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 贫穷限制了你的节操值
冯见雄强压住内心的恨铁不成钢,冷静地听完了史妮可的全部陈述。
个中法律细节,自然是无须赘述。那些条条框框真拿来字斟句酌地抠,诸位看官也看不懂。
一言以蔽之,目前的情况就是这样的:
当初冯见雄口口声声关照过史妮可,凡是涉及“司法认定驰名商标”运作案的诉讼,全部外包给钱塘的天策律师事务所的费主任,不要怕花钱。
但史妮可因为当初给“L干妈”的案子中,借法援中心的资质打假、尝过低成本的甜头,所以还想着“发挥一下自己的主观能动性”,把其中最适合继续借资质打免费官司的案子剥离出来、然后让法援中心的同学们辛苦一下、稍微给几块加班费就搞定。
细算下来,截止目前为止,她也确实已经为冯见雄节约了几十万的诉讼成本。
对普通人家而言,几十万不是小数目了。
但问题是,冯见雄本人老奸巨猾,他知道做事情的尺度。
而史妮可却是亦步亦趋才跟着冯见雄做了一年多,很多事情难免“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没法很好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于是乎,史妮可东施效颦打的这些擦边球,如果在没有得罪人的情况下,市司法局对本校法援中心年审时,粗粗一看也就过去了。
事实上,年关前市司-法局本身的例行年检,还真没查出问题来。
但是,既然夜路走多了、在商界得罪的人肯定不少。
被人盯上匿名举报,情况就截然是另外一回事情了。
冯见雄之所以做“L干妈”的时候敢借资质、后来又不敢,那是因为他深思熟虑过的。
做“L干妈”的时候,他的商业套路和计策是首创,所以首先他没有得罪过的敌手,也就没人天天盯着想阴他。其次,当时“L干妈”只是一个农村大娘做辣酱。虽然牌子已经做大了,但所处的产业范畴还是属于比较“人畜无害”的,在被司法局审计到“免费帮打假”的时候,也更容易放过。
史妮可却不懂这么多细节的弯弯绕。
“你们年底去集训准备辩论赛的时候,我问美琴姐要来了中心的公章,然后她也把哪些案子接哪些案子不接的审批权临时委托给我了……我就……”
史妮可一脸苦相地说完这番话,一切算是真相大白。
冯见雄挠了一下头发,也是正在气头上,难得怒骂了几句:
“你叫我怎么说你好?眼皮子怎么就这么浅?难道是贫穷限制了你的想象力嘛?就为这么点钱,留下涉及以权谋私的人生污点?你的名声就值这么点小钱?你舍得,我和美琴姐还舍不得呢!”
所以说,政界最怕穷人得志当官。越是穷人得志,越容易你懂的那个啥。《XX的名义》这种电视剧虽然有媚上的嫌疑,但说的道理还是有的。
史妮可本来是逆来顺受,丝毫不敢反驳冯见雄的,毕竟她也知道这事儿百分百是她的错。
但她也急于证明自己的人品“并没有坏到那种程度”,便顾不得这么多了,连忙辩解:
“我……我错了雄哥,但是我真没想贪。我敢用命发誓你要相信我——要是拿公家的钱做私事,我绝对不会也不敢的。
我只是觉得,法援中心的事儿……本来也没用到国家的资源啊,我们都是一帮同学自己辛苦自己打工做的事情,接点私活儿怎么了?”
史妮可这番话一说,冯见雄和虞美琴虽然觉得她有些浅见、傻气,却好歹品性还算纯良。
史妮可说的话,从朴素唯物的角度来看,也不是没有道理:虽然他们是在公益援助性质的法援中心干活,但他们并没有拿国家的钱。
他们只是拿了一些“劳动力”为自己做事。
而这些“劳动力”,正是史妮可和几个同学自己卖力的。
国家在这个过程中,其实付出的东西只有一样:牌照资质。
换句话说,没有国家给资质,普通人没有律师证、没有执业律所,就是有这个本事想卖力,法律也不给他资格卖。
而史妮可这种穷苦人家出生的大学生,就朴素地觉得:
既然事情是我们做的,怎么能算占国家便宜、或者说“挖涩会注意墙角”呢?更不应该谈得上“以权谋私”啊?
