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6章 番外:方昕远
我出生在受人倚重的医药世家方家。
自打小爷出生起,便有算命的说我乃华佗再世,日后定能承接祖上衣钵,让方家百年医药世家盛名再创辉煌。
虽然大家都知道算命的这么说,大多是想多拿几个赏钱,但作为方家的嫡长子,大家对我承载的希望很大,所以他们都选择了相信。
于是祖父给我取名方昕远,寓意炽日将出,且光芒久远之意。
而事实证明,那算命的竟然蒙对了,我从会说话开始,便展露了自己在医药方面的异于常人的天赋异禀。
可我学的实在太快了。
快到我才刚满十岁,便深谙医道,甚至再没什么能让我提起兴趣去钻研学习的了。
小爷作为一个脑袋根本闲不住的天才,自然要找新的东西来充实自己。
这一学,学的就太多了。
喝酒,聚赌,串戏楼,逛窑子,只要在京城能算得上是一桩消遣的,就没有我不会的。
在这其中,我最热衷的就是吃花酒,逗美人儿。
于是我十三岁那年,便有了通房丫头,又接连纳了几房妾室,有些特别喜欢,但出身青楼者,祖父以死相逼不许我纳回来的,我便干脆养在外头,得空了去看上一眼,反正小爷我有的是钱,主要是求一个快活、开心。
但这些都是遇到江樱之前的事情了。
许多年前,我不止一次在想,若是时间能倒回的话,我绝不会在那些小流氓手下把她救下来,这样她就不会因对我存了份感激,甚至又在情窦初开的年纪里对我动了真心,想法设法地了解我、接近我,让我厌烦又苦恼了。
迷恋小爷我的女子太多了,可不差她一个。
更何况,骄傲如我,对主动送上门儿来的东西哪里能喜欢得起来?
再者,我喜欢的是充满了风情,懂得怎么伺候男人的女子,而不是一个出现在我面前,连说句话都要脸红结巴的小姑娘。
虽然这也挺有趣儿的,可多番下来,未免让我厌烦。
这种无休无止,令我连番做了数年噩梦的生活,终结在一个大雪天。
那日时辰尚早,几座花楼还没开始开门迎客,我约了三五好友到京城第一酒楼包了个雅间儿,推开一扇窗,对着窗外的鹅毛大雪玩了一回雪下煮酒的风雅。
那回我醉的不轻,所以后来所发生的事情只有零零散散的记忆。
快要散场之际,她独身一人顶着风雪过来找我。
她对我的心意,早已不是个秘密,但那日,是她头一回鼓起勇气对我真正表意,隐隐记得当时她很紧张,脸色通红,瘦弱的身子都在微微颤抖。
可这又有什么用呢?
我根本不喜欢她,甚至是厌恶她啊。
至于拒绝,那更是顺理成章的反应了。
只是除了拒绝之外,我趁着酒劲似乎还说了一些不好听的话。
但我想这些话,她早该听得习惯了。
她没有过多的纠缠,如来时一般,孤零零地冒着风雪走了。
我浑不在意,当晚依旧在烟花处流连至深夜,醉成一滩烂泥被阿福扶回了家,一觉睡到次日正午。
醒来后,我得知了她自缢的消息。
当时我被吓懵了。
虽然小爷我花心,但自认为没欠下过什么风流债,她们卖笑,我给银子,谁也不欠谁。
可江二她不一样啊!
但阿福很快告诉我,她家中酒楼倒闭,父亲患病身亡,成了孤苦无依的孤女。
我陡然松了一口气。
看来她并非是为我而死的。
至少,不全是因为我。
我压下愧疚感,享受着久违的轻松。
可没过几日,我却又听得她被救活了!
这回干脆吓得小爷我直将手中的艳情话本都给丢了出去。
这简直比死了还可怕好吗?!
倒不如死了来的干净解脱呢!
