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4章 兄弟是天,兄弟是地【为呃呃呃啊啊啊哦哦哦舵主加更!】
  任奇奇略带踌躇地挪了过来,磨磨蹭蹭地在他对面坐下。
  她心里有点虚,很少见到应轩这么严肃的样子。
  上一次,好像还是在金雨桐那个女人找上门的时候……
  想起金雨桐,任奇奇心都抽了一下。
  应轩一直盯着她,并没有将她眼底那一闪而逝的恨意忽略。
  “最近有谁找过你?”应轩尽量让自己的语气不那么严厉,但还是忍不住溢出了一丝怒气:“我告诉过你,不要轻易听信别人的话。”
  “金雨桐。”任奇奇并没有隐瞒他的意思,既然他问了,她也就直接说了:“她说,我就算现在开始学,也已经晚了,她已经会拉丝,只是焊接学得不够好,上次被陆叔叔看出来是她运气不好,下一次来的时候,她一定会来拿走玲珑塔。”
  这么长一段话,她却说得一点都不磕绊,显然这些话在她心里已经酝酿了很久。
  但应轩只是冷冷地盯着她:“还有呢?这和你读不读书有什么关系?”
  “我,我就。”任奇奇揉着自己的手指头,慢慢低下头,神情有些萎靡:“我算了很久,其实银花丝的工艺,我都有学过,但是因为年纪小,拉丝拉不开,焊接的话,爷爷又怕我伤眼睛……”
  银花丝和木雕不一样,和其他许许多多的工艺都不一样。
  它太过精细,对匠人的身体素质要求极高。
  看着她露出一抹想笑,但却又悲哀的神情,应轩心里的火气慢慢消了。
  小姑娘是想爷爷了。
  他揉了把脸,让自己表情稍微柔和一点:“你现在就很大吗?奇奇,技艺这种事情,不能着急的,它需要水到渠成。”
  “我现在可以先学着做掐丝。”任奇奇抬起头看着他,幽幽地道:“我现在学了,就算最后把玲珑塔输掉了,我也不会难过,因为我长大了就会拿回来,可是如果我学都没学,我觉得很丢脸。”
  虽然她的话说得很乱,但是应轩还是听懂了。
  如果她学了,就算输了也不后悔,至少自己有努力过。
  但是如果根本没有学,眼睁睁看着玲珑塔被拿走,她无法原谅自己。
  这并不难理解,应轩甚至很能体会任奇奇的感受:“这没什么丢脸的,奇奇,生命的神奇之处,就在于此,合适的时候做适合的事情,这并不可耻。”
  “可是……”
  “我明白你的想法。”应轩想了想:“这样,我其实也学过一点银花丝,拉丝和焊接我们先放后面,我先教你画银花丝的花纹怎么样?从基础学,你可以将银花丝融汇贯通,把它的知识掰开了细细地学,直到你看到一件工艺品就能非常清晰地知道它是怎么做出来的为止——你觉得怎么样?”
  任奇奇微微瞠大眼睛,有些不敢相信:“那,我还能上学吗?”
  要学那么多东西,肯定要花很多时间吧,他们可都是每天一直一直学,一直一直做的……
  “当然要上学。”应轩笑了,包容地看着她:“你现在还小,不懂得什么是珍惜,但你知道吗?我这辈子,最遗憾的事情,就是没能上大学。”
  这么厉害的轩哥哥,原来没有读大学吗?
  看着任奇奇好奇的眼神,应轩很坦然地道:“所以,你带着我的份,一起学,好吗?看着你考上大学,我会像我上了大学一样高兴。”
  “好!”任奇奇坐直身体,许诺一般认真地道:“我一定会考上大学的!”
  不过现在还是太遥远了。
  于是晚上的时候,众人就发现,之前本来就粘应轩的任奇奇直接成了他的小尾巴。
  也不叫轩哥哥了,直接叫师父。
  赵崇杉就咧着嘴笑:“哟,大师兄,这就收徒弟啦!?”
