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二十七,宁王的签子
后背的寒毛一下就竖了起来,耳中突然轰鸣了一声,章沫凡只觉得眼前这个场景有些恐怖。
放眼过去,她一个只知道唱跳演戏的爱豆怎么可能亲眼见过杀人现场?
虽然滴血未见,但这他娘的是真正的凶案现场啊!
不吓晕过去已经是她最大的努力了好吗!
清夜冷脸垂着头看着,似乎刻意在掩盖他此时的情绪,在这个看似天不怕地不怕的丫头面前杀了人,她会不会怕?
但是这次魂体的出现却让本来还惊惧的章沫凡立刻分了心,那团影子没说话,也没有来找她和清夜,只是拼命地想要在他的肉身上找着什么东西。
可是,他已经成了这样,怎么可能碰得到。
远处似乎有催命的钟声响过,他抬头看了一眼,在看向清夜时有着满满的自责和愧疚……
他不应该是恼怒和不甘心吗?
怎么会有这种眼神?
还没等想明白,已经心甘情愿地随着一阵凭空飘进来的风散去。
这下可算是死得透透的。
“你害怕吗?”
清夜小声地问了一句,话中之意当然不止是问她是否害怕尸体,而是害怕他会杀人。
“有一点,但更多的是疑惑。”
章沫凡心中已经有了猜测,蹲下身去在尸体的腰间找了找,果然找到了方才魂体想要拿的东西,是一个雕琢精美的玉佩。
玉身通透洁白,在这个不可能有现代工艺手段的年代下,它自然不会是假货。
一个暗卫能有如此品相的玉佩在身,着实有些不对,更何况这玉佩上还刻着一个字“宁”。
还好章沫凡大学时有好好听过课,特别在古代汉语这一科更是成绩优异,所以这才轻易地认出了这个繁体字。
“宁?”她抬起头看着清夜:“这个人莫不是埋伏在你身边的奸细?”
“这是大皇子宁王的玉佩。”
“他是宁王?”章沫凡立即将手里的东西扔了出去,有些堂皇地站起身。
刚刚还想夸她聪明,这会儿怎么又……
清夜无奈地叹了一口气说道:“这是宁王下的签子,凡接了这签的人,要么完成任务,要么死。”
“这个意思啊……吓死我了。”
她还以为搞到大人物了。
据之前的猜测,清夜也是皇室中人,莫非这是他们的皇室之争?
“宁王素来与我不和,只是没想到竟然安排了探子入了我的暗卫之中。”
可拉倒吧!
章沫凡在心中吐开始吐槽:别的暗卫你都随身带着,就留他一个看家,而且还用了一个根本不算理由的理由下了杀手,说你不知道他是奸细,谁傻子谁信!
即便心中是这样想,但她嘴里却还是在继续谄媚着:“那可真是歪打正着哈,这不正好清理了一个内奸?”
“歪打正着?你真是这样想的?”
“我怎么想的不重要,重要的是公子没事,我也没事对不对?”
清夜发现自己越来越看不懂她了。
明明骨子里一股傲气,却偏偏总是表现得一副狗腿样,她是真的惜命怕死,还是有别的心思?
“看来这个山寨越来越有意思了。”
既然宁王的内奸能放人来下毒,势必宁王与这山寨也有些勾结,这里的水应该比想象中的还要深。
“公子,既然木木已经解除了嫌疑,现下我们应该怎么做,是按兵不动,还是借题发挥?”
“你有何想法?”
“我们总不能永远只处于被动啊对不对?别总是让人使昏招来,而我们不还手对吧?”
知道她又想去“冲锋陷阵”,清夜便招手唤来了那个买点心的暗卫:“他叫石岐,功夫不错教程也快,我便让他跟着你办事。”
“石岐?”章沫凡的脑回路又开始跑偏:“你是姓哈吗?”
哈士奇……
一个凹凸曼,一个哈士奇,清夜身边的人这都是些什么名字?