“土鳖之见!”冯见雄恨铁不成钢地训斥了一句,“牌照不就是国家出资的最大的资源?你难道不知道,牌照就等于钱么?你去看看外面那些小额民间贷款机构!他们要是能抱上大腿,拿到一张正规商业银行的牌照,他们愿意去花多少亿买这张牌照!
对于国家限制准入的行业,牌照就是最大的资源!借授权委托的牌照做私事,就是以权谋私!亏你还是学法律的,怎么就没这个意识?好吧,也怪我,是我把你逼太急了,让你偏科发展,作孽啊……”
看到冯见雄居然自责起来,史妮可连忙膝行上前,羞愧地一边扇了自己俩耳光,一边抱住冯见雄的大腿摇晃着说:“雄哥你别自责,都是我的错,你要怎么罚我都行,把我丢出去承担全部责任好了,或者就我去自首绝对不会连累你和美琴姐的……”
“这是法援中心的责任,你自首有个屁用!说什么傻话……”冯见雄叹息道。
他正要继续分说,却被一直旁观的虞美琴劝解打断:“小雄,既然话都说开了,事情好歹算是搞清楚了。妮可只是不懂、心里资质意识淡漠,并不是真心要公器私用。眼下我们还是想想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吧?可不能让法援中心的挂靠牌照被没收啊!”
虞美琴说的,自然是正理。
按照《法律援助条例》,法援中心是每个市、区的司法局依法自设的事业单位。只是实际操作中,很多市的司法局都喜欢和本市法学专业较强的高校合办、委托高校出人提供实际的援助工作。
所以,大学里的法律援助中心,严格来说都不能被“吊销执照”,因为执照本来就不是它“依法授权”的(某某市法律援助中心,才是行政法意义上的“依法授权”单位,授权方是市司法局),而是被“转委托”的(也就是大学里的法援中心挂靠在市司法局的法援中心那边,借来的资质)。
既然如此,要是犯了大事儿,也就不存在吊销执照,只是“撤销转委托”。
金陵师大的法学院学术水平,在国内也就刚刚勉强排进前20名吧。
但是在金陵市这一亩三分地上,却是凭着校方建设上的重视,勉强可以和金陵大学平起平坐,算是本市第一或者第二的交椅。
而当初为了让市司法局委托本校合办法援中心,校方可是下了很大的力气公关的。
这也是近年来本校办学成果的一项重要政绩。
要是今天因为史妮可犯的这个事儿,让执照的转委托被撤销,那冯见雄这批人就是此前在国际大赛中为学校争得再多荣誉,也是不可能被轻饶的。
所以,虞美琴还比较清醒,她好歹知道,眼下最大的问题,是先帮学校保住牌照。
剩下的怎么处理,那都好说,都是学校的内部问题了。
冯见雄抱歉地说:“还是美琴姐想得周到,我差点儿气糊涂了。我们先想想怎么保住牌照,再考虑内部责任的问题吧——上级稽查部门是怎么个说法?现在要我们怎么承担责任呢?这种事情,毕竟只是管理不当,应该还是可大可小的吧,我们先想办法补救。”
虞美琴连忙拿过一张通知书——这是刚才离开的那位老师转交给她的。
然后结合相关的行政文件细则,跟冯见雄研究起来。
看了一会儿之后,虞美琴初步给出一个结论:“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要想大事化小,这几点肯定是要做的:首先,对于法援私用的情况,要按照市场指导价,追缴退赔一些金额。要想从轻处理的话,最好再主动承担一到两倍的行政罚金。
另外那些吊销个人执业执照的处理我看倒是不太可能,因为我们本来都还是在校生没通过司法考试,也就没有律师证,司法局想吊销管理责任人个人执照也没法实施。”
冯见雄盘算了一下,心里有了点数,便说:“行,这事儿是我管理不善惹出来的,我肯定要帮你平了。今天我就想办法问问,有没有可能找个司法局的领导,实锤一下具体操作办法。”
“那我等你消息……啊不,还是我跟你一起吧?”虞美琴自忖她毕竟已经是负责人了,可不能撂挑子。
冯见雄便就地找了个电脑,上网查了一下市司法局的相关资料、政策动向,然后就准备找认识的人。
结果,在查政策动向时,他恰巧在司法局官网上看到一条市局人事变动的新闻,心念一动就点了进去。
“诶?这个不是去年遇到那个QX区的政法W卫书记么?怎么升到市局当副局长了?”