  “没有。”应轩回头,拍拍任奇奇的脑袋:“教她点基础。”
  关于任奇奇的身份,陆子安没瞒过人,因此他们都知道她将来是要继承银花丝的,平日里也很是敬佩这小姑娘。
  年纪虽然小,但志气还是挺高的。
  听了这话,赵崇杉没话说了,只笑眯眯地跟任奇奇握了下拳说加油就准备回去。
  走了两步他回过头:“对了大师兄,你刚才不在,师公说他和师母结婚纪念日,准备出去旅游,让你带奇奇来着。”
  应轩瞪大眼睛:“但是我马上要去北亰啊。”
  “啊哦,那我不知道了。”赵崇杉耸耸肩,挑高眉毛笑得一脸邪气:“要不你就带她去北亰嘛,啊,看看升国旗啦,陶冶一下情操,嘿,这挺好,你看你还提前体验了奶爸的滋味,以后当爸爸了更加得心应手。”
  这臭小子。
  应轩抬脚就踹过去了:“行,胆子肥了啊,连我都敢调笑了,走,做金银错去,胎壁超过0.8毫米今晚就不准睡。”
  安静两秒后,赵崇杉发出了一声哀嚎。
  跟在他们身后的任奇奇偷偷笑了,眼睛里满满的都是星光。
  当然,这事应轩还是老老实实跟陆子安报备了。
  陆子安并不意外,只是提醒他:“教的时候注意方法,别过分,奇奇年纪小,别让她对银花丝产生了逆反心理。”
  “嗯呢,我会注意分寸的。”应轩想了想,还是忍不住问道:“那师父,你们什么时候回啊。”
  “大概半个月吧。”陆子安语气轻淡:“不过从傀国回来后,我也不会回长偃。”
  “为什么呀?”应轩表示不开心了。
  陆子安按了按额角,翻了一页书:“我看到一个很有意思的工艺,想去亲眼看看。”
  纸上得来,终觉浅啊。
  一听说是工艺,应轩就不吭声了,他也不是小孩子,不会这么不懂事。
  为了避免师父听出他的低落,应轩努力地想了想,转了个话题:“对了,师父,凯哥追哚哚又双叒叕失败了。”
  想起邹凯那个活宝,陆子安心情都轻松了几分,不禁笑道:“怎么了?”
  “嗯,不是哚哚和师娘一直是情头嘛,然后师娘前两天换了头像……”
  这事陆子安还真知道,当时曼曼说想和他换情侣头像,他对这个无所谓就答应了。
  “然后凯哥又嘴贱了,他说其实哚哚和师娘的这种不能算情头,应该算闺头……”
  虽然邹凯看到瞿哚哚秒变脸,迅速反应过来,追着解释说是闺蜜头像的意思,但还是碰了一鼻子灰,灰头土脸的回来了。
  陆子安抚额,无言以对。
  “对了,还有……”应轩说起这个也是哭笑不得:“凯哥最近特别喜欢唱那首《兄弟兄弟》,我给你唱一下啊……大风大浪经得起,好汉男儿立天地……就是这首。”
  没毛病啊,挺好的歌。
  似乎察觉到他的疑惑,应轩差点破音,几乎是笑着唱完的:“凯哥改了一下,把后边改成了这样:兄弟是天,兄弟是地,有了老婆,我就可以毁天灭地……听说鹏哥不理他了哈哈哈哈……”
  邹凯这追妻路,可以说是一路血雨腥风惨不忍睹了。
  两人正聊着,门响了。
  陆子安逆着光抬起头,看着那个穿着晚礼服缓缓走近的女子,呼吸微微一窒。
  “我好啦,我们走吧!晚会就要开始了……”沈曼歌丝毫没有察觉自己有多美,巧笑倩兮地看着他。
  是的,今天晚上,他们要共同去赴阿默斯特之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