当时我无不愤慨地想。
好在她虽然没死,却因为叔伯的为难而离开了京城,至于她去了哪里,我没有打听过,因为没有兴趣。
总之,走的越远越好。
她这一走倒是十分干脆,再也不曾不回过,更不曾再出现在我的视线中。
直到我的做派让祖父再也看不过眼,认为该到了让我接手家中生意的时候了,赶了我去肃州分行历练。
那时我去的心不甘情不愿,舍不得京城的温柔乡,和那一干狐朋狗友。
那时我更加不会想到,此次肃州之行,让我的人生轨迹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而这一切的起源,要从重新遇到了她说起。
当时的我无疑是惊慌的,不,应当说是惊恐!
如果有人经历过绝望的话,应当不难理解我彼时的心境——萦绕了数年的噩梦,极不容易从中脱身,眼见要再次陷入梦魇中,怎能不怕?
那时我甚至还拿了剪刀,找到她家里,以死相逼让她许下绝不再纠缠我的誓言。
现在想想,可真是傻啊。
不光是那一回,在此之前的一言一行,都傻的不行。
挺没骨气的讲,如果能再给我一次机会的话,我绝不会放过任何一个能将她娶回家的机会——如果,我知道我日后会那样一副深深地喜欢上她,却因为她喜欢上了别人,而不得不装作不喜欢的苦情模样的话。
可这世间最公平的就是从来没有如果。
好在我同一般人不一样,因为求而不得而将自己逼入艰难的绝境,权衡之下,我选择了一种对她好,对自己也好的方法。
那就是,默默喜欢着她,不让她知道,一直到……不喜欢了为止。
这样的话,从始至终都不会有人知道我这段隐秘的心事了。
就像当初我甚至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了她那样一样毫无察觉。
可我想应该要不了多久我就不会再喜欢她了,因为人心都是善变的,更何况小爷我可是满京城中名声赫赫的花花公子啊。
我的心思怎么会一直放在一个人身上?我余下的一生还会是最初想象中那样的,继承家业,娶妻生子,小妾无数,逍遥一生。
只是眼下有了一段小小的曲折而已,不会真的影响什么的。
直到那日晨早,我自烟花处归家,在雾气朦胧中看到了一夜之间变了模样的家门。
我那商人本质十足的奸诈爹,宠我如命的护短娘,还有拿一根拐杖吓唬了我十多年的祖父,以及那些偶尔温存已分不清她们姓名的美貌小妾……一夕之间,全都不在了。
虽然时隔已久,但再回想起那段时间,我仍觉得黑暗且窒息。
从小被全家人捧在手心里长大的我,纨绔又骄傲,根本接受不了忽然失去所有家人的打击,我从最开始的寻死觅活到后来的自甘堕落,日日沉醉在酒窖当中不愿清醒度日——
好在那时我并不算太过孤单,醉的昏天地暗之时,隐约能听到春风的焦急口气,和她无奈的规劝声,还有……庄婶时而忍无可忍的迎面痛击。
幸亏有他们,若不然,我这辈子大抵是要废在那座酒窖之中了。
起初很痛苦,可脑海中的一切思绪经过空白的浸染之后,逐渐开始变得清明了。
我察觉到我的一生不能这样下去。
小爷我可是自出生起便被定为华佗再世、注定不能如此平凡庸碌的活着的人!
于是我决定暂时离开这里,抛开这些浮华,去更远更开阔的地方,救治更多的人,切身地去体会方家祖训中那句‘悬壶济世,救死扶伤’,这简简单单的八个字。
身为军医的那段时间,既没有好酒好肉,也没有漂亮的姑娘,但却让我领悟了许多之前不曾懂得的人生真谛。
只是时常还会想到她。
往京城写信的时候,也总是不忘问上几句她的情况。
可或许是之前的我对她太过厌烦抵触,让所有人都坚定地认为我不可能对她产生男女之情,故而竟是始终无人能察觉到我日渐深重的心思。
这真是一件足以令人失落的好事。
角斗场匆匆一见之后,再次听到她的消息,却是来自于那个我认定为非常危险、始终不愿她去靠近的人。
他没有任何的隐瞒,直接对我阐明了真相,以及他希望我所能帮上的忙。
离魂草——这是他向我打听的东西。
我昼夜不分地赶回了京城,并且不愿相信他信上所言。
离魂草是什么东西,旁人不知,我却一清二楚!
