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通神
通神境的一大神奇之处是可以直接调用天地元气,第二个好处就是可以进行短暂的神魂出窍。精神力的强弱,与神魂的强弱息息相关,甚至可以说,两者在某种程度上是一致的。
锻炼神魂的方法多种多样,有安全且温和的,例如打坐冥想。有温和但不安全的,例如时不时地神魂出窍。有残酷但安全的,例如自己设计一个囚笼,精神力渗入其中进行锤炼。还有残酷且不安全的,那就是要去那些对神魂有极大刺激的特殊地域了。
现在陈一凡就是在进行神魂出窍,他看着呆呆坐在床上,两眼空洞的自己,莫名觉得有些好笑,伸出手想要摸摸自己,却发现自己的手掌并不能真的摸到,这让他很郁闷。他穿门而出,在别墅里随意走着,经过努森的时候,努森突然变得很警惕,往周围看了看,却没有发现什么,韩颖问他怎么了?努森说:“没有,是我太紧张了吧。”心里却在问自己:刚才是错觉么?我好像感到有人从身边走过。
陈一凡看着努森的表现,心中了然:看来,狼人对于这些灵魂状态的存在,有着特别敏锐的感知能力啊,也对,恐怖故事里面,狗狗对于那些不干净的东西总是比人早发现,狼人和狗狗,也算是亲戚了,不足为奇。
陈一凡去看看高强,高强很无聊,瘫坐在房间的沙发上,磕着瓜子,又皱着眉头吐出来,重复着这个动作。吸血鬼体质,他基本是适应了,随之而来的就是,他对普通人的食物开始变得难以下咽了。
陈一凡在高强身边飘过,高强毫无察觉,陈一凡思考:“是吸血鬼不能感知灵魂体吗?还是强子太不警觉了?”他出声叫了高强一句,高强吓了一跳,整个人弹了起来,瓜子洒了一地:“书生?”
“是我。”陈一凡回答,同时悄悄转移着自己的位置,“你能发现我在哪里么?”
高强环视了一遍房间,没看到人,估计是陈一凡又学了什么新道术,找自己来实验了,所以认真配合起来,专心地感知着屋内的情况,很快就发现了陈一凡,这让陈一凡有了结论:吸血鬼不是发现不了灵魂体,而是不能向狼人那样单靠直觉就能做到,而是需要集中精神。如果说狼人发现灵魂体靠的是先天被动,吸血鬼就是靠后天努力了。
“好了,你继续磕瓜子吧,我走了。”陈一凡离开了高强的房间,在别墅里逛了一圈后回到自己的身体,陷入了沉思:“刚才就是走了这么一圈,神魂好像强大了那么一丢丢。但,这种增长,对于调用天地元气来说,实在是杯水车薪。”
另外,陈一凡也对别墅的阵法有了想法,之前布置的阵法实在太过简陋,而正如他曾经设想过的一样,随着自己境界的提高,仙尊传承之中,所展露出来的就越多,阵法内容也是一样。进入通神境的他,可以接触到的就不再仅仅是基础的阵法了,而是有了修行门派护山大阵模样的一些中级阵法了,这些阵法往往集防御,攻击,围困等多种功能于一身,布置起来要复杂得多,不过陈一凡不担心浪费时间,他现在正没事干呢,就先把别墅的阵法布置好,免得以后自己不在被人家偷袭。
在布置阵法之前,陈一凡找到了李芳,帮助李芳元气灌体,成功筑基。由于之前陈一凡就一直帮李芳的身体打底子,导致了李芳筑基成功后修为高涨,体内直接就有气海形成,这是元灵境最后一个小阶段的表现。
李芳对自己突然就成了别墅里面修为仅次于陈一凡的人感到不可思议:“儿子,你没骗妈?妈真的有这么厉害?”高强就不说了,平时颓废得很,但努森修炼可是很努力的,她不太相信自己可以超越努森。
陈一凡肯定地说:“没错,如果强子真正能够完全发挥出实力的话,应该和您差不多。努森到底基础太差了,走的又是炼体的路子,现在是比不上您的,不过您没有攻击道术,这是您的劣势,妈,说说,你想要什么类型的道术?”
