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李岩初亮剑
当最后一点阳光隐没在地平线下面,天地间便被笼罩一片黑暗之中,由于西北连年大旱,荒野之中不仅没有人气,连虫鸣鸟叫都很少听见,静谧的夜晚,透露出些许诡异。[〈<〈
今天是八月二十一,没有月亮的夜空,漆黑一片,天地之间,除了李岩部队在村头,村中,村尾三处点燃的火焰,便没有别的光亮。
夜黑风高夜,磨刀杀人时。
“扑腾腾,扑腾腾……”
正当洛阳野战师一旅一团团长白胜带着人在村中巡视的时候,突然听见一种鸟类扑腾翅膀的声音,而且不是一只两只鸟儿,而是成千上万只。
“呱、呱、呱……”
听见鸟儿的叫声,白胜的脸色一变,这分明就是乌鸦的叫声啊!身为济南讲武堂高级指挥系毕业的学生,白胜自然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这些乌鸦之所以突然飞来,是因为它们知道一场大战即将爆,它们将会在这里等着吃腐烂的尸体,常年大旱,缺少粮食,西北的鸟儿也变得暴戾起来,经常以腐尸为食。
世间总有一些稀奇古怪的事情,比如这这乌鸦,它们总是能预见一场战争的开始,只要领军将领细心现,掌握这些细节,说不定便能转败为胜,逆转乾坤。
而济南讲武堂培养的军官,正是观察这些细节的好手。
白胜现这个情况,立刻来到李岩的指挥部,他走进指挥部之后,只见李岩正站在院子的中央,抬头看着在天空盘旋飞舞的乌鸦。
白胜向李岩行礼,道:“旅长,今晚恐怕有人来偷营,还望旅长早作打算。”
李岩道:“下令,所有士兵,立刻穿好衣服睡觉,刀出鞘,枪上膛,枕戈待旦,随时准备战斗,只要村子四周的地雷一响,立刻起来战斗,注意,在传递命令的时候,尽量不要出太大的声音。”
“诺!”
白胜应了一句,带着几个亲兵出了门。
待白胜走后,李岩向他的亲兵营长招了招手,道:“赵虎,你马上去准备照明弹,只要村子周围的地雷一响,你们就想外面打照明弹,记住,一定要打在村子外面。”
“末将明白!”
赵虎向李岩敬礼,带着几个亲兵前去军队放置物资的地方,准备照明弹。
看着天上盘旋的乌鸦,李岩嘴角露出了一点冷笑,自言自语道:“既然你们想要试试我们的本事,那我们就如你所愿。”
在距离李岩所部驻扎村子的十里之外,五万由流贼组成的队伍正在慢慢的向前行进,他们分成十股,每股五千人,由一名大头目带领,在严大志的指引下,一步一步的向李岩所部驻扎的村庄走去。
流贼没有用火把,全凭着天上微弱的星光指引道路,久而久之,他们倒适应了这漆黑的夜,虽然流贼平时纪律败坏,但是在此刻,他们的自律意识挥到了极致,他们没有吵,没有闹,甚至他们的呼吸都是小心翼翼的,五万人在黑夜中行走,除了脚步声,竟然没有了其他的声音。
对于流贼来说,能到达这个地步,简直可以说是一个奇迹。
又前进了五里路,严大志终于看见了村里三堆正在熊熊燃烧的大火,严大志对身边的混天王道:“大王,我们到了,那三堆火就是他们的标志。”
混天王拍了拍严大志的肩膀,道:“小子不错,凭着感觉就能找到贼官兵的营地,等这次打了胜仗,本王就封你当将军。”
“小的多谢大王栽培。”严大志大喜,连忙道谢,在他看来,靠着带路就当上了将军,简直是上辈子修来的福分。
当下,混天王下令麾下的军队停止前进,开始分派任务。
十个头目聚集到混天王的身边,混天王指着村中,问道:“兄弟们,你们看见那三堆火没有?”
“看见了!”是个头目齐声答道。
混天王点了点头,道:“我的计划是这样的,我们兵分两路,从火堆的两侧进攻,每一面个摆出五支队伍,争取将贼官兵合围在村子里,聚而歼之!”
混天王一边说,一边用手比划,麾下的十个头目倒是明白了他的作战意图。
混天王道:“老大,老二,老三,老四,老五你们带领麾下的兄弟从右路包抄,其余的人,从左路包抄,本王坐镇中央,只要我这里点燃火把,你们就开始进攻,大家明白了吗?”
十个头目点了点头,道:“明白了!”
