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分地
  “我今天来主要是找鹏飞的。”
  林兆全说道。
  “兆全叔,你找我有事?”
  林鹏飞疑惑地看着林兆全说道。
  以前这位村长可不待见自己的,怎么这会主动找自己呢。
  “是为了土地的事情,这些年村里的人一个个离开山村,村里的很多土地都荒废了,不是被灌木覆盖,就是被野草覆盖了。”
  “很多土地你们这些年轻人都已经分不清楚那块地谁家的了,现在趁着我们这些老家伙还活着,要把这些土地给你们这些年轻人分清楚,免得以后起纠纷。”
  林兆全说道。
  以前村里人多的时候,每十年都要按照村里的人口重新划分下土地,只不过这二十年来村里的人口流失太厉害了,很多年轻人都离开村子搬到村外去了,村里的这些田地大多都荒废了。
  弄得村里的土地也没有办法在分了,所以村里也决定不再分土地了,自己的土地还是自己的,根据国家最新政策把每一家的土地重新登记在册,很多年轻人都已经不知道自己家的土地在哪里,只有村里这些老人知道。
  其他人的土地划分登记在上半年都已经完成了,因为林鹏飞坐牢的原因,他的土地还没有登记在册,不过属于林鹏飞的土地,还是留着等林鹏飞回来登记。
  毕竟现在这山村里的地,那些出去的村民都已经看不上了,留在村里的这些老人岁数也大了,也种不了多少田地了,自然也没有人跟林鹏飞争土地。
  “好,谢谢兆全叔了。”
  林鹏飞点点头感激道。
  以前林鹏飞对种地没有什么兴趣,给不给土地给自己,林鹏飞也不在意。
  毕竟这大山里的山地也没有人要,卖都卖不出去,在林鹏飞看来,唯一的用处就是用来建墓地。
  只是村里谁家都有一大片的山地,哪里还需要跟别人家买建墓地的地啊。
  不过昨天晚上抽到“神奇铁锄”后,林鹏飞动了种点东西的念头。
  所以这土地,林鹏飞觉得有必要要的。
  “我大哥人虽然走了,他的土地应该分给鹏飞吧?”
  林兆森看着村长林兆全问道。
  “是的,现在村里现在土地多的是,多分点给鹏飞都没有什么。”
  林兆全笑笑地说道。
  吃完早餐,林鹏飞就被村长林兆森和五叔林兆全带去看地去了,花了半天的时间,把林鹏飞的土地给确定下来,一共是十五亩的山地,都是连在一起的一片地。
  跟周边的山地一样,都荒废成野草和灌木丛生的荒地了。
  到村委会签字画押,这田地的手续算是办好了,后面的事情由村长帮忙办理,不用林鹏飞操心,林鹏飞只要记住自己的田地在哪里就可以了。
  ……
  吃完中午饭,林鹏飞就在村子里溜达,看看能有什么善事做没有,毕竟今天的“日行一善”的任务还没有完成。
  走在村道上,林鹏飞终于感受到村子的冷清,一路过去愣是没有看到几个人,比起自己三年前离开的时候,这里的人又少了很多。
  不过想想,林鹏飞也能理解,这珈蓝村地处偏僻的大山之中,大家日子过得苦哈哈的,能有机会搬出这大山之外居住,大家自然都愿意搬到大山之外居住了。
  留下来的只是一些故土难离的老人。
  或许在过十年,二十年,这些老人过世后,珈蓝村将成为历史。
  遥想自己在这村子里的快乐童年,林鹏飞不由地有些伤感起来。
  村子里人少,林鹏飞想要做善事,愣是找不到对象。
  “难道要去镇上看看?”
  这“日行一善”的任务必须完成,不然是要扣功德值的,林鹏飞现在的功德值本来就没有多少,这要是被扣的话,那还不得倒欠“功德善人系统”功德值,这是林鹏飞不愿意接受的。
  就在林鹏飞考虑要不要到镇上去找个善事做的时候,看到一个熟悉的妇女出现在自己的眼前。
  这是一位看起来三十多岁的女子,上身穿着一件紫色的短袖,下身穿着蓝色薄牛仔裤,后背背着打农药的喷雾器。
  一个村子的,林鹏飞当然认识她,只是让林鹏飞意外的是,村里的稍微年轻点的人基本上都搬离山里到山下居住了。
  没有想到她还住在村里,如果说村里最让林鹏飞印象深刻的女人,眼前这位李若云绝对排第一。
  李若云是七年前嫁到珈蓝村,那时候的李若云真的非常漂亮,在林鹏飞这些十七八岁的小伙子眼里,她简直就是仙女。
  在结婚那天,作为村民,林鹏飞当然也参加了这婚礼,但时林鹏飞就想自己要是能够娶上这么一位漂亮的媳妇该多好啊!