石岐微微愣了一下,跟在这里多日,自然是知道这位姑娘时常语出惊人,但这次他是怎么也想不明白她的笑点在哪儿……
“属下姓石,随时听候姑娘吩咐。”
“好的。”
她不以为意地拍了拍他的肩,深觉有个护卫挺不错,便转身对清夜道了谢,又出去安抚了木木一番,这才抬步出了院子。
饿了一天,又因为接连见到了两具尸体恢复了不少元气,所以她这会儿得出去“觅食”。
在山寨里转了一圈,终于找到了张叔,立即笑吟吟地走上去:“张叔,散步呢?”
张叔拄着拐棍一瘸一拐地走着,根本没有要搭理她的意思。
“哟,你这腿脚挺麻利的哈,走得比我还快呢!”
如此狂妄的讽刺也只让张叔冷哼了一声,脚程加快地离开了她的视线范围。
石岐悄无声息地出现:“姑娘,他的腿像是装的。”
“你应该知道他为何会腿瘸的原因吧?”
“据说是当年为二当家挡了几刀落下了残疾,也是因为此,他格外受二当家的器重。”
既然石岐看出来他腿瘸是装的,而这个瘸的理由又是这么的“衷心”,不免让人产生一些猜测。
如果这只是他“争宠”的手段呢?如果挡刀这件事本就是他设计的呢?
不管这件事是否如猜测的一样,只要把它坐实、坐死,那么张叔和二当家之间,便不能再有信任可言。
以二当家的手段,张叔也必然活不了,一来报了仇,二来也算解了二婶子的怨。
心中既然已经有了想法,章沫凡倒也不打算瞒着石岐:“你是怎么看出他腿瘸这件事是假的?”
“只瘸一只腿的人,受力会全部压在健康的那只腿上,脚印的深浅也会不一。”石岐指了指方才张叔走过的地方:“但是他方才被你气到之后,两个脚印的深浅起了变化。”
章沫凡顺着他给的思路查看了一下,还真是这样,原本只是左脚的脚印浅,后来又成了右脚的脚印浅,看来着实被气得不轻啊,连自己到底伤了哪条腿都忘记了。
不过有一件事她还是不明白。
按理说这张叔的腿已经装瘸了很多年,习惯也已经形成,怎么这会儿突然就在她面前出了岔子?
放眼过去,她一个只知道唱跳演戏的爱豆怎么可能亲眼见过杀人现场?
虽然滴血未见,但这他娘的是真正的凶案现场啊!
不吓晕过去已经是她最大的努力了好吗!
清夜冷脸垂着头看着,似乎刻意在掩盖他此时的情绪,在这个看似天不怕地不怕的丫头面前杀了人,她会不会怕?
但是这次魂体的出现却让本来还惊惧的章沫凡立刻分了心,那团影子没说话,也没有来找她和清夜,只是拼命地想要在他的肉身上找着什么东西。
可是,他已经成了这样,怎么可能碰得到。
远处似乎有催命的钟声响过,他抬头看了一眼,在看向清夜时有着满满的自责和愧疚……
他不应该是恼怒和不甘心吗?
怎么会有这种眼神?
还没等想明白,已经心甘情愿地随着一阵凭空飘进来的风散去。
这下可算是死得透透的。
“你害怕吗?”
清夜小声地问了一句,话中之意当然不止是问她是否害怕尸体,而是害怕他会杀人。
“有一点,但更多的是疑惑。”
章沫凡心中已经有了猜测,蹲下身去在尸体的腰间找了找,果然找到了方才魂体想要拿的东西,是一个雕琢精美的玉佩。
玉身通透洁白,在这个不可能有现代工艺手段的年代下,它自然不会是假货。
一个暗卫能有如此品相的玉佩在身,着实有些不对,更何况这玉佩上还刻着一个字“宁”。
还好章沫凡大学时有好好听过课,特别在古代汉语这一科更是成绩优异,所以这才轻易地认出了这个繁体字。
“宁?”她抬起头看着清夜:“这个人莫不是埋伏在你身边的奸细?”
