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蒲公英和启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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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达斗,我警告你,咱们只是私怨,你千万不要乱来啊。”陈继盛刚才明显被摔的不轻,看着刘达斗和几个壮汉喽啰走过来,他已经慌了神。
  刘达斗不由哈哈大笑,“狗日的姓陈的,你也知道怕了?以前不是挺能耐的么?老子的娘们你也敢抢?哈哈哈……不过,这一次,你可没有这么好运了。这荒山野岭的,嘿嘿。我好像没见过你呀。”
  陈继盛知道刘达斗已经对他动了杀心,简直欲哭无泪,只得强撑着拿起他的腰刀,准备与刘达斗几人搏命。
  但这时,刘达斗身后一名喽啰忽然一声闷哼,软绵绵倒在了地上。
  刘达斗被吓了一跳,猛然回过身,小眼睛里凶光毕露,“谁?”
  李元庆缓缓来到了光亮处,“都是明军,你们想干什么?”
  虽然李元庆很想跟陈继盛攀上交情,不过,这叫刘达斗的大汉,明显也不是好相与之人,所以,刚才对其喽啰,李元庆并没有下死手,只是将其砸晕了过去。
  此时,看到李元庆出现,刘达斗剩下的两个喽啰,慌忙也转向了李元庆这边,面露谨慎之色。
  也无怪乎刘达斗几人会如此紧张,他们做的本来就是见不得光的事情,再者,李元庆身材高大强壮,面沉如水,衣服和手里的大刀上,隐隐还有没有擦拭干净的血迹,让人一看,就不是善茬,不是好相与之人。
  事实上,古往今来,颜值对女人重要,对男人,其实同样也很重要。
  只不过,女人讲究的是一个‘柔’字,但男人,却是一个‘刚’字。
  否则,倘若此时李元庆是个面相软趴趴的文弱书生,恐怕,刘达斗几人,看会都不会看李元庆一眼。
  “兄弟,这里没你的事。这是我们的私怨。你若硬要管闲事,可别怪我们不客气了。”刘达斗恶狠狠的盯着李元庆,似乎想用身体表情将李元庆吓退。
  李元庆这时也看清了,刘达斗身上穿着一身千户官服,陈继盛同样也如此。
  眼见李元庆发楞,陈继盛慌忙道:“兄弟,救我。这几人,想要杀人灭口。”
  看到陈继盛终于发了话,李元庆不由一笑,看向刘达斗,平稳道:“这位大人,今天这事,既然叫某碰到了,那就不能不管了。”
  刘达斗又羞又怒,小眼睛里凶光毕现,对着身边两个喽啰一摆手,“哥几个,上。”
  两个喽啰会意,三人从三个方向,迅速朝着李元庆包过来。
  在这个时代,能混的好的,或者说能吃饱饭的,都不是善茬。
  刘达斗这两个喽啰,也是颇有武勇的好勇斗狠之辈,刘达斗本人,也绝不弱。
  很快,四人就乱战成一团。
  但刘达斗几人,身材都比较矮,这也是现在明人普遍的特点,没有一人超过一米七,而李元庆身高臂长,虽然还有些许内伤,但今天一整天的逃命过程,身体的肌肉、骨骼,早已经完全拉伸开来,以一敌三,并不落下风。
  旁边,陈继盛也换过了气,操起腰刀,大喝一声,也加入了战团。
  二对三,刘达斗这边明显刚不住了,尤其是刘达斗,被李元庆虚晃一刀,狠狠一脚,直接踹趴在地上。
  李元庆一脚踩住他的胸口,刀尖已经顶在了他的脖子上,冷冷道:“还打不打?”
  饶是刘达斗彪悍,这时,也不得不服软了,忙讨饶道:“兄弟,兄弟有话好说,刀剑无眼,你可千万莫要乱来啊。”
  李元庆一笑,将刘达斗拉起来,胳膊用力夹住他的脖子,“你们有什么事,尽可找个没人的地方解决。但,我最讨厌自己人打自己人,明白么?”
  李元庆这话说的很巧,刘达斗也明白了李元庆的意思,感情,这是个愣头青啊。忙道:“兄弟,这次是哥哥眼拙,哥哥给你赔不是了。你放开我,我们现在就走。”
  李元庆忽然冷笑,“你当老子傻啊。老子放了你,你再杀个回马枪,那老子该怎么办?”
  说着,李元庆勒着刘达斗脖子的胳膊,又用力了一些。
  刘达斗快被憋的喘不上气来,简直是欲哭无泪,忙艰难道:“兄弟,哥哥发誓,绝对不会回来。”
  这时,原本在村子里烤火的几个溃兵,也听到了这边的动静,纷纷跑过来。
  见人多了,李元庆这才放开了手,“希望你说话算话。”
  刘达斗这时已经知道了李元庆的厉害,也不敢放狠话了,招呼两个喽啰,又架起之前被李元庆率先放倒的那个喽啰,扭头就走。
  看到他们走远,李元庆这才快步来到了陈继盛身边,“这位大哥,你没事吧?”
  危机骤然解除,陈继盛不由长长的松了一口气,苦笑着看着李元庆道:“兄弟,好俊的身手。这次,哥哥可是多亏你了。”
  李元庆一笑,“路见不平,拔刀相助。那些说书先生不都是这么说的么?”
  饶是陈继盛亦文亦武,但他又怎能看得透两世为人的李元庆的心思?、
  一听李元庆这话,他便知道,李元庆必定是个耿直的爽快汉子,不由大笑道:“说得好。说得好。这事儿,也怪陈某自己,红颜多事啊。哎~~~。不提了。对了,兄弟,你从哪里来?”