我虽不知它在命数玄学之上能起到什么作用,却很明白那是世间最可怕的毒药,且生长在寻常人根本无法靠近的烟瘴之地——
我不管不顾地替她诊治,妄图能借用医术控制住她的病情。
可结果却是我最无法面对的——我除了借用药物暂时地压制住她的痛苦之外,根本没有办法真正地控制住她身体的衰败。
那日他又找到了我,他的耐心似乎所剩无几了。
我清楚地感受到面前这个人,他内心的恐惧似乎比我还要强烈。
他也很聪明,笃定了我知道离魂草的下落,并且承诺我,倘若我能将离魂草找回来,他可以助我让方家重新走向鼎盛,可以给我我所想要的一切。
我唯有苦笑。
我什么也不想要,只想她好好地活着。
我当日便收拾了行囊,往方家历代相传的秘辛之上所记载的离魂草所在的顷州赶去。
那段时间,我终日行走在终年无人敢靠近,阳光都无法穿透那重重瘴气的山谷当中寻找离魂草的下落。
虽然每次进入山谷前都会服用辟毒的药丸,但长时间的浸夺还是让我的身体每况愈下。
从起初我便知道这些深入肺腑的损害,日后是很难恢复的,但我当时并不曾有过迟疑或是后悔。
且日后也未有后悔过。
在他赶来并且随我一同入山的次日,我终于在一处险地找到了离魂草。
在此之前我们大抵都没有想过有朝一日,我们二人竟会因为同一件事情而开心亢奋地不能自已。
然而当日阮平似乎有了异动,他为稳固大局,便先行让我带离魂草赶回京城。
那时我很是松了一口气。
身为医者我自己的身体自己自然很清楚,只怕撑不了几日便会出现不可估测的问题,届时若让他这个情敌瞧见,岂不丢人?
果然,在还未赶回京城之前的一个清早,我在暂时落脚的客栈中醒来之后发现,眼前忽然一片漆黑,比夜色更要浓重且寂静。
我失明了。
虽然之前有过心理准备,可一时间还是很难适应盲人的生活。
好在有阿福在,不必事事我亲自经手。
我不知道自己还有没有治愈的可能,但我仍然很庆幸,至少她即将要得救了。
纵然我永远再无重见天日的可能,可一双眼睛换她一条性命,如此划算的买卖,哪里会有不情愿的道理呢。
我可谓是满心欢喜地回了京城,但却没有去见她,甚至没有让人跟她透露我回京的消息。
怎么说呢,虽然失明不算什么大事儿,我也没有太过放在心上,但还是不愿意让她瞧见我这幅模样,一来怕她担心,二来又实在不好解释我好好的一个人说瞎就瞎是怎么个原因,三来嘛,委实有损小爷我翩翩风采。
可除夕那晚,她到底还是得知我回了京城,我藉口醉酒让春风传话,勉强躲了过去。
知道她的性格,最多等上几日定要登门找我一探究竟,于是忐忑起来,连番地催促大夫尽快将我医治好。
实在不行,只能让阿福撒个谎,告诉她我出城探亲去了。
可我不曾料想到的是,次日我等来的不是上门的她,而是春风带来的一个十分不妙的消息——她失踪了。
我犹遭五雷轰顶一般。
可找人这种事情实在不同于寻药,并非我所擅长,我纵然心急,却也帮不上任何忙,只能静静地等着后续的消息。
和往常一般,没人察觉到我日日心急如焚。
好在她平安回来了。
被他亲自救回来的。
只是令我吐血欲绝的是,我他娘的耗尽心血、搭进去了半条性命找回来的离魂草压根儿就没派上用场!
