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凶名赫赫
  王福没有去过长安,自然也不知道郑子文有什么外号,但王洛却知道。
  毕竟他可是堂堂一州的刺史,怎么也算是一个消息灵通之辈。
  面对王福询问的目光,王洛微微点头。
  “这郑子文的第一个外号叫做‘吊睛白额虎’,说的就是他嚣张跋扈目中无人,而第二个外号叫做‘活阎王’,说的就是他性情暴戾,心狠手辣,现在你还以为他是那种心慈手软之辈么?”
  听着王洛侃侃而谈,王福的面色顿时呆滞了——他被吓到了。
  想到之前他和郑子文面对面时,郑子文那个笑容居然还让他有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
  一想到这里,王福忍不住打了一个寒颤。
  “笑面虎啊,太可怕了!”
  看着王福露出后怕的神情,王洛的脸色顿时也浮现出一种深有同感的表情,于是他他轻轻的拍了拍王福的肩膀。
  “现在别说我们,就是整个王家都不敢轻视这个郑子文,只要他在河东道一天,我们就不能被他找到接口。”
  王福顿时一愣:“借口?”
  “对,借口!”
  王洛顿时点了点头。
  “众所周知,太原府乃是龙兴之地,当初太上皇就在此起兵,陛下一向对我们世家大族不放心,恐怕这次郑子文来这里也是陛下的意思,若说被他找到了动手的借口,恐怕我们王家就要面临灭顶之灾了。”
  不得不说,这又是一个美妙的误会,王洛怎么也想不到,李世民把郑子文从长安赶出来,完全就是因为看他不顺眼。
  而听到了王洛的话后王福顿时皱了皱眉头。
  “老爷不必多虑,我王家并没有见不得人的地方,而且在朝中也颇有声望,就凭一个郑子文,也奈何不了我们。”
  听到了王福话,王洛却摇了摇头。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反正这郑子文在这河东道也呆不了多久,长乐公主是陛下的长女,所以我琢磨着等年过了,这位驸马爷就该回长安了。”
  王洛的脸色顿时严肃了起来。
  “所以在这之前,咱们就既不用过多的去讨好他,也不要去得罪他,保持一定的距离就好。”
  王福也正色道:“是,老爷。”
  而郑子文却完全不知道自己早已经成了凶名赫赫之徒,此刻的他正为了搬家忙得焦头烂额。
  “怎么会有这么多东西?二狗……二狗你死哪去了……过来帮忙……”
  曹二狗也忙得够呛,跑过来的时候还气喘吁吁的。
  “爷……光凭咱们,搬到明天也搬不完啊!”
  郑子文顿时给了他脑袋一巴掌。
  “县衙里不是有四个衙役吗?去叫他们来!”
  这厮俨然已经将县衙的衙役当成了他家的使唤下人,但曹二狗却没有动身,而是向他劝解起来。
  “爷,使唤衙役倒是没什么,不过老爷您想呀,三夫人和四夫人出趟远门都找不到人陪同这说不过去啊,想当初咱们在京城里也是有几个下人的,如今府里就我一个……”
  郑子文一听,觉得曹二狗说也也确实有道理,于是就点了点头。
  “今天先去叫衙役来帮忙,明天咱们去太原城的奴市看看,买上几个奴隶来,用着也放心。”
  “是,小的这就去。”
  郑子文很清楚,蒸馏酒的装置实在太简单了,而它所能创造的利润又过于巨大,堪称是一本万利!
  毕竟技术这东西,说白了就是一层窗户纸,一旦捅破了,其实也就是那么一回事。
  买奴隶也是郑子文刚才想到的,为的就是保护好自己蒸馏酒的秘密,奴隶的身家性命都掌握在主人的手里,他们的忠诚自然也是最高的,作为保守秘密的人是再好不过了。
  至于奴隶的待遇,在郑子文看来,他们跟着自己肯定要比跟着其他的主人幸福,除了一个身份之外,其他的和别人都没有什么区别,甚至还要比一般人好得多。
  比如曹二狗,就算郑子文把他的奴隶契约还给他,他肯定也不愿意走的。
  这和人格尊严无关,这是属于这个时代的特征。
  第二天一早,郑子文就出发前往太原府,当然他并不是一个人上路的,他还带上了曹二狗和郑丽琬。
  曹二狗做为郑子文的专用狗腿,自然是要带上的,而郑丽琬则以想去看看自己在太原府的那家酒楼的生意为由,央求郑子文带上了她。
  卢敏也想跟去,可惜她实在想不到什么合适的理由,偏偏撒娇又没用,于是她只能眼睁睁的看着笑靥如花的郑丽琬跟着郑子文一路扬长而去。
  “敏儿妹妹,姐姐会照顾好相公的,我们回来之前记得把新家打扫干净哟!”
  “是!”
  “敏儿妹妹,两为公主殿下也麻烦你多多照顾了。”
  “是!”
  “哈哈哈哈!”
  “……”
  面对郑丽琬的挑衅,卢敏只能咬牙跺脚,却没有其他办法。
  马车驶出了一段路了,郑子文看了一眼旁边正挽着他的胳膊笑得开心的郑丽琬,无奈的摇了摇头。
  “你和卢敏能一起好好玩耍吗?”
  “相公说笑了,我和敏妹妹一直都亲如姐妹。”
  “是吗?”
  “当然!”
  “……”
  两个女人的小动作郑子文心里明白得很,毕竟老婆多了就是这样,想要一团和气明摆着是痴人说梦,只要在合理的范围内,平时她们斗一斗似乎也挺有意思。
  全当打发时间了,反正受益的都是自己嘛!
  傍晚的时候,郑子文三人就到了太原城,到了之后曹二狗留下来守着马车,郑子文和郑丽琬则去了奴市。
  太原城的奴市属于二线奴市,主要奴隶是新罗人和突厥人,大多数都是已经交易过一次的奴隶了,所以价格要高一些。
  当然,长相粗犷的突厥奴隶的价格和漂亮的新罗婢自然不可同日而语。
  到了奴市之后,郑丽琬就朝着郑子文笑了起来。
  “相公,这里之前我也来过,我给您带路吧。”
  “也行!”
  郑子文顿时点了点头,然后跟着郑丽琬走,走了一段路之后似乎想到什么,顿时一脸怪异的看着郑丽琬。
  “你没事来这干嘛?难道你有什么特殊的嗜好?”
  看着郑子文怪异的眼神,郑丽琬顿时哭笑不得。
  “爷,妾身才不是你想的那种怪人,妾身买了酒楼,自然也是需要人手的,妾身来奴市又有什么奇怪的?”
  “酒楼缺人你应该去雇一些伙计,但你却直接来奴市买奴隶,难道这不奇怪么?”
  “这有什么奇怪的?”
  郑丽琬顿时白了郑子文一眼。
  “雇人多贵呀,咱们又不是只开一两天,雇一个账房就行了,其他的还是买奴隶划算,可惜没有会算账的奴隶。”
  郑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