第3章 队长媳妇到
吃饱后,天已经黑了,孙敖屯儿现在还没有通电,家家户户用的都是油灯,韩窈家的油灯早就没油了,她趁着最后一丝光亮把碗筷刷了,又给灶坑添了把火,把炕烧得热乎乎的,就钻到被窝儿去歇着了。
原主那床被褥叫她给放在了一边儿,因为她实在受不了那硬邦邦的感觉。
那床被褥也不知原主铺盖多少年了,大约是传世的东西吧,只觉得里面的棉花硬的都能立起来了,一拍还直往外冒灰儿,盖在身上硬邦邦的,她可受不了。
于是干脆把那床被褥叠起来放在一边儿,从空间里拿出她过去的被褥来铺盖。
柔软的被窝,熟悉的味道,躺在里面踏实多了,只是白天已经睡饱了,这会子睡不着,韩窈躺在炕上,翻来覆去的滚了大半宿,直到半夜一点多钟的时候才睡着。
第二天,她是被人给吵醒的!
“秀哇,秀,开门啊,我是你三婶儿……”
早上,韩窈正沉沉的睡着呢,忽然听到一阵拍门的声音,她睁开朦胧的睡眼,才发现现在已经是大天亮了,看日头的位置,这会子至少也有八九点钟了。
“秀啊,还没起来吗?我来看你来了……”门外一声接着一声的叫门声,很快把韩明秀的思绪给拉回来了,她竖着耳朵一听,很快就听出了这个声音的主人是谁了。
这个人不是别人,乃是孙敖屯生产队儿队长的媳妇儿,此刻她抱着一只母鸡站在韩窈家的门外,一边儿敲门一边儿暗暗的肉疼。
想到一会儿就要把怀里的这老母鸡给别人了,她的心都要滴血了,可是她家里的下蛋鸡啊,好容易养活这么大,吃了她多少粮食了,就这么白白的送人了,她能不心疼吗?
可是,心疼归心疼,今儿这鸡还必须得送,不送不行,韩明秀这个死丫头昨天在大队儿里撞墙了,当时好多人在场呢,小丫头一脸的决绝,把自己撞的头破血流的,当时就没气儿了。
这事儿对他们家的影响可是极其不好,毕竟是她弟弟要娶人家人家不愿意,她男人还借着队长的身份逼着人家顺从,要是这丫头真个死了,他男人肯定得跟着受处分的。
搞官僚主义,把一个没爹没娘的小孤女给活活的逼死了,这种行为指定得激起民愤,整不好她男人都得下大狱!
好在老天爷保佑,这丫头死了半天又缓过来了,可既便如此,他们两口子也没能放心,怕这个小丫头再闹腾,万一闹到上面去,这事儿久不好办了。
于是,两口子合计了一下,决定由她出面来安抚韩明秀,并给她带过来一只老母鸡补身子,还告诉她不用再为那事儿上火了,她要是不愿意嫁给二驴子,那这门亲事就不做数!
虽然拿出一只鸡来两口子都很心疼,但是一只鸡和她男人的前程比起来,哪个多哪个少他们还是分得清的,为了保险起见,这只鸡必须得拿。
所以,队长媳妇才一脸肉痛的出现在韩明秀家的门口儿。
不是她乐意来,是她不得不来啊!
“哎,等一下!”