她莫名其妙的转好了!
所有的人都开始纷纷指责那名道士危言耸听,骗吃骗喝。
可我却很清晰地察觉到,此事定然没有那么简单。
因为她平安回来之后,随之而来的是韩家家主韩呈机因病去世的消息。
韩家各处的势力也在逐渐地土崩瓦解。
让我意外的是,晋起并未趁机对韩家赶尽杀绝,而是十分大度地放任他们回了肃州老窝,这简直完全不像一个未婚妻被掳走险些致其丧命的人该有的做法!
亏我一直认为他是那种别人动我一分,必要万倍奉还的狠厉人物来着,真是令人失望。
但江二却不觉得委屈,甚至很认同他的做法一般。
我越发怀疑起了韩呈机离世的真相。
但更令我意外的是,这俩人磨磨唧唧的,竟足足等了三年才成亲!
要知道,在这段时日里我可不止一次萌生了二人感情破裂,我欲趁虚而入抢回江二的想法啊。
可二人偏生又摆出一副情比金坚的姿态来,任谁也插不进去。
三年后,天下太平,二人终于谈婚论嫁。
我既失望,又轻松。
那时我取笑江二道:“足足等了三年,都够守上一个全世间最长的孝期了,你也不怕你晋国公夫人的位置被人抢走吗?”
她闻声面上的笑意一凝,只是一瞬间的功夫便一本正经地答道:“天下未平,怎可立家呢。”
我嗤笑她装模作样。
她却又道:“如今四海升平,正是谈婚论嫁的好时机,你还不趁机娶一房夫人过门吗?”
“谁愿意嫁给一个瞎子?”
“又不是治不好了……”她喃喃着道。
数年来的不见天日,已让我适应了目不能视的生活,我浑不在意地往椅背上一靠,做出一派孤独终老的姿态来。
我早在她从肃州被救回来的那日起,便不再闭门遮掩了。
罢了,反正也娶不回家,管她怎么瞧我呢。
只是在她的苦苦追问之下,我编造出来的失明原因,让我十分后悔——我当时与她说,我是在试药之时不甚着了道,被自己给坑了。
于是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我便被冠上了马虎庸医的名号。
真是冤的我有苦没地儿说啊。
这天下还找得出我这般苦情至深的男子吗?
可这心思到底不是我一个人的秘密了。
这些年来,晋起对方家一直十分照顾,仿佛是想藉此来偿还我当年的付出。
他大概也觉得自己挺冤的,离魂草没用上,还平白欠下了我这么大一个人情。
偏生这个人情,还不能让江二知晓。
男人天生对情敌的抵触,让他纵然对我心怀亏欠,却也一直态度疏冷,小爷我也不例外,能跟他较劲的地方绝不让步。
一年后的秋天,瓜熟蒂落之时,江二生下了一个粉嫩嫩的小妞妞。
我混在庄婶一行人间,跟去了晋国公府。
并且在她满月宴上,揽下了干爹一职。
有当年的恩情在,晋起纵然再不乐意,却也无法拒绝。
哈哈,这可真是一个为非作歹的好把柄。
我高兴得不行,一得空便往晋国公府跑,总爱哄着她道:“小红枣儿,叫干爹。”
“她才刚满月,还不到学说话的时候呢,你教的也太早了吧。”不必去看,江二说这句话的时候,必是拿那种看待白痴一般的眼神望着我。
可我浑不在意,继续教着小红枣儿。
小爷我在酝酿一个大阴谋——
我要让孩子在耳濡目染之下,开口说话时第一个叫的就是我!
为了能亲眼见证这对夫妻当时懵逼的表情,在此之前我一定要医好我这双眼睛——我默默地在心里盘算着,等眼睛好了之后,便娶一个好姑娘过门儿,最好也能给我生上一个像小红枣儿这样的闺女。
那到时要取个什么名字呢?
小松子儿?
小蜜桃儿?
还是小黄鱼儿?