  在好长时间里,林鹏飞晚上的梦里都是李若云的影子,还为此献出了数以亿计子弟兵。
  只是让林鹏飞意外的是,当年在林鹏飞眼里美若天仙的李若云现在像是变了一个人似的,三十岁不到的女人,愣是给人一种四十岁中年大妈的感觉。
  不过想想,林鹏飞也能猜出来,这是因为生活压力所迫造成的。
  巨大的生活压力催人老啊!
  其实这一切都怪李若云的那个老公,在跟李若云结婚还没有多久,李若云刚怀上孩子,她老公出去打工。
  可这一出去就再也没有联系上了,了无音信。
  生不见人,死不见尸的!
  好好的一人,就这么失踪了。
  若是一般的女人,遇上这样的男人,早就把肚子里的孩子打掉,重新找一个好人家把自己嫁了。
  尤其是以李若云条件,虽然结过一次婚,但长得漂亮啊,仍然还是会有很多男人愿意娶她。
  甚至有几位城里的大富豪看上李若云,想要娶她老婆,不过都被李若云给拒绝了。
  因为这件事情,李若云的娘家都跟她断绝来往了。
  本来李若云的父母就不同意自己的女儿嫁给一个没有父母的孤儿,而且还是个好赌的赌鬼,可是自己女儿死活要嫁给他,还怀上了孩子。
  李若云的父母迫于无奈,也就同意他们的婚事。
  可现在这男人都失踪了,她竟然还坚持不离婚,坚持把把孩子给生下来。
  这简直就是自己找苦受。
  娘家人怎么劝都没有用,李若云是铁了心要把孩子给生下来,也不愿意再改嫁。
  一气之下,李若云的娘家人就跟李若云断绝来往了。
  甚至李若云的父母放出狠话,除非李若云哪天想开了,同意改嫁,否则这辈子都不会认她这个女儿的。
  没有男人,又失去娘家人的帮衬,李若云一个人要养活自己和女儿,这日子自然过的苦哈哈了。
  长时间下来,李若云自然老得快。
  这让林鹏飞看着有些心疼。
  这可是自己曾经梦里的那个女人啊!
  现在变得自己都不敢认了!
  如果自己有一个这么漂亮老婆的话,林鹏飞觉得自己哪怕再苦再累,也不会让她受苦、受累。
  “若云嫂!”
  林鹏飞急忙主动地上去跟李若云打招呼。
  “你是……你是林鹏飞?”
  李若云仔细打量了下林鹏飞,吃惊地说道。
  在李若云的印象里,这林鹏飞现在应该还在牢里待着,怎么就回村子里来的呢。
  “对,就是我,林鹏飞,我提前回来了。”
  林鹏飞点点头,有些激动地说道。
  “回来好啊,吃饭没?”
  李若云淡淡地看着林鹏飞说道。
  “吃了!”
  林鹏飞点点头说道。
  在华夏国西南边陲这些山村里的人都喜欢用“吃了没”来打招呼。
  “民以食为天”,以前山村里人吃不上饭,谁家能顿顿吃上白米饭,都是件非常幸福的事情。
  于是在农村里,到了饭点,遇上熟人的话,都会互相问一句“吃饭没”。
  不要想多了,这不是对方想请你吃饭,而是一种礼貌性的问候而已。
  当然这种打招呼的方式,在西南边陲农村里比较流行,在城里基本上很难听到。
  “若云嫂,你这是要去哪里啊?”
  林鹏飞看着李若云问道。
  “地里的庄稼长虫子了,我去撒些农药!”
  李若云淡淡地说道。
  作为寡妇,李若云习惯性地保持跟男人一定的距离,寡妇门前是非多,人言可畏啊!
  “去地里撒农药?”
  林鹏飞眼睛不由一亮。
  自己真愁着找不到善事做呢,这不是送上门来的善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