  见陈继盛打开了话茬,李元庆忙将沈阳城的事情,对陈继盛简单说了一遍。
  陈继盛闻言不由面色一阵阴沉,刚才与刘达斗的不快仿似也被抛到了脑后,深深吐一口长气道:“狗日的建奴啊。”
  他狠狠啐了一口,又道:“兄弟,你从沈阳城里逃出来,可还有什么亲人?”
  李元庆忙道:“大哥,本来我与内弟和丈母娘一起逃出来,现在,只剩下我跟未过门的媳妇了……”
  说着,李元庆神色一阵黯然。
  陈继盛不由长长的吐出一口浊气,他已经跟随毛文龙多年,饱经风浪,自然明白李元庆这看似简单的话语里面深深的心酸。
  他用力拍了拍李元庆的肩膀,片刻,才道:“李兄弟,男儿大丈夫,早晚会有建功立业的时候。对了,李兄弟,你现在有什么打算?”
  看到陈继盛说出这句话,李元庆心里不由一阵狂喜,但面儿上,却依然保持着单纯的迷茫,“陈大哥,我也没有打算。眼下这般,走一步看一步吧。我也没有别的本事。等去广宁城里,先去军中混个职位,也好让我和媳妇不至于饿死吧。”
  古人言,‘学成文武艺,卖与帝王家。’
  一个人的本事再大,能力再强,但想要发挥,却也需要一个坚实的平台。
  人才,自古以来,都不会缺少饭碗。
  而在这个时代,李元庆这好勇斗狠的本事,就是各个大佬们最需要的、也最紧缺的人才。
  陈继盛不由大喜,“李兄弟,若是如此,那真是太好了。我家将军,麾下现在正在招人,如果李兄弟你不嫌弃,我愿将你引荐给我家将军。”
  李元庆忙装作大喜的样子,“陈大哥,那,那这可太感谢您了。”
  陈继盛不由哈哈大笑,“李兄弟,你这话可就见外了,你救了我的命,咱们就是自家兄弟。”
  陈继盛这倒没有半分虚言,他虽为毛文龙属下,但事实上,与毛文龙的关系,三分像属下,七分,却更像是朋友。
  李元庆已经答应跟随毛文龙,陈继盛自然也不会再拿李元庆当外人,忙拿出自己的干粮,要与李元庆分食。
  但李元庆看到陈继盛只有两个干硬的粗面馒头,忙招呼张芸娘出来,取出了咸鱼和一丁点腊肉,三人一起享用。
  简单吃过了晚饭,又喝了点水,陈继盛的神色明显恢复了不少,“元庆,哥哥此时还有要事在身,必须尽快赶往广宁城。你和芸娘没有马,哥哥这边……”
  李元庆当然明白陈继盛的意思,忙道:“大哥,你先去办正事就是。这里已经离沈阳城50里地,鞑子应该不会来这边的。我和芸娘慢慢走,最多三天,一定能到广宁城。”
  陈继盛愈发满意李元庆的性子,用力点了点头,低声道:“元庆,我家将军,不日就将前往广宁城。你也不用太急,五天之内,赶到广宁城就好。到时候,直接去城东杭州客栈找我。”
  李元庆忙点点头,“大哥,天黑路滑,你一定要小心。”
  陈继盛哈哈大笑,翻身上马,“元庆,这里条件简陋,等到了广宁城,咱们兄弟再把酒言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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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着陈继盛快马消失在黑夜里,李元庆的嘴角边,缓缓露出了一丝淡淡的笑意。
  明末的历史,李元庆虽然不甚精通,但~~~~,对于毛文龙这个人,李元庆却是知之甚详。
  这主要是后世时,李元庆的未婚妻,曾经专门写过一篇关于毛文龙的论文。
  如果说当年三国时,关云长千里走单骑,有太多艺术夸张的成分,那~~,毛文龙仅以190余人,奔袭千里,奇袭镇江(今辽宁丹东市),绝对是华夏战争史上,可以浓墨重彩的一笔。
  随后,毛文龙开镇东江,在后金的腹心,建立敌后根据地,整个天启年,不断壮大,越来越强,搞的老奴努尔哈赤的菊花,简直是欲仙欲死,却没有丝毫办法。
  而毛文龙所奉行的‘蒲公英’政策,更是活辽民百万,因为他祖籍浙江杭州,治下子民,纷纷以他的同乡岳飞、岳王爷,与他比肩。
  而历史也证明,整个东江军集团,是华夏封建史上,最后的、也是最具有战斗力的汉人军事集团。
  大名鼎鼎的三顺王,孔有德,尚可喜,耿仲明,皆是毛文龙的嫡系麾下。
  倘若~~,没有同样大名鼎鼎的袁督师横空出世,鲜血染红双岛之夜,大明~~,也许未必就会是后世的模样,我华夏的历史,未必就会被扎上三百年的金钱鼠辫。
  但发生了,就是发生了,历史永远没有如果。
  而此时,能与未来的东江集团副总裁陈继盛,结下如此关系,又怎能让李元庆不激动,不兴奋?
  不过,李元庆也知道,毛文龙现在,应该还并没有得志,这主要是,他还没有得到他的伯乐----辽东巡抚王化贞的支持。
  而此时沈阳城的失守,在某种程度上,将是一柄重重的砝码,迫使王化贞另辟蹊径,寻找新的选择。
  这将是毛文龙最大的机会。
  而陈继盛此行,很可能是带着现在还身在辽阳的毛文龙的信息,禀报给王化贞。
  “元庆哥哥,那个陈大哥走远了。”看着李元庆还在发呆,张芸娘小心提醒了一句。
  李元庆眼睛微微一眯,嘴角边泛起一丝淡淡的笑意,“芸娘,咱们也该找地方过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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