李芳想了想:“儿子啊,妈不适合战斗的,你就教我一些养生啊,自保啊或者可以帮到你的辅助类道术吧。”
对于李芳提出这样的要求,陈一凡没有感到意外,而是拿出了早就准备好的道术给了李芳,简单说明了修炼道术的原理后,李芳就开始琢磨起来。
陈一凡购置了一大批玉石,然后开始在玉石上面刻画阵纹,经过三天三夜的努力,一座小型的周天阵终于布置成形,笼罩范围不仅包括了别墅,还对周围百米以内的区域有所监视。
做完这件事的陈一凡接到了顾思琪的电话,约他到她家见见面。陈一凡去到明园小区,顾思琪见到他第一句话就是:“书生,你真的是我认识的那个书生么?”
顾思琪为什么会突然找陈一凡?是因为上次宋家事件后,她就钻进了牛角尖,无法准备把握自己对陈一凡的态度,而就在刚才,她才听说了,京州宋家被人连根拔起的事情,虽然说动手的是叶家,可是顾思琪知道,这件事和陈一凡拖不了干系,所以她才约陈一凡出来谈一谈。
陈一凡笑了笑:“顾女神,你这不是明知故问吗?我当然是你认识的书生啊。”
“可是,我之前一直以为,你和我一样,都只是芸芸众生中普通的一份子,可我没想到的是,你除了在我面前表现出来的样子外,还有另一个我完全不知道样子,我分不清哪个样子是真的你,我很害怕。”顾思琪神色略有不安。
“顾女神啊顾女神,我只能说你想太多了,两个样子都是我的一部分而已,何来真假之说?你想知道什么,都问出来吧,我会告诉你的。”陈一凡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做出这个决定,按理说,他应该继续保持秘密才对,可在他自己都没有察觉的情况下,他和顾思琪之间的关系已经不再单纯了。
锻炼神魂的方法多种多样,有安全且温和的,例如打坐冥想。有温和但不安全的,例如时不时地神魂出窍。有残酷但安全的,例如自己设计一个囚笼,精神力渗入其中进行锤炼。还有残酷且不安全的,那就是要去那些对神魂有极大刺激的特殊地域了。
现在陈一凡就是在进行神魂出窍,他看着呆呆坐在床上,两眼空洞的自己,莫名觉得有些好笑,伸出手想要摸摸自己,却发现自己的手掌并不能真的摸到,这让他很郁闷。他穿门而出,在别墅里随意走着,经过努森的时候,努森突然变得很警惕,往周围看了看,却没有发现什么,韩颖问他怎么了?努森说:“没有,是我太紧张了吧。”心里却在问自己:刚才是错觉么?我好像感到有人从身边走过。
陈一凡看着努森的表现,心中了然:看来,狼人对于这些灵魂状态的存在,有着特别敏锐的感知能力啊,也对,恐怖故事里面,狗狗对于那些不干净的东西总是比人早发现,狼人和狗狗,也算是亲戚了,不足为奇。
陈一凡去看看高强,高强很无聊,瘫坐在房间的沙发上,磕着瓜子,又皱着眉头吐出来,重复着这个动作。吸血鬼体质,他基本是适应了,随之而来的就是,他对普通人的食物开始变得难以下咽了。
陈一凡在高强身边飘过,高强毫无察觉,陈一凡思考:“是吸血鬼不能感知灵魂体吗?还是强子太不警觉了?”他出声叫了高强一句,高强吓了一跳,整个人弹了起来,瓜子洒了一地:“书生?”
“是我。”陈一凡回答,同时悄悄转移着自己的位置,“你能发现我在哪里么?”