冯见雄看到一个名字挺眼熟,随后就想起来:
正是他去年被江南卫视记者权此芳,引到看守所里劝说邮院大学生贾某和偷车贼周某别轻生那个案子时,遇到的区政法W卫书记。
又转念一想,这种升迁也是正常的。
国内么,07、08年正好是干部大调整的换(和谐)届之年。如今又刚刚是年初3月开完两(和谐)会的时候,那个卫书记在区里当政法一把手四五年了。
后来他们派来的“砖家”跟冯见雄搞了一番学术合作——主要就是把冯见雄从后世总结来的那套“如何利用国足作为被侮辱对比对象、劝说临时起意型亡命徒放弃求死之志”的谈判话术,给弄到相关的政法系统培训教材里去。(具体不赘述了,看前面劝人别自杀的章节)
冯见雄去年就把干货拿了出去,在文章后面挂了名、还拿了点别的好处。
然后,卫书记委托的那个砖家,一番运作之后,就把这些话术给写进今年公AN部正式新出版的《谈判专家培训教材》里了。
这也算是一个上达天听的政绩,于是卫书记在区里做一把手做满五年,就顺手升到了市里当副局。
“跟刘教授看房过户的事儿压一压吧,你帮我向刘教授道歉,咱下周再去。”冯见雄冷着脸对史妮可吩咐,“明天我先去想办法联系一下卫局长,看看这个事儿能不能主动认错、退赔、宽大处理!”
个中法律细节,自然是无须赘述。那些条条框框真拿来字斟句酌地抠,诸位看官也看不懂。
一言以蔽之,目前的情况就是这样的:
当初冯见雄口口声声关照过史妮可,凡是涉及“司法认定驰名商标”运作案的诉讼,全部外包给钱塘的天策律师事务所的费主任,不要怕花钱。
但史妮可因为当初给“L干妈”的案子中,借法援中心的资质打假、尝过低成本的甜头,所以还想着“发挥一下自己的主观能动性”,把其中最适合继续借资质打免费官司的案子剥离出来、然后让法援中心的同学们辛苦一下、稍微给几块加班费就搞定。
细算下来,截止目前为止,她也确实已经为冯见雄节约了几十万的诉讼成本。
对普通人家而言,几十万不是小数目了。
但问题是,冯见雄本人老奸巨猾,他知道做事情的尺度。
而史妮可却是亦步亦趋才跟着冯见雄做了一年多,很多事情难免“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没法很好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于是乎,史妮可东施效颦打的这些擦边球,如果在没有得罪人的情况下,市司法局对本校法援中心年审时,粗粗一看也就过去了。
事实上,年关前市司-法局本身的例行年检,还真没查出问题来。
但是,既然夜路走多了、在商界得罪的人肯定不少。
被人盯上匿名举报,情况就截然是另外一回事情了。
冯见雄之所以做“L干妈”的时候敢借资质、后来又不敢,那是因为他深思熟虑过的。
做“L干妈”的时候,他的商业套路和计策是首创,所以首先他没有得罪过的敌手,也就没人天天盯着想阴他。其次,当时“L干妈”只是一个农村大娘做辣酱。虽然牌子已经做大了,但所处的产业范畴还是属于比较“人畜无害”的,在被司法局审计到“免费帮打假”的时候,也更容易放过。
史妮可却不懂这么多细节的弯弯绕。
“你们年底去集训准备辩论赛的时候,我问美琴姐要来了中心的公章,然后她也把哪些案子接哪些案子不接的审批权临时委托给我了……我就……”
史妮可一脸苦相地说完这番话,一切算是真相大白。
冯见雄挠了一下头发,也是正在气头上,难得怒骂了几句:
“你叫我怎么说你好?眼皮子怎么就这么浅?难道是贫穷限制了你的想象力嘛?就为这么点钱,留下涉及以权谋私的人生污点?你的名声就值这么点小钱?你舍得,我和美琴姐还舍不得呢!”