“这是大皇子宁王的玉佩。”
“他是宁王?”章沫凡立即将手里的东西扔了出去,有些堂皇地站起身。
刚刚还想夸她聪明,这会儿怎么又……
清夜无奈地叹了一口气说道:“这是宁王下的签子,凡接了这签的人,要么完成任务,要么死。”
“这个意思啊……吓死我了。”
她还以为搞到大人物了。
据之前的猜测,清夜也是皇室中人,莫非这是他们的皇室之争?
“宁王素来与我不和,只是没想到竟然安排了探子入了我的暗卫之中。”
可拉倒吧!
章沫凡在心中吐开始吐槽:别的暗卫你都随身带着,就留他一个看家,而且还用了一个根本不算理由的理由下了杀手,说你不知道他是奸细,谁傻子谁信!
即便心中是这样想,但她嘴里却还是在继续谄媚着:“那可真是歪打正着哈,这不正好清理了一个内奸?”
“歪打正着?你真是这样想的?”
“我怎么想的不重要,重要的是公子没事,我也没事对不对?”
清夜发现自己越来越看不懂她了。
明明骨子里一股傲气,却偏偏总是表现得一副狗腿样,她是真的惜命怕死,还是有别的心思?
“看来这个山寨越来越有意思了。”
既然宁王的内奸能放人来下毒,势必宁王与这山寨也有些勾结,这里的水应该比想象中的还要深。
“公子,既然木木已经解除了嫌疑,现下我们应该怎么做,是按兵不动,还是借题发挥?”
“你有何想法?”
“我们总不能永远只处于被动啊对不对?别总是让人使昏招来,而我们不还手对吧?”
知道她又想去“冲锋陷阵”,清夜便招手唤来了那个买点心的暗卫:“他叫石岐,功夫不错教程也快,我便让他跟着你办事。”
“石岐?”章沫凡的脑回路又开始跑偏:“你是姓哈吗?”
哈士奇……
一个凹凸曼,一个哈士奇,清夜身边的人这都是些什么名字?
石岐微微愣了一下,跟在这里多日,自然是知道这位姑娘时常语出惊人,但这次他是怎么也想不明白她的笑点在哪儿……
“属下姓石,随时听候姑娘吩咐。”
“好的。”
她不以为意地拍了拍他的肩,深觉有个护卫挺不错,便转身对清夜道了谢,又出去安抚了木木一番,这才抬步出了院子。
饿了一天,又因为接连见到了两具尸体恢复了不少元气,所以她这会儿得出去“觅食”。
在山寨里转了一圈,终于找到了张叔,立即笑吟吟地走上去:“张叔,散步呢?”
张叔拄着拐棍一瘸一拐地走着,根本没有要搭理她的意思。
“哟,你这腿脚挺麻利的哈,走得比我还快呢!”
如此狂妄的讽刺也只让张叔冷哼了一声,脚程加快地离开了她的视线范围。
石岐悄无声息地出现:“姑娘,他的腿像是装的。”
“你应该知道他为何会腿瘸的原因吧?”
“据说是当年为二当家挡了几刀落下了残疾,也是因为此,他格外受二当家的器重。”
既然石岐看出来他腿瘸是装的,而这个瘸的理由又是这么的“衷心”,不免让人产生一些猜测。
如果这只是他“争宠”的手段呢?如果挡刀这件事本就是他设计的呢?
不管这件事是否如猜测的一样,只要把它坐实、坐死,那么张叔和二当家之间,便不能再有信任可言。
以二当家的手段,张叔也必然活不了,一来报了仇,二来也算解了二婶子的怨。
心中既然已经有了想法,章沫凡倒也不打算瞒着石岐:“你是怎么看出他腿瘸这件事是假的?”
“只瘸一只腿的人,受力会全部压在健康的那只腿上,脚印的深浅也会不一。”石岐指了指方才张叔走过的地方:“但是他方才被你气到之后,两个脚印的深浅起了变化。”
章沫凡顺着他给的思路查看了一下,还真是这样,原本只是左脚的脚印浅,后来又成了右脚的脚印浅,看来着实被气得不轻啊,连自己到底伤了哪条腿都忘记了。
不过有一件事她还是不明白。
按理说这张叔的腿已经装瘸了很多年,习惯也已经形成,怎么这会儿突然就在她面前出了岔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