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制服
  “唉,我们都这么好的关系,说帮不就见外了吗?帮什么忙,你说吧?”
  “我今天早上得罪了一个叫姜成的人,但我下午确实有要事,希望你找人看住我那两位室友,别让他们吃亏就行,至于出太重的手就不必了。”
  吴道眯着眼睛;“仅仅是看人而已?”
  “对。”
  “那你放心吧,你室友掉不了一根汗毛。”吴道拍了拍胸脯。
  虽然他不说在燕京有多么罩得住,但也没有人敢不给他面子。
  程世阳笑了笑,擂了吴道一拳:“好哥们,下次我请你喝酒。”
  吴道立马跳出去五步有余:“别介,你可千万别说请我喝酒,我可不敢。”
  他可不像邵天罡那么苕,不该吃的亏坚决不吃,不该惹的麻烦尽量不惹。
  “我说喝酒咱们就喝个意思,不多喝。”
  “不,不,不,从今天开始我戒酒了。”吴道坏笑。
  ……
  本来在昨天晚上去了闻雪姬的寝室,程世阳就准备好好的查一查那个探子,不过今天上午他也害怕姜成带着人将怒气发在了普天同的身上,所以今天中午才安心出来喝酒。
  但现在既然有吴道的帮忙,他也能够腾出不少的时间来调查了。
  妈的,黑云流寇三番五次的过来找自己的麻烦,这次也得去找找他的麻烦,不然还以为老子是病猫呢。
  程世阳出门就拦了一个车子。
  “小伙子去哪儿啊?”
  “不知道,你听我的指挥就行。”程世阳将一张红色大票放在仪表盘上。
  司机瞧了瞧钱,眼睛笑得跟月牙儿似的,很小声的说道:“同学,模仿福尔摩斯吧?规矩我懂,你说方向,我来开。”
  程世阳也很小声的说道:“大叔,谢谢支持啊。”
  昨天那栋大楼程世阳还真不知道叫什么名字,但要说找路倒是不难,几个来回,就拐到了一栋大厦的旁边。
  “风影小区?”
  “是啊,这里可是有钱人住的地方,你要找的人就在这里啊?”司机的声音还是很小,生怕耽误了程世阳的思维。
  程世阳点了点头:“哦!好的,找钱吧。”
  “找钱?”司机有些晕了:“找什么钱?”
  “刚才我给了你一百块钱啊?这不才花了二十块么?”
  司机郁闷得很:“那不是你给我的小费么?”
  “不是啊,那是我的预付车款,多退少补。”程世阳可不是肆意花钱的主。
  噗!司机差点吐血,还以为傍到了一个大款呢,原来根本不是。
  程世阳将钱揣入了口袋里面,到了小区门口的一个长椅边,直接躺了上去,将手机设置了个两点钟的闹铃,就安心的睡了过去。
  时间转瞬即逝,还感觉没睡一会,程世阳就醒了过来,睁着眼睛观察着街道上面的人。
  虽然睡觉的时间不长,可是长期的训练能够让他快速的将身体的状态调整过来,虽然眯细着睡眼,可他却能够洞悉这条街道的每一个人。
  毫不夸张的说,甚至连饭店门口飞了几只苍蝇的信息他也能够精确的捕捉。
  “希望我的运气好一点。”程世阳暗自给自己鼓了鼓劲。