所以说,政界最怕穷人得志当官。越是穷人得志,越容易你懂的那个啥。《XX的名义》这种电视剧虽然有媚上的嫌疑,但说的道理还是有的。
史妮可本来是逆来顺受,丝毫不敢反驳冯见雄的,毕竟她也知道这事儿百分百是她的错。
但她也急于证明自己的人品“并没有坏到那种程度”,便顾不得这么多了,连忙辩解:
“我……我错了雄哥,但是我真没想贪。我敢用命发誓你要相信我——要是拿公家的钱做私事,我绝对不会也不敢的。
我只是觉得,法援中心的事儿……本来也没用到国家的资源啊,我们都是一帮同学自己辛苦自己打工做的事情,接点私活儿怎么了?”
史妮可这番话一说,冯见雄和虞美琴虽然觉得她有些浅见、傻气,却好歹品性还算纯良。
史妮可说的话,从朴素唯物的角度来看,也不是没有道理:虽然他们是在公益援助性质的法援中心干活,但他们并没有拿国家的钱。
他们只是拿了一些“劳动力”为自己做事。
而这些“劳动力”,正是史妮可和几个同学自己卖力的。
国家在这个过程中,其实付出的东西只有一样:牌照资质。
换句话说,没有国家给资质,普通人没有律师证、没有执业律所,就是有这个本事想卖力,法律也不给他资格卖。
而史妮可这种穷苦人家出生的大学生,就朴素地觉得:
既然事情是我们做的,怎么能算占国家便宜、或者说“挖涩会注意墙角”呢?更不应该谈得上“以权谋私”啊?
“土鳖之见!”冯见雄恨铁不成钢地训斥了一句,“牌照不就是国家出资的最大的资源?你难道不知道,牌照就等于钱么?你去看看外面那些小额民间贷款机构!他们要是能抱上大腿,拿到一张正规商业银行的牌照,他们愿意去花多少亿买这张牌照!
对于国家限制准入的行业,牌照就是最大的资源!借授权委托的牌照做私事,就是以权谋私!亏你还是学法律的,怎么就没这个意识?好吧,也怪我,是我把你逼太急了,让你偏科发展,作孽啊……”
看到冯见雄居然自责起来,史妮可连忙膝行上前,羞愧地一边扇了自己俩耳光,一边抱住冯见雄的大腿摇晃着说:“雄哥你别自责,都是我的错,你要怎么罚我都行,把我丢出去承担全部责任好了,或者就我去自首绝对不会连累你和美琴姐的……”
“这是法援中心的责任,你自首有个屁用!说什么傻话……”冯见雄叹息道。
他正要继续分说,却被一直旁观的虞美琴劝解打断:“小雄,既然话都说开了,事情好歹算是搞清楚了。妮可只是不懂、心里资质意识淡漠,并不是真心要公器私用。眼下我们还是想想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吧?可不能让法援中心的挂靠牌照被没收啊!”