总之取个我爱吃的就对了……
哎,其实这样的日子,也挺有盼头的么。
自打小爷出生起,便有算命的说我乃华佗再世,日后定能承接祖上衣钵,让方家百年医药世家盛名再创辉煌。
虽然大家都知道算命的这么说,大多是想多拿几个赏钱,但作为方家的嫡长子,大家对我承载的希望很大,所以他们都选择了相信。
于是祖父给我取名方昕远,寓意炽日将出,且光芒久远之意。
而事实证明,那算命的竟然蒙对了,我从会说话开始,便展露了自己在医药方面的异于常人的天赋异禀。
可我学的实在太快了。
快到我才刚满十岁,便深谙医道,甚至再没什么能让我提起兴趣去钻研学习的了。
小爷作为一个脑袋根本闲不住的天才,自然要找新的东西来充实自己。
这一学,学的就太多了。
喝酒,聚赌,串戏楼,逛窑子,只要在京城能算得上是一桩消遣的,就没有我不会的。
在这其中,我最热衷的就是吃花酒,逗美人儿。
于是我十三岁那年,便有了通房丫头,又接连纳了几房妾室,有些特别喜欢,但出身青楼者,祖父以死相逼不许我纳回来的,我便干脆养在外头,得空了去看上一眼,反正小爷我有的是钱,主要是求一个快活、开心。
但这些都是遇到江樱之前的事情了。
许多年前,我不止一次在想,若是时间能倒回的话,我绝不会在那些小流氓手下把她救下来,这样她就不会因对我存了份感激,甚至又在情窦初开的年纪里对我动了真心,想法设法地了解我、接近我,让我厌烦又苦恼了。
迷恋小爷我的女子太多了,可不差她一个。
更何况,骄傲如我,对主动送上门儿来的东西哪里能喜欢得起来?
再者,我喜欢的是充满了风情,懂得怎么伺候男人的女子,而不是一个出现在我面前,连说句话都要脸红结巴的小姑娘。
虽然这也挺有趣儿的,可多番下来,未免让我厌烦。
这种无休无止,令我连番做了数年噩梦的生活,终结在一个大雪天。
那日时辰尚早,几座花楼还没开始开门迎客,我约了三五好友到京城第一酒楼包了个雅间儿,推开一扇窗,对着窗外的鹅毛大雪玩了一回雪下煮酒的风雅。
那回我醉的不轻,所以后来所发生的事情只有零零散散的记忆。
快要散场之际,她独身一人顶着风雪过来找我。
她对我的心意,早已不是个秘密,但那日,是她头一回鼓起勇气对我真正表意,隐隐记得当时她很紧张,脸色通红,瘦弱的身子都在微微颤抖。
可这又有什么用呢?
我根本不喜欢她,甚至是厌恶她啊。
至于拒绝,那更是顺理成章的反应了。
只是除了拒绝之外,我趁着酒劲似乎还说了一些不好听的话。
但我想这些话,她早该听得习惯了。
她没有过多的纠缠,如来时一般,孤零零地冒着风雪走了。
我浑不在意,当晚依旧在烟花处流连至深夜,醉成一滩烂泥被阿福扶回了家,一觉睡到次日正午。
醒来后,我得知了她自缢的消息。
当时我被吓懵了。
虽然小爷我花心,但自认为没欠下过什么风流债,她们卖笑,我给银子,谁也不欠谁。
可江二她不一样啊!
但阿福很快告诉我,她家中酒楼倒闭,父亲患病身亡,成了孤苦无依的孤女。
我陡然松了一口气。
看来她并非是为我而死的。
至少,不全是因为我。
我压下愧疚感,享受着久违的轻松。
可没过几日,我却又听得她被救活了!
这回干脆吓得小爷我直将手中的艳情话本都给丢了出去。
这简直比死了还可怕好吗?!
倒不如死了来的干净解脱呢!