听出队长媳妇的声音,韩佳窈赶紧坐起身来,拿起盖在被子上的棉袄开始穿衣。
队长媳妇在孙敖屯儿这片地方,可是相当于第一夫人的存在,屯子里无论谁都得给人家三分面子的,韩窈也不例外,听到“第一夫人”站在她家门口儿等着进门儿呢,她哪儿敢怠慢啊?赶紧三两下穿好衣裳,快步去开门。
“三婶儿,一大早的你咋过来了呢?”韩窈打开门,把队长媳妇让了进来。
队长媳妇抱着鸡走进来,干笑着说,“这不是嘛,你三叔惦记着你,打发我过来看看,顺便儿给你拿了只母鸡过来,给你补补身子。”
“三婶儿,你这是干啥呀?好容易养大的鸡,咋能随便儿给人呢,快拿回去个人家留着吃吧。”韩窈赶紧推辞。
她太了解队长两口子的为人,深知道他们家的鸡可不是那么好吃的,她收了他们两口子一只鸡,没准儿得用自己的下半辈子去偿还呢,她可不想嫁给张二驴子。
队长媳妇人精儿似的人,咋可能看不出韩窈的心思?她把鸡往地上一放,说,“给你的你就收下吧,这也算我跟你三叔对你的一点儿心意,你说这事儿整的,本来是好事儿,没想到闹成这样?我跟你三叔俩都挺过意不去的,这只鸡就当是给你陪不是了,你安心就收下吧,另外你三叔还说了,叫你别上火,那门儿亲事你要是不愿意的话就算了,回头我就跟我娘家说去,保证不在为难你了。”
韩窈一听,原来不是来逼婚的,是来退婚的,一颗心也就放回到了肚子里。
她看着那只肥墩墩的老母鸡,想到她空间里的鸡蛋不多了,上辈子,她没有故意囤鸡蛋,空间里的那些鸡蛋还是父母死后她在父母的家里收的那几十个呢,另外,她在城里的房子退租后,剩的十几个鸡蛋也叫她收进空间里了,两下加起来也不到一百个,要是养一只能生蛋的母鸡也不错,起码能持续发展嘛!
不过转念一想,又觉得有点儿不大对劲儿,按队长两口子的处事方式,这门亲事退了也就完事儿了,咋还能给她赔不是送礼呢?就算她撞的血葫芦似的撞个半死,他们顶多安慰几句也就是了,咋还出这么大的血,给她一只鸡呢?
这年头,谁家养只鸡都不是容易的事儿,倒不是因为养鸡有多累多费事,主要是因为没啥喂的,夏天还好,在山上挖点野菜,回去剁吧剁吧就能喂,可到了冬天,(北方的冬天还特别长,大约有四五个月)整个冬天就都得靠粮食养着,粮食多珍贵啊,人还不够吃呢,又上哪整那些闲粮喂畜生去?
所以,即便是上头不限制农民养猪养鸡的,甚至还鼓励农民养猪养鸡,但是大伙儿谁都不养,不为别的,就是因为没有粮食喂,像队长媳妇家这样一下子养了好几只鸡的人家,在孙敖屯儿一个巴掌都能数的过来。
原主那床被褥叫她给放在了一边儿,因为她实在受不了那硬邦邦的感觉。
那床被褥也不知原主铺盖多少年了,大约是传世的东西吧,只觉得里面的棉花硬的都能立起来了,一拍还直往外冒灰儿,盖在身上硬邦邦的,她可受不了。
于是干脆把那床被褥叠起来放在一边儿,从空间里拿出她过去的被褥来铺盖。
柔软的被窝,熟悉的味道,躺在里面踏实多了,只是白天已经睡饱了,这会子睡不着,韩窈躺在炕上,翻来覆去的滚了大半宿,直到半夜一点多钟的时候才睡着。
第二天,她是被人给吵醒的!
“秀哇,秀,开门啊,我是你三婶儿……”
早上,韩窈正沉沉的睡着呢,忽然听到一阵拍门的声音,她睁开朦胧的睡眼,才发现现在已经是大天亮了,看日头的位置,这会子至少也有八九点钟了。
“秀啊,还没起来吗?我来看你来了……”门外一声接着一声的叫门声,很快把韩明秀的思绪给拉回来了,她竖着耳朵一听,很快就听出了这个声音的主人是谁了。
这个人不是别人,乃是孙敖屯生产队儿队长的媳妇儿,此刻她抱着一只母鸡站在韩窈家的门外,一边儿敲门一边儿暗暗的肉疼。
想到一会儿就要把怀里的这老母鸡给别人了,她的心都要滴血了,可是她家里的下蛋鸡啊,好容易养活这么大,吃了她多少粮食了,就这么白白的送人了,她能不心疼吗?
可是,心疼归心疼,今儿这鸡还必须得送,不送不行,韩明秀这个死丫头昨天在大队儿里撞墙了,当时好多人在场呢,小丫头一脸的决绝,把自己撞的头破血流的,当时就没气儿了。
这事儿对他们家的影响可是极其不好,毕竟是她弟弟要娶人家人家不愿意,她男人还借着队长的身份逼着人家顺从,要是这丫头真个死了,他男人肯定得跟着受处分的。
搞官僚主义,把一个没爹没娘的小孤女给活活的逼死了,这种行为指定得激起民愤,整不好她男人都得下大狱!
