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见好就收
  “好了,不说我了。林老,灿灿她真的有鉴宝天赋吗?你怎么看出来的?”
  徐清玄对于林柏松简简单单就看出金灿有天赋很是不信,毕竟天赋这东西,看不见,摸不着,怎么会那么容易就让人看出来的。
  “你们看看这套紫砂壶,你们要看到这茶壶,你们会买回家吗?这三十块虽然不多,但是用来买普通的茶壶可也不算便宜了。毕竟三十块钱用来当买菜,你都可以用上一个星期了。”
  林柏松的解释没有让人信服,罗洪发就接话道:“这茶壶这么漂亮,我要看到了,我也一定会买回家的。我看啊小金子之所以买了它,也是运气好的关系。”
  “林老啊,你觉得灿灿有鉴宝天赋,那你愿意收灿灿当入门徒弟吗?”
  徐清玄可不管金灿有没有天赋,先认下一个老师才是重点,毕竟这林柏松可是鉴定大师,在复旦可是有厉害的门生旧交的,金灿一个乡镇出来的学生,要是拜在他的门下,她也算是有了背景依靠,毕竟她父母不光不是她的依靠,还有可能成为她的包袱,现在认了师傅,她以后面对父母也有了反抗的底气。
  “我说呢,原来你在下套等我钻呢!”林柏松对于徐清玄是欣赏的,聪明,审时度势,对女朋友时时关心照顾。
  “小金子这么聪明可爱的小姑娘要是愿意拜我为师就好了,老林,我看你就见好就收吧,可不要摆你文人的架子!”罗洪发是真喜欢这两个小家伙,赶紧把林柏松给架上火架。
  “我又没说不愿意,不过收徒这么重要的事情也得看看日子,邀请一些圈内人士当个见证才算正经呢!”林柏松看着金灿一脸向往地看向他,他那严师的架子还真摆不出来了。
  金灿听到林柏松愿意收她为徒,她是真乐了,不过想到她的家庭情况,她又犹豫了,半天才说道:“林老,你愿意收我为徒,我非常高兴!我也实话跟你说说我家里的情况吧,我之所以转学来海城,除了照顾车祸受伤的小玄子外,就是为了远离我的家乡,远离我父母。因为父亲赌博我的家家破人散了,父亲不管我直接跑路了,母亲呢,刚离婚就再婚了,说要管我,但是也没管几个月就没有了下文。不过我父母都是现实的人,要是哪天知道我出息了,他们肯定会找上门的,到时候我的处境就麻烦了!”
  “你是觉得我是怕麻烦的人吗?你父母是你父母,你是你,没有发生的事情你想得再多也没用。你父母找你时,我想你的翅膀也硬了,到时候一个月给一些生活费给他们就行了,他们再多的要求,你完全可以拒绝,就算被人知道了,让人说几句闲话罢了,伤不了筋骨!好了,关于你拜师的事情我们就这么定了,我今天回家就去看日子,看好了我就电话告诉你。”林柏松一听未来徒弟的身世居然跟他差不多,就有一种同病相怜的感觉了,毕竟他也遇到过和她类似的情况。
  徐清玄看林柏松三五下就定下收徒,很是上道地说道:“林老,你真是够爷们!大气!你收灿灿可不亏,要知道她小小年纪就有小说在杂志上连载了,她现在的生活费可都是靠她的稿费支撑呢。你是复旦中文系的教授,收了她当徒弟,不光书画鉴定有了徒弟,就是你的本职文学也算是有了徒弟啦!”
  “真的?还有小说在连载?什么小说?叫什么名字啊?在哪本杂志发表的啊?”林柏松没想到自己顺便认一个徒弟,就是多功能的?!不光有鉴宝天赋,还有文学天赋?这样的人才就这样被他给遇到了?他这是什么运气啊?天啊,回头一定得请罗洪发喝酒,要不是他的关系,他也不会认识金灿了。
  金灿有些不好意思了,毕竟她写的小说都是些情情爱爱的,在中文系教授面前难免有些上不了档次,不过徐清玄就不这样认为了,要知道以后的电视剧可都是以这些情爱小说为主改编出来的。
  “当然是真的啦,都快连载完了,是一本清穿小说,名字叫《梦回清宫》,就是在《少男少女》上面发表的,都连载了大半年了,你们没发现这本杂志因为这部小说的关系,都从月刊变成了半月刊了?!”
  徐清玄也没有想到这本小说如此之火,“而且这本小说已经签约了出版社,下个星期就要出版了,你们到时候可得多买几本,帮灿灿攒攒劲儿哦!好了,你们继续聊天,我去厨房做饭,快中午了。”
  “好的,辛苦小玄子了!”林柏松怎么感觉自己老了,跟不上年轻人的思想了,“清穿小说?这是小说的类型吗?我怎么没有听说过这种类型?”怎么出现一种新的小说类型竟然是他这种文学系教授都不清楚的?他这以后还怎么混啊?!
  金灿解释道:“林老,其实这就是一种穿越小说,这种类型的开山鼻祖算是台湾作家席绢的处女作《交错时光的爱恋》,最出名的穿越作品是黄易的《寻秦记》,这两本小说你有没有听说过啊?我写的清穿小说就是受到它们的影响,穿越清朝。”
  “穿越小说啊?这种类型非常特别,《交错时光的爱恋》我没有听说过,倒是《寻秦记》有看过,写得还真的是不错。不过,你能够受它们的影响,创造出所谓的清穿小说也是非常厉害的呢!”
  林柏松打定主意,一回家就得把金灿说过的这三本穿越小说都看不看,最受他关注的还是金灿写的清穿小说,他还是得了解了解这小徒弟的文笔以及她的写作水平,这样他这个当师傅的才能做到心里有数。
  “我也是拾人牙慧罢了!林老,罗老你们平时都喜欢看谁写的小说啊?”金灿对于这些有文化的人的喜好有些好奇,毕竟他们的生活在她看来真的是比她的生活高雅得多呢。
  罗洪发没好气地说道:“你们当我们是山顶洞人啊?不跟普通人一样,我喜欢看金庸,古龙,卧龙生,梁羽生的武侠小说,特别是金庸的小说写得特别好,里面的人物刻画得太让人印象深刻了,不管是主角还是配角!”
  “对啊,武侠小说我无聊时也看,传统的文学小说我也看。还有还格楼主的《蜀山剑侠传》所描写的仙侠世界,我是真希望有一天有人能更加深入地描写一下有关仙侠世界的小说。”
  林柏松平时不写小说,只是闲时写写散文,写写杂文,读书笔记之类的,现在竟然收下一个喜欢写小说的小徒弟,他是真有些慌了,害怕教不了她,教不好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