高强环视了一遍房间,没看到人,估计是陈一凡又学了什么新道术,找自己来实验了,所以认真配合起来,专心地感知着屋内的情况,很快就发现了陈一凡,这让陈一凡有了结论:吸血鬼不是发现不了灵魂体,而是不能向狼人那样单靠直觉就能做到,而是需要集中精神。如果说狼人发现灵魂体靠的是先天被动,吸血鬼就是靠后天努力了。
“好了,你继续磕瓜子吧,我走了。”陈一凡离开了高强的房间,在别墅里逛了一圈后回到自己的身体,陷入了沉思:“刚才就是走了这么一圈,神魂好像强大了那么一丢丢。但,这种增长,对于调用天地元气来说,实在是杯水车薪。”
另外,陈一凡也对别墅的阵法有了想法,之前布置的阵法实在太过简陋,而正如他曾经设想过的一样,随着自己境界的提高,仙尊传承之中,所展露出来的就越多,阵法内容也是一样。进入通神境的他,可以接触到的就不再仅仅是基础的阵法了,而是有了修行门派护山大阵模样的一些中级阵法了,这些阵法往往集防御,攻击,围困等多种功能于一身,布置起来要复杂得多,不过陈一凡不担心浪费时间,他现在正没事干呢,就先把别墅的阵法布置好,免得以后自己不在被人家偷袭。
在布置阵法之前,陈一凡找到了李芳,帮助李芳元气灌体,成功筑基。由于之前陈一凡就一直帮李芳的身体打底子,导致了李芳筑基成功后修为高涨,体内直接就有气海形成,这是元灵境最后一个小阶段的表现。
李芳对自己突然就成了别墅里面修为仅次于陈一凡的人感到不可思议:“儿子,你没骗妈?妈真的有这么厉害?”高强就不说了,平时颓废得很,但努森修炼可是很努力的,她不太相信自己可以超越努森。
陈一凡肯定地说:“没错,如果强子真正能够完全发挥出实力的话,应该和您差不多。努森到底基础太差了,走的又是炼体的路子,现在是比不上您的,不过您没有攻击道术,这是您的劣势,妈,说说,你想要什么类型的道术?”
李芳想了想:“儿子啊,妈不适合战斗的,你就教我一些养生啊,自保啊或者可以帮到你的辅助类道术吧。”
对于李芳提出这样的要求,陈一凡没有感到意外,而是拿出了早就准备好的道术给了李芳,简单说明了修炼道术的原理后,李芳就开始琢磨起来。
陈一凡购置了一大批玉石,然后开始在玉石上面刻画阵纹,经过三天三夜的努力,一座小型的周天阵终于布置成形,笼罩范围不仅包括了别墅,还对周围百米以内的区域有所监视。
做完这件事的陈一凡接到了顾思琪的电话,约他到她家见见面。陈一凡去到明园小区,顾思琪见到他第一句话就是:“书生,你真的是我认识的那个书生么?”
顾思琪为什么会突然找陈一凡?是因为上次宋家事件后,她就钻进了牛角尖,无法准备把握自己对陈一凡的态度,而就在刚才,她才听说了,京州宋家被人连根拔起的事情,虽然说动手的是叶家,可是顾思琪知道,这件事和陈一凡拖不了干系,所以她才约陈一凡出来谈一谈。
陈一凡笑了笑:“顾女神,你这不是明知故问吗?我当然是你认识的书生啊。”
“可是,我之前一直以为,你和我一样,都只是芸芸众生中普通的一份子,可我没想到的是,你除了在我面前表现出来的样子外,还有另一个我完全不知道样子,我分不清哪个样子是真的你,我很害怕。”顾思琪神色略有不安。
“顾女神啊顾女神,我只能说你想太多了,两个样子都是我的一部分而已,何来真假之说?你想知道什么,都问出来吧,我会告诉你的。”陈一凡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做出这个决定,按理说,他应该继续保持秘密才对,可在他自己都没有察觉的情况下,他和顾思琪之间的关系已经不再单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