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安家有女安琪儿
  奈莎在规律的写作中,度过了一周时间。
  周六的上午,她吃过了早点,便慢悠悠去了晶冠大酒店宴会厅。为了不引人注目,她特意穿了一件极简的黑t恤,配了个破洞九分牛仔裤,倒是越发衬得一双腿修长笔直。压了一顶鸭舌帽,几乎遮住眉眼。
  宴会厅位于酒店最顶层,今天被包场。酒会上来来往往多半是十七八岁少年少女,张扬着青春活力。宴会厅前面舞台上,硕大的晶屏投影,闪耀着“世界从来精彩,愿你星辰大海。祝贺安琪儿攀登天都大学”几个大字。
  看着那字,奈莎的心情也轻松几分。
  宴会厅c位,万众目光的焦点,奈莎看到一个一身洁白的少女,眉眼挺漂亮,化了正式的妆容,梳着长短参差的阶梯式发型,胸前还佩戴着天使吊坠的项链。不用猜,这就是今天的主角了,安琪儿。
  她的身旁是一对中年夫妻,男人四十岁模样,相貌堂堂,偏偏两鬓染着霜色,多了分沧桑之感。女人细眼薄唇,穿着正红的裙子,撑着气场。
  正是亲爹安逸和后妈宋心竹。他们正和几个穿着正装的人交谈,大抵都是晶城名流豪富。时而瞟自家乖女儿一眼,满是骄傲。
  奈莎自幼失去了母亲,父母同框的画面便是除了他们的婚纱照,一张都没有。她看着周围陌生的脸孔,独自到了冷餐区,给自己倒了杯香槟喝了。
  “安琪儿,你可太厉害了,天都大学就算是天都学子也难考呢!”说话的是个细瘦女子,跟在安琪儿后面,端着个小托盘,托盘上摆放着安琪儿最爱吃的雪媚娘。
  安琪儿拈了一个雪媚娘,优雅地吃着,冲闺蜜笑笑:“小雅,你要想考,再复习一年。到时候我正好是你学姐,还可以继续罩着你。”
  闺蜜兼跟班的少女叫曾雅,背着一款粉红色的单肩小包,她耸耸肩,“我可没那毅力,我也知道我家这条件在天都是不够看的,不像你有个高贵的母家出身,唉,真是只有羡慕的份儿了!”
  “出身帮不了你,还不是要靠自己。”虽然这样说,安琪儿还是堂而皇之地接收了她的羡慕,目光在人群中逡巡,直到看到了那熟悉的身影。
  同学们围过来向她道贺,她脆生生喊了个名字,“晓枫”。
  晓枫正和一个圆脸少女聊天,他们据说有共同的爱好和偶像。
  “我们的安琪儿,想不到你也是小莎迷啊!世界从来精彩,愿你星辰大海,可不正是出自那部《春风桃李总成痴》吗?当时读到这儿,真是骗了我很多眼泪呢!”圆脸少女开口了。
  《春风桃李总成痴》,是奈莎的言情小说,讲的是关于电竞大神和网管少女的故事。她在书中直言,电竞不需要爱情,多次在twitter上引发热议。最后大神去追求梦想的星辰大海,少女独立春风桃李下,一腔痴情化作水流,小说便以悲剧结局。
  被莫名点名的奈莎,循声望去,看到圆脸少女眼睛晶亮,提到自己的名字,显然对话题很感兴趣,整个人显得很亢奋。
  安琪儿看看身旁少年,露出些许羞涩,轻轻曳了一下他的衣袖,“哪有,还不是晓枫喜欢?我自顾着高考学习,看小说太过奢侈了。不过晓枫选的这句话,我倒是真心喜欢。”
  那少年,不正是点了宪历1982年酒的韩晓枫吗?韩晓枫从旁边经过的侍者里端了杯酒,牛饮,“我说馒头,那天我和老爸去了隔壁会所,没看见那盛景,你快说说我莎姐的光辉事迹。”
  馒头本名曹满满,少年意气,谁还没有个花名?她的花名是同学送的,又白又萌的馒头。本是取笑她,她却很喜欢,应承下来。“怎么说呢,少说五万莎迷,好多是从周边州县过来的,人山人海。女神那颜值,超扛打的,可惜我没来得及要合影。”
  “哦,好可惜。”韩晓枫失落地说。“我后来也看热点了,真美,真没想到偶像一直在晶城!”
  曹满满知道韩晓枫是头号铁杆粉丝,便安慰道:“既然在一个城市,说不定哪天还会偶遇呢,以后走路可得多注意了。她中途离场去谈影视化了。虽然不是我最最喜欢的、超炫酷的《风驰》,但《钢琴山上的少女》也不错了。”
  《风驰》是一部关于赛车手重返赛道的故事,而且奈莎发布的时候选择了男频。曹满满最爱的不是女生们的言情,也算得上热血女郎了。
  “我最喜欢《潘多拉星的旅客》,那天我和老爸见了一个特牛掰、特传奇的人物,真的在研究怎么星际移民,太酷了!”
  本该成为焦点的安琪儿,被夺去了话题热度,耳朵里都是恼人的什么劳什子作家。她给曾雅使了个脸色,曾雅心领神会,说道:“咱们今天可是来庆祝安琪儿的,大家嗨起来啊!韩少,你不打算邀请我们的天使跳个舞吗?”
  男生们开始吹口哨,音乐适时响起,有的已经拉了舞伴开始跳。
  韩晓枫也不扭捏,右手搭在了安琪儿细腰上。正待滑步舞池,就见曹满满瞪大了眼珠子,恨不得掉地上沾了尘土,结结巴巴道:“奈奈奈奈奈……莎!我不是眼花了吧,那是…我偶像?”
  顺着曹满满的手指看过去,只见冷餐区,一个戴着鸭舌帽的女子,正自斟自饮着香槟。她手指如柔荑,如玉般美丽。脸看不大清,但气质和神韵,和网上大相径庭。
  韩晓枫立刻放开安琪儿,一个箭步冲了过去,额前碎发掀起一丝凌乱。安琪儿的同学们也呼啦围过去,难得晶城出了这么号名人。
  “大神,求签名!”
  倏忽之间,韩晓枫觉得眼前一花,一只手便挡在了身前。那手骨节分明,根根如玉,指甲圆润洁净,似泛着晶莹微光。手中递出一个小羊皮笔记本,腕骨也透着精致。
  韩晓枫看向侧面高颀的身影,人群倒吸一口凉气。
  被扰了宁静的奈莎,慵懒地抬起眸子,便看见了那双黑曜石的眼睛,意味难明。
  叶霑嘴角一勾,“喏,签名。”那声音,有些傲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