好在老天爷保佑,这丫头死了半天又缓过来了,可既便如此,他们两口子也没能放心,怕这个小丫头再闹腾,万一闹到上面去,这事儿久不好办了。
于是,两口子合计了一下,决定由她出面来安抚韩明秀,并给她带过来一只老母鸡补身子,还告诉她不用再为那事儿上火了,她要是不愿意嫁给二驴子,那这门亲事就不做数!
虽然拿出一只鸡来两口子都很心疼,但是一只鸡和她男人的前程比起来,哪个多哪个少他们还是分得清的,为了保险起见,这只鸡必须得拿。
所以,队长媳妇才一脸肉痛的出现在韩明秀家的门口儿。
不是她乐意来,是她不得不来啊!
“哎,等一下!”
听出队长媳妇的声音,韩佳窈赶紧坐起身来,拿起盖在被子上的棉袄开始穿衣。
队长媳妇在孙敖屯儿这片地方,可是相当于第一夫人的存在,屯子里无论谁都得给人家三分面子的,韩窈也不例外,听到“第一夫人”站在她家门口儿等着进门儿呢,她哪儿敢怠慢啊?赶紧三两下穿好衣裳,快步去开门。
“三婶儿,一大早的你咋过来了呢?”韩窈打开门,把队长媳妇让了进来。
队长媳妇抱着鸡走进来,干笑着说,“这不是嘛,你三叔惦记着你,打发我过来看看,顺便儿给你拿了只母鸡过来,给你补补身子。”
“三婶儿,你这是干啥呀?好容易养大的鸡,咋能随便儿给人呢,快拿回去个人家留着吃吧。”韩窈赶紧推辞。
她太了解队长两口子的为人,深知道他们家的鸡可不是那么好吃的,她收了他们两口子一只鸡,没准儿得用自己的下半辈子去偿还呢,她可不想嫁给张二驴子。
队长媳妇人精儿似的人,咋可能看不出韩窈的心思?她把鸡往地上一放,说,“给你的你就收下吧,这也算我跟你三叔对你的一点儿心意,你说这事儿整的,本来是好事儿,没想到闹成这样?我跟你三叔俩都挺过意不去的,这只鸡就当是给你陪不是了,你安心就收下吧,另外你三叔还说了,叫你别上火,那门儿亲事你要是不愿意的话就算了,回头我就跟我娘家说去,保证不在为难你了。”
韩窈一听,原来不是来逼婚的,是来退婚的,一颗心也就放回到了肚子里。
她看着那只肥墩墩的老母鸡,想到她空间里的鸡蛋不多了,上辈子,她没有故意囤鸡蛋,空间里的那些鸡蛋还是父母死后她在父母的家里收的那几十个呢,另外,她在城里的房子退租后,剩的十几个鸡蛋也叫她收进空间里了,两下加起来也不到一百个,要是养一只能生蛋的母鸡也不错,起码能持续发展嘛!
不过转念一想,又觉得有点儿不大对劲儿,按队长两口子的处事方式,这门亲事退了也就完事儿了,咋还能给她赔不是送礼呢?就算她撞的血葫芦似的撞个半死,他们顶多安慰几句也就是了,咋还出这么大的血,给她一只鸡呢?
这年头,谁家养只鸡都不是容易的事儿,倒不是因为养鸡有多累多费事,主要是因为没啥喂的,夏天还好,在山上挖点野菜,回去剁吧剁吧就能喂,可到了冬天,(北方的冬天还特别长,大约有四五个月)整个冬天就都得靠粮食养着,粮食多珍贵啊,人还不够吃呢,又上哪整那些闲粮喂畜生去?
所以,即便是上头不限制农民养猪养鸡的,甚至还鼓励农民养猪养鸡,但是大伙儿谁都不养,不为别的,就是因为没有粮食喂,像队长媳妇家这样一下子养了好几只鸡的人家,在孙敖屯儿一个巴掌都能数的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