“好了,开始打吧!让这些贼官兵尝尝我们混天王营的厉害。”混天王大手一挥,下令开战。
混天王麾下的流贼兵分两路,以村中的三堆火为引导,一步一步的开始对村庄中的官兵进行合围。
“轰、轰、轰、轰……”
正当流贼要摸到位置的时候,流贼的队伍中突然爆出一阵剧烈的爆炸声,一道接一道的火焰从地底突然冒出来,让所有的流贼心生畏惧。
流贼毫无意外的踏上了李岩所部在营地周边,二里以外埋藏的地雷,顿时,走在前面的流贼被炸得人仰马翻,血肉模糊。
“嗖、嗖、嗖……”
地雷的爆炸声便是命令,第一声地雷声响起之后,突然从村中射出无数白色的火焰,白色的火焰朝四面八方飞去,所有的流贼顿时全部裸露在照明弹的照耀之下。
孤陋寡闻的流贼何曾听说过照明弹的存在,他们只知道天空突然爆出巨大的亮光,然后他们便被照得亮堂堂的,由于久经黑暗,突然被照明弹强光照射的流贼,都出现了短暂性的失明,整个人呆立当场。
“砰、砰、砰……哒、哒、哒……轰、轰、轰……”
照明弹照亮天际的同时,李岩所部开始攻击了,在地雷声响起的那一霎那,李岩所部所有的士兵全都醒了,他们抄起枕在头下当枕头的虎式步枪,迅进入了村外围的防御工事之中,开始对暴露在照明弹之下的流贼进行毁灭性的打击。
虎式步枪、虎式水冷重机枪轮番射击,顿时把流贼打得人仰马翻。
流贼原本以为,在村庄中等待他们的应该是睡得很死的士兵,还有看见流贼旗号就抱头鼠窜的年轻军官,但是让他们失望的是,村庄里用来迎接他们的,是地雷,是灼热的子弹,还有睿智的官兵将领。
流贼没有想到,黑夜给他们提供了掩护,同时也给敌人提供了掩护。
“嗖、嗖、嗖……”
李岩的亲兵营还在继续射照明弹,流贼的队伍始终都暴露在光芒之中,为普通士兵提供射击的目标。
突如其来的打击,让流贼有些不知所措,不过他们很快就反应过来,在十大头领的带领下,开始向村子中的军官起冲锋。
其实流贼一开始被打击,便机灵的退却,他们还不会败得太难看,因为黑暗,李岩不会冒险让麾下的士兵追击已经溃退的流贼,他们完全可以从容退去,整军再战。
但是流贼选择了冲锋,就既然选择冲锋,流贼就注定会惨败,因为李岩已经给他们准备了一道级豪华的礼物——虎式水冷重机枪。
虽然洛阳野战师的装备比不上火器化到极致的威远军,但是虎式水冷重机枪也装备到了洛阳野战军的营级单位,一个旅一共十二个营,十二挺虎式水冷重机枪,足以把小村庄的周围守得死死的。
随着流贼冲锋,虎式水冷重机枪终于显示出了它恐怖的威力,三十六组机枪手轮番上阵操作整个旅仅有的十二挺虎式水冷重机枪,在夜色中形成一道死亡的火焰,无数的流贼死在虎式水冷重机枪的子弹下面。
一个头领大声的吼道:“撤退,撤退,我们中计了,我们中计了……”
头领的喊话还没有完成,一颗灼热的子弹击中了他的胸口,取走了他的性命,头领无奈的倒在冰凉的地上,死不瞑目。
在火器化战争时代,人的生命是不值钱的,一颗批量生产,价格不足一钱银子的子弹,随时可以取走一名地位显赫之人的性命。
流贼历来的政策便是,胜了一哄而上,败了一溃千里,此时败局已定,残余的流贼立刻开始没命似的逃跑,或者说,没命似的溃退。
此时,平时牛逼哄哄的混天王也显示出他领导者睿智的一面,二话不说,带着自己的亲兵营就开始跑,那度,简直可以和兔子媲美了。
混天王久经沙场考验,他知道,这个时代,没有兵可以再招,可以再忽悠,因为现在吃不上饭的人太多了,给一口吃的就死心塌地跟着造反的人比比皆是。
任何自己需要的东西,都可以抢,无论是钱、粮食、还是女人,都可以明目张的抢劫,因为大明的西北就是这样,每天都在生抢劫案,不是抢人,就是被抢,强者抢人,弱者被抢,而混天王历来都是强者。