当时我无不愤慨地想。
好在她虽然没死,却因为叔伯的为难而离开了京城,至于她去了哪里,我没有打听过,因为没有兴趣。
总之,走的越远越好。
她这一走倒是十分干脆,再也不曾不回过,更不曾再出现在我的视线中。
直到我的做派让祖父再也看不过眼,认为该到了让我接手家中生意的时候了,赶了我去肃州分行历练。
那时我去的心不甘情不愿,舍不得京城的温柔乡,和那一干狐朋狗友。
那时我更加不会想到,此次肃州之行,让我的人生轨迹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而这一切的起源,要从重新遇到了她说起。
当时的我无疑是惊慌的,不,应当说是惊恐!
如果有人经历过绝望的话,应当不难理解我彼时的心境——萦绕了数年的噩梦,极不容易从中脱身,眼见要再次陷入梦魇中,怎能不怕?
那时我甚至还拿了剪刀,找到她家里,以死相逼让她许下绝不再纠缠我的誓言。
现在想想,可真是傻啊。
不光是那一回,在此之前的一言一行,都傻的不行。
挺没骨气的讲,如果能再给我一次机会的话,我绝不会放过任何一个能将她娶回家的机会——如果,我知道我日后会那样一副深深地喜欢上她,却因为她喜欢上了别人,而不得不装作不喜欢的苦情模样的话。
可这世间最公平的就是从来没有如果。
好在我同一般人不一样,因为求而不得而将自己逼入艰难的绝境,权衡之下,我选择了一种对她好,对自己也好的方法。
那就是,默默喜欢着她,不让她知道,一直到……不喜欢了为止。
这样的话,从始至终都不会有人知道我这段隐秘的心事了。
就像当初我甚至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了她那样一样毫无察觉。
可我想应该要不了多久我就不会再喜欢她了,因为人心都是善变的,更何况小爷我可是满京城中名声赫赫的花花公子啊。
我的心思怎么会一直放在一个人身上?我余下的一生还会是最初想象中那样的,继承家业,娶妻生子,小妾无数,逍遥一生。
只是眼下有了一段小小的曲折而已,不会真的影响什么的。
直到那日晨早,我自烟花处归家,在雾气朦胧中看到了一夜之间变了模样的家门。
我那商人本质十足的奸诈爹,宠我如命的护短娘,还有拿一根拐杖吓唬了我十多年的祖父,以及那些偶尔温存已分不清她们姓名的美貌小妾……一夕之间,全都不在了。
虽然时隔已久,但再回想起那段时间,我仍觉得黑暗且窒息。
从小被全家人捧在手心里长大的我,纨绔又骄傲,根本接受不了忽然失去所有家人的打击,我从最开始的寻死觅活到后来的自甘堕落,日日沉醉在酒窖当中不愿清醒度日——
好在那时我并不算太过孤单,醉的昏天地暗之时,隐约能听到春风的焦急口气,和她无奈的规劝声,还有……庄婶时而忍无可忍的迎面痛击。
幸亏有他们,若不然,我这辈子大抵是要废在那座酒窖之中了。
起初很痛苦,可脑海中的一切思绪经过空白的浸染之后,逐渐开始变得清明了。
我察觉到我的一生不能这样下去。
小爷我可是自出生起便被定为华佗再世、注定不能如此平凡庸碌的活着的人!
于是我决定暂时离开这里,抛开这些浮华,去更远更开阔的地方,救治更多的人,切身地去体会方家祖训中那句‘悬壶济世,救死扶伤’,这简简单单的八个字。
身为军医的那段时间,既没有好酒好肉,也没有漂亮的姑娘,但却让我领悟了许多之前不曾懂得的人生真谛。
只是时常还会想到她。
往京城写信的时候,也总是不忘问上几句她的情况。
可或许是之前的我对她太过厌烦抵触,让所有人都坚定地认为我不可能对她产生男女之情,故而竟是始终无人能察觉到我日渐深重的心思。
这真是一件足以令人失落的好事。
角斗场匆匆一见之后,再次听到她的消息,却是来自于那个我认定为非常危险、始终不愿她去靠近的人。
他没有任何的隐瞒,直接对我阐明了真相,以及他希望我所能帮上的忙。
离魂草——这是他向我打听的东西。
我昼夜不分地赶回了京城,并且不愿相信他信上所言。
离魂草是什么东西,旁人不知,我却一清二楚!
