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予辰 第三章
  夏明修长得自然是非常俊秀,但是这个世界上长得好的人多了去了,公司基本是想捧红谁捧红谁,不是非夏明修甚至不是非洛予辰就不行。我们都很清楚这一点。
  于是我开出的交换条件是要他和我在一起,十年。他答应了。
  他并没有我想象中的惊讶,好像早就知道我爱他,此次前来也是做好了牺牲自己的准备的,为了那个夏明修。
  我说:“十年,你和我在一起,每天要吃我煮的饭,喝我泡的茶煮的牛奶,每天要亲我一次,不准随便跟别人乱跑,晚上十二点之前要回家,晚上睡觉的时候我可以准你开着台灯浪费电。”
  我其实只是说了过瘾的,说的只是我想象中的人生,我没有想到洛予辰可以为夏明修牺牲到这种地步。
  结果他说:“好。”
  连个犹豫和踌躇都没有,就好像我说今天晚上我们去吃寿司吧他说好一样轻松而不经意。
  我虽然非常沮丧,总算还是像中了一百万一样幸运地得到了我想要的。
  之后我们就做了十年的情人。
  飘在洛予辰身边有了几天的日子,有时很惊讶地能看到一个完全不曾熟悉的他。
  他工作的时候一直都是一个样子,我原来躲在角落里看着他的时候他也是这样,明明置身于众人当中,又仿佛超脱世外,眼神不知道飘到哪里,思想可能更是神游天外。
  他永远难以捉摸难以理解。
  我离开了,他应该心里还是很窃喜的,结果也没有看到什么特别的大喜大悲。
  他曾经是个相当喜怒形于色的人。高兴的时候,周身都充满阳光,沮丧的时候,一朵乌云就在头上飘荡那样的明显。
  如果不是我逼他一直和我在一起,他也不会开始变得死气沉沉。
  夏明修真的收拾着开始搬进来,他的东西一点点在房子里多了起来。
  他在门口看到那个装着洛予辰挑出来准备扔掉的照片的箱子,就多管闲事地抱到洛予辰面前。
  他好像很喜欢踩洛予辰的雷区,居然昂着头说:“洛予辰,你连这个都不能留下么?”
  我知道夏明修这次触到的不是一般的□□,是鱼雷。不过转念一想夏明修虽然迷糊,也不至于笨,什么是雷他自己也该知道,他敢去触雷自然是有一定的资本,哪像我,在洛予辰面前比较卑微,只好从来都是努力避着洛予辰的锋芒。
  因为相当尖锐,刺着人非常疼。这点上,洛予辰大概是看夏明修皮肤比我嫩很多,所以才一直没忍心随随便便刺。
  洛予辰果不其然脸色阴沉,刀削的脸庞冰冻千里。
  夏明修显然对此不似我一般畏惧,还拔高了声音:“肖恒到底做过什么事,到你不能原谅的地步?”
  我大鼓掌,夏明修不愧是聪明人,问的问题也是我最想听到答案的。就是这个,我究竟做过什么,能叫你如此憎恶。
  “你不要跟我提他了好么,”洛予辰刻意冷淡地说:“我以后都不想再听到他的名字。”
  夏明修抱着箱子,愣愣地站了半响。
  我则是扫兴,好不容易夏明修问出来了,还是没能听到问题的答案。
  “洛予辰,他是不是真的做了什么……我不知道的事情?”夏明修放下箱子,坐下来轻轻搂住洛予辰。
  洛予辰没有挣开他。
  什么?这算什么?我瞪他,徒劳地瞪。这算默认了?
  我真的很冤,我特别想不通,我到底做过什么了,怎么就十恶不赦了?
  洛予辰很有能耐,一句话不说,就把代表光明和正义来匡扶我这个弱小的夏明修变成了同情他这个受害者,然后对我这个坏人同仇敌忾的人。
  之后的几个小时,我的行为就是努力地思索着我曾经做过的最对不起洛予辰的事情。
  间接导致他放弃足球和强迫他跟我在一起,不知道哪个更不可原谅一点。
  还有比这更甚的么?不是吧,我肖恒怎么说也算是天性善良,比这些更伤天害理的事情不记得干过。
  而且,就说足球和在一起的事情,如果洛予辰自己特别坚持,我又能对他有什么影响?
  放弃足球是他自己说的,而和我在一起虽然是我说的,洛予辰完全可以斩钉截铁地跟我说不。
  我本来就没想到他能答应我,他拒绝的话我也不是就不会帮夏明修,他甚至不用赌上他自己,他只要站在我面前气势汹汹地问一句:“朋友的忙,你帮不帮?”,我也得说帮啊。
  都十年了,每天像全职老妈子一样伺候他,帮他在事业上功成名就,偷偷料理掉所有对他不利的人,费尽一切心思讨他欢心,不敢有一件事怠慢,不能有一天不陪着笑脸,就这样,还是被不屑一顾了。
  那十年前的我,只能是更多披了一层纯洁友情的外衣,其他的,其实真没差多少。
  十年了,虽然不能让他展颜,我却已经尽我全力补偿他了,连最后放他自由,我都做到了。
  如果说是恨我浪费了他的青春年华,那么——他现在二十七岁,正在最英姿勃发的年纪,青春也不能算完全被我浪费掉了。
  我私底下觉得自己虽然做得很不对,但怎么也算仁至义尽。
  人心都是肉长的,就算我怎么样配不上他,十年了,十年跟在身边的一只老流浪狗也该有点感情了吧。
  要说拆散他和夏明修,虽然很对不起夏明修,但是事实就是十年之间两个人根本没断过,有我没我基本一样,根本就不把我放在眼里。就算没我从中作梗,两人难道就能再突破现状,顶着演艺界名人的身份把两人的关系昭告天下?
  所以我觉得我还不算特别愧对他们。
  心不在焉地跟着洛予辰工作一天之后,在停车场,终于遇到了我特别愧对的人。
  死了之后第一次看到,还真的挺想念他的。
  我知道洛予辰是不喜欢他的,貌似还有点怕他,以前见到他都会浑身不自在,今天照旧表情僵硬,以往那人看在我的面子上会给洛予辰个好脸,今天也脸色不善。
  脸色不善其实已经很对的起洛予辰了,我还以为他会跳起来把洛予辰暴打一顿。
  我哥方写忆,就是那个对我特别好,我十八岁的时候才认回来的老爸的前正宫娘娘的儿子。
  因为十八岁才认识,叫哥我觉得肉麻,于是一般情况下我都会直呼其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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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渝民饰洛予辰,乔振宇饰肖恒……丹尼斯吴饰方写忆,路蔚夕是越狱的那个男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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