但是没有了命,他混天王就什么都没有了,部队是别人的,粮食是别人的,钱是别人的,女人也是别人,所以混天王历来认定一点,丢什么,也不能把命丢了。
今天是八月二十一,没有月亮的夜空,漆黑一片,天地之间,除了李岩部队在村头,村中,村尾三处点燃的火焰,便没有别的光亮。
夜黑风高夜,磨刀杀人时。
“扑腾腾,扑腾腾……”
正当洛阳野战师一旅一团团长白胜带着人在村中巡视的时候,突然听见一种鸟类扑腾翅膀的声音,而且不是一只两只鸟儿,而是成千上万只。
“呱、呱、呱……”
听见鸟儿的叫声,白胜的脸色一变,这分明就是乌鸦的叫声啊!身为济南讲武堂高级指挥系毕业的学生,白胜自然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这些乌鸦之所以突然飞来,是因为它们知道一场大战即将爆,它们将会在这里等着吃腐烂的尸体,常年大旱,缺少粮食,西北的鸟儿也变得暴戾起来,经常以腐尸为食。
世间总有一些稀奇古怪的事情,比如这这乌鸦,它们总是能预见一场战争的开始,只要领军将领细心现,掌握这些细节,说不定便能转败为胜,逆转乾坤。
而济南讲武堂培养的军官,正是观察这些细节的好手。
白胜现这个情况,立刻来到李岩的指挥部,他走进指挥部之后,只见李岩正站在院子的中央,抬头看着在天空盘旋飞舞的乌鸦。
白胜向李岩行礼,道:“旅长,今晚恐怕有人来偷营,还望旅长早作打算。”
李岩道:“下令,所有士兵,立刻穿好衣服睡觉,刀出鞘,枪上膛,枕戈待旦,随时准备战斗,只要村子四周的地雷一响,立刻起来战斗,注意,在传递命令的时候,尽量不要出太大的声音。”
“诺!”
白胜应了一句,带着几个亲兵出了门。
待白胜走后,李岩向他的亲兵营长招了招手,道:“赵虎,你马上去准备照明弹,只要村子周围的地雷一响,你们就想外面打照明弹,记住,一定要打在村子外面。”
“末将明白!”
赵虎向李岩敬礼,带着几个亲兵前去军队放置物资的地方,准备照明弹。
看着天上盘旋的乌鸦,李岩嘴角露出了一点冷笑,自言自语道:“既然你们想要试试我们的本事,那我们就如你所愿。”
在距离李岩所部驻扎村子的十里之外,五万由流贼组成的队伍正在慢慢的向前行进,他们分成十股,每股五千人,由一名大头目带领,在严大志的指引下,一步一步的向李岩所部驻扎的村庄走去。
流贼没有用火把,全凭着天上微弱的星光指引道路,久而久之,他们倒适应了这漆黑的夜,虽然流贼平时纪律败坏,但是在此刻,他们的自律意识挥到了极致,他们没有吵,没有闹,甚至他们的呼吸都是小心翼翼的,五万人在黑夜中行走,除了脚步声,竟然没有了其他的声音。
对于流贼来说,能到达这个地步,简直可以说是一个奇迹。
又前进了五里路,严大志终于看见了村里三堆正在熊熊燃烧的大火,严大志对身边的混天王道:“大王,我们到了,那三堆火就是他们的标志。”
混天王拍了拍严大志的肩膀,道:“小子不错,凭着感觉就能找到贼官兵的营地,等这次打了胜仗,本王就封你当将军。”
“小的多谢大王栽培。”严大志大喜,连忙道谢,在他看来,靠着带路就当上了将军,简直是上辈子修来的福分。
当下,混天王下令麾下的军队停止前进,开始分派任务。
十个头目聚集到混天王的身边,混天王指着村中,问道:“兄弟们,你们看见那三堆火没有?”
“看见了!”是个头目齐声答道。
混天王点了点头,道:“我的计划是这样的,我们兵分两路,从火堆的两侧进攻,每一面个摆出五支队伍,争取将贼官兵合围在村子里,聚而歼之!”
混天王一边说,一边用手比划,麾下的十个头目倒是明白了他的作战意图。
混天王道:“老大,老二,老三,老四,老五你们带领麾下的兄弟从右路包抄,其余的人,从左路包抄,本王坐镇中央,只要我这里点燃火把,你们就开始进攻,大家明白了吗?”
十个头目点了点头,道:“明白了!”