我虽不知它在命数玄学之上能起到什么作用,却很明白那是世间最可怕的毒药,且生长在寻常人根本无法靠近的烟瘴之地——
我不管不顾地替她诊治,妄图能借用医术控制住她的病情。
可结果却是我最无法面对的——我除了借用药物暂时地压制住她的痛苦之外,根本没有办法真正地控制住她身体的衰败。
那日他又找到了我,他的耐心似乎所剩无几了。
我清楚地感受到面前这个人,他内心的恐惧似乎比我还要强烈。
他也很聪明,笃定了我知道离魂草的下落,并且承诺我,倘若我能将离魂草找回来,他可以助我让方家重新走向鼎盛,可以给我我所想要的一切。
我唯有苦笑。
我什么也不想要,只想她好好地活着。
我当日便收拾了行囊,往方家历代相传的秘辛之上所记载的离魂草所在的顷州赶去。
那段时间,我终日行走在终年无人敢靠近,阳光都无法穿透那重重瘴气的山谷当中寻找离魂草的下落。
虽然每次进入山谷前都会服用辟毒的药丸,但长时间的浸夺还是让我的身体每况愈下。
从起初我便知道这些深入肺腑的损害,日后是很难恢复的,但我当时并不曾有过迟疑或是后悔。
且日后也未有后悔过。
在他赶来并且随我一同入山的次日,我终于在一处险地找到了离魂草。
在此之前我们大抵都没有想过有朝一日,我们二人竟会因为同一件事情而开心亢奋地不能自已。
然而当日阮平似乎有了异动,他为稳固大局,便先行让我带离魂草赶回京城。
那时我很是松了一口气。
身为医者我自己的身体自己自然很清楚,只怕撑不了几日便会出现不可估测的问题,届时若让他这个情敌瞧见,岂不丢人?
果然,在还未赶回京城之前的一个清早,我在暂时落脚的客栈中醒来之后发现,眼前忽然一片漆黑,比夜色更要浓重且寂静。
我失明了。
虽然之前有过心理准备,可一时间还是很难适应盲人的生活。
好在有阿福在,不必事事我亲自经手。
我不知道自己还有没有治愈的可能,但我仍然很庆幸,至少她即将要得救了。
纵然我永远再无重见天日的可能,可一双眼睛换她一条性命,如此划算的买卖,哪里会有不情愿的道理呢。
我可谓是满心欢喜地回了京城,但却没有去见她,甚至没有让人跟她透露我回京的消息。
怎么说呢,虽然失明不算什么大事儿,我也没有太过放在心上,但还是不愿意让她瞧见我这幅模样,一来怕她担心,二来又实在不好解释我好好的一个人说瞎就瞎是怎么个原因,三来嘛,委实有损小爷我翩翩风采。
可除夕那晚,她到底还是得知我回了京城,我藉口醉酒让春风传话,勉强躲了过去。
知道她的性格,最多等上几日定要登门找我一探究竟,于是忐忑起来,连番地催促大夫尽快将我医治好。
实在不行,只能让阿福撒个谎,告诉她我出城探亲去了。
可我不曾料想到的是,次日我等来的不是上门的她,而是春风带来的一个十分不妙的消息——她失踪了。
我犹遭五雷轰顶一般。
可找人这种事情实在不同于寻药,并非我所擅长,我纵然心急,却也帮不上任何忙,只能静静地等着后续的消息。
和往常一般,没人察觉到我日日心急如焚。
好在她平安回来了。
被他亲自救回来的。
只是令我吐血欲绝的是,我他娘的耗尽心血、搭进去了半条性命找回来的离魂草压根儿就没派上用场!
她莫名其妙的转好了!