虞美琴说的,自然是正理。
按照《法律援助条例》,法援中心是每个市、区的司法局依法自设的事业单位。只是实际操作中,很多市的司法局都喜欢和本市法学专业较强的高校合办、委托高校出人提供实际的援助工作。
所以,大学里的法律援助中心,严格来说都不能被“吊销执照”,因为执照本来就不是它“依法授权”的(某某市法律援助中心,才是行政法意义上的“依法授权”单位,授权方是市司法局),而是被“转委托”的(也就是大学里的法援中心挂靠在市司法局的法援中心那边,借来的资质)。
既然如此,要是犯了大事儿,也就不存在吊销执照,只是“撤销转委托”。
金陵师大的法学院学术水平,在国内也就刚刚勉强排进前20名吧。
但是在金陵市这一亩三分地上,却是凭着校方建设上的重视,勉强可以和金陵大学平起平坐,算是本市第一或者第二的交椅。
而当初为了让市司法局委托本校合办法援中心,校方可是下了很大的力气公关的。
这也是近年来本校办学成果的一项重要政绩。
要是今天因为史妮可犯的这个事儿,让执照的转委托被撤销,那冯见雄这批人就是此前在国际大赛中为学校争得再多荣誉,也是不可能被轻饶的。
所以,虞美琴还比较清醒,她好歹知道,眼下最大的问题,是先帮学校保住牌照。
剩下的怎么处理,那都好说,都是学校的内部问题了。
冯见雄抱歉地说:“还是美琴姐想得周到,我差点儿气糊涂了。我们先想想怎么保住牌照,再考虑内部责任的问题吧——上级稽查部门是怎么个说法?现在要我们怎么承担责任呢?这种事情,毕竟只是管理不当,应该还是可大可小的吧,我们先想办法补救。”
虞美琴连忙拿过一张通知书——这是刚才离开的那位老师转交给她的。
然后结合相关的行政文件细则,跟冯见雄研究起来。
看了一会儿之后,虞美琴初步给出一个结论:“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要想大事化小,这几点肯定是要做的:首先,对于法援私用的情况,要按照市场指导价,追缴退赔一些金额。要想从轻处理的话,最好再主动承担一到两倍的行政罚金。
另外那些吊销个人执业执照的处理我看倒是不太可能,因为我们本来都还是在校生没通过司法考试,也就没有律师证,司法局想吊销管理责任人个人执照也没法实施。”
冯见雄盘算了一下,心里有了点数,便说:“行,这事儿是我管理不善惹出来的,我肯定要帮你平了。今天我就想办法问问,有没有可能找个司法局的领导,实锤一下具体操作办法。”
“那我等你消息……啊不,还是我跟你一起吧?”虞美琴自忖她毕竟已经是负责人了,可不能撂挑子。
冯见雄便就地找了个电脑,上网查了一下市司法局的相关资料、政策动向,然后就准备找认识的人。
结果,在查政策动向时,他恰巧在司法局官网上看到一条市局人事变动的新闻,心念一动就点了进去。
“诶?这个不是去年遇到那个QX区的政法W卫书记么?怎么升到市局当副局长了?”
冯见雄看到一个名字挺眼熟,随后就想起来:
正是他去年被江南卫视记者权此芳,引到看守所里劝说邮院大学生贾某和偷车贼周某别轻生那个案子时,遇到的区政法W卫书记。
又转念一想,这种升迁也是正常的。
国内么,07、08年正好是干部大调整的换(和谐)届之年。如今又刚刚是年初3月开完两(和谐)会的时候,那个卫书记在区里当政法一把手四五年了。
后来他们派来的“砖家”跟冯见雄搞了一番学术合作——主要就是把冯见雄从后世总结来的那套“如何利用国足作为被侮辱对比对象、劝说临时起意型亡命徒放弃求死之志”的谈判话术,给弄到相关的政法系统培训教材里去。(具体不赘述了,看前面劝人别自杀的章节)
冯见雄去年就把干货拿了出去,在文章后面挂了名、还拿了点别的好处。
然后,卫书记委托的那个砖家,一番运作之后,就把这些话术给写进今年公AN部正式新出版的《谈判专家培训教材》里了。
这也算是一个上达天听的政绩,于是卫书记在区里做一把手做满五年,就顺手升到了市里当副局。
“跟刘教授看房过户的事儿压一压吧,你帮我向刘教授道歉,咱下周再去。”冯见雄冷着脸对史妮可吩咐,“明天我先去想办法联系一下卫局长,看看这个事儿能不能主动认错、退赔、宽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