“好了,开始打吧!让这些贼官兵尝尝我们混天王营的厉害。”混天王大手一挥,下令开战。
混天王麾下的流贼兵分两路,以村中的三堆火为引导,一步一步的开始对村庄中的官兵进行合围。
“轰、轰、轰、轰……”
正当流贼要摸到位置的时候,流贼的队伍中突然爆出一阵剧烈的爆炸声,一道接一道的火焰从地底突然冒出来,让所有的流贼心生畏惧。
流贼毫无意外的踏上了李岩所部在营地周边,二里以外埋藏的地雷,顿时,走在前面的流贼被炸得人仰马翻,血肉模糊。
“嗖、嗖、嗖……”
地雷的爆炸声便是命令,第一声地雷声响起之后,突然从村中射出无数白色的火焰,白色的火焰朝四面八方飞去,所有的流贼顿时全部裸露在照明弹的照耀之下。
孤陋寡闻的流贼何曾听说过照明弹的存在,他们只知道天空突然爆出巨大的亮光,然后他们便被照得亮堂堂的,由于久经黑暗,突然被照明弹强光照射的流贼,都出现了短暂性的失明,整个人呆立当场。
“砰、砰、砰……哒、哒、哒……轰、轰、轰……”
照明弹照亮天际的同时,李岩所部开始攻击了,在地雷声响起的那一霎那,李岩所部所有的士兵全都醒了,他们抄起枕在头下当枕头的虎式步枪,迅进入了村外围的防御工事之中,开始对暴露在照明弹之下的流贼进行毁灭性的打击。
虎式步枪、虎式水冷重机枪轮番射击,顿时把流贼打得人仰马翻。
流贼原本以为,在村庄中等待他们的应该是睡得很死的士兵,还有看见流贼旗号就抱头鼠窜的年轻军官,但是让他们失望的是,村庄里用来迎接他们的,是地雷,是灼热的子弹,还有睿智的官兵将领。
流贼没有想到,黑夜给他们提供了掩护,同时也给敌人提供了掩护。
“嗖、嗖、嗖……”
李岩的亲兵营还在继续射照明弹,流贼的队伍始终都暴露在光芒之中,为普通士兵提供射击的目标。
突如其来的打击,让流贼有些不知所措,不过他们很快就反应过来,在十大头领的带领下,开始向村子中的军官起冲锋。
其实流贼一开始被打击,便机灵的退却,他们还不会败得太难看,因为黑暗,李岩不会冒险让麾下的士兵追击已经溃退的流贼,他们完全可以从容退去,整军再战。
但是流贼选择了冲锋,就既然选择冲锋,流贼就注定会惨败,因为李岩已经给他们准备了一道级豪华的礼物——虎式水冷重机枪。
虽然洛阳野战师的装备比不上火器化到极致的威远军,但是虎式水冷重机枪也装备到了洛阳野战军的营级单位,一个旅一共十二个营,十二挺虎式水冷重机枪,足以把小村庄的周围守得死死的。
随着流贼冲锋,虎式水冷重机枪终于显示出了它恐怖的威力,三十六组机枪手轮番上阵操作整个旅仅有的十二挺虎式水冷重机枪,在夜色中形成一道死亡的火焰,无数的流贼死在虎式水冷重机枪的子弹下面。
一个头领大声的吼道:“撤退,撤退,我们中计了,我们中计了……”
头领的喊话还没有完成,一颗灼热的子弹击中了他的胸口,取走了他的性命,头领无奈的倒在冰凉的地上,死不瞑目。
在火器化战争时代,人的生命是不值钱的,一颗批量生产,价格不足一钱银子的子弹,随时可以取走一名地位显赫之人的性命。
流贼历来的政策便是,胜了一哄而上,败了一溃千里,此时败局已定,残余的流贼立刻开始没命似的逃跑,或者说,没命似的溃退。
此时,平时牛逼哄哄的混天王也显示出他领导者睿智的一面,二话不说,带着自己的亲兵营就开始跑,那度,简直可以和兔子媲美了。
混天王久经沙场考验,他知道,这个时代,没有兵可以再招,可以再忽悠,因为现在吃不上饭的人太多了,给一口吃的就死心塌地跟着造反的人比比皆是。
任何自己需要的东西,都可以抢,无论是钱、粮食、还是女人,都可以明目张的抢劫,因为大明的西北就是这样,每天都在生抢劫案,不是抢人,就是被抢,强者抢人,弱者被抢,而混天王历来都是强者。
但是没有了命,他混天王就什么都没有了,部队是别人的,粮食是别人的,钱是别人的,女人也是别人,所以混天王历来认定一点,丢什么,也不能把命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