所有的人都开始纷纷指责那名道士危言耸听,骗吃骗喝。
可我却很清晰地察觉到,此事定然没有那么简单。
因为她平安回来之后,随之而来的是韩家家主韩呈机因病去世的消息。
韩家各处的势力也在逐渐地土崩瓦解。
让我意外的是,晋起并未趁机对韩家赶尽杀绝,而是十分大度地放任他们回了肃州老窝,这简直完全不像一个未婚妻被掳走险些致其丧命的人该有的做法!
亏我一直认为他是那种别人动我一分,必要万倍奉还的狠厉人物来着,真是令人失望。
但江二却不觉得委屈,甚至很认同他的做法一般。
我越发怀疑起了韩呈机离世的真相。
但更令我意外的是,这俩人磨磨唧唧的,竟足足等了三年才成亲!
要知道,在这段时日里我可不止一次萌生了二人感情破裂,我欲趁虚而入抢回江二的想法啊。
可二人偏生又摆出一副情比金坚的姿态来,任谁也插不进去。
三年后,天下太平,二人终于谈婚论嫁。
我既失望,又轻松。
那时我取笑江二道:“足足等了三年,都够守上一个全世间最长的孝期了,你也不怕你晋国公夫人的位置被人抢走吗?”
她闻声面上的笑意一凝,只是一瞬间的功夫便一本正经地答道:“天下未平,怎可立家呢。”
我嗤笑她装模作样。
她却又道:“如今四海升平,正是谈婚论嫁的好时机,你还不趁机娶一房夫人过门吗?”
“谁愿意嫁给一个瞎子?”
“又不是治不好了……”她喃喃着道。
数年来的不见天日,已让我适应了目不能视的生活,我浑不在意地往椅背上一靠,做出一派孤独终老的姿态来。
我早在她从肃州被救回来的那日起,便不再闭门遮掩了。
罢了,反正也娶不回家,管她怎么瞧我呢。
只是在她的苦苦追问之下,我编造出来的失明原因,让我十分后悔——我当时与她说,我是在试药之时不甚着了道,被自己给坑了。
于是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我便被冠上了马虎庸医的名号。
真是冤的我有苦没地儿说啊。
这天下还找得出我这般苦情至深的男子吗?
可这心思到底不是我一个人的秘密了。
这些年来,晋起对方家一直十分照顾,仿佛是想藉此来偿还我当年的付出。
他大概也觉得自己挺冤的,离魂草没用上,还平白欠下了我这么大一个人情。
偏生这个人情,还不能让江二知晓。
男人天生对情敌的抵触,让他纵然对我心怀亏欠,却也一直态度疏冷,小爷我也不例外,能跟他较劲的地方绝不让步。
一年后的秋天,瓜熟蒂落之时,江二生下了一个粉嫩嫩的小妞妞。
我混在庄婶一行人间,跟去了晋国公府。
并且在她满月宴上,揽下了干爹一职。
有当年的恩情在,晋起纵然再不乐意,却也无法拒绝。
哈哈,这可真是一个为非作歹的好把柄。
我高兴得不行,一得空便往晋国公府跑,总爱哄着她道:“小红枣儿,叫干爹。”
“她才刚满月,还不到学说话的时候呢,你教的也太早了吧。”不必去看,江二说这句话的时候,必是拿那种看待白痴一般的眼神望着我。
可我浑不在意,继续教着小红枣儿。
小爷我在酝酿一个大阴谋——
我要让孩子在耳濡目染之下,开口说话时第一个叫的就是我!
为了能亲眼见证这对夫妻当时懵逼的表情,在此之前我一定要医好我这双眼睛——我默默地在心里盘算着,等眼睛好了之后,便娶一个好姑娘过门儿,最好也能给我生上一个像小红枣儿这样的闺女。
那到时要取个什么名字呢?
小松子儿?
小蜜桃儿?
还是小黄鱼儿?
总之取个我爱吃的就对了……
哎,其实这样的日子,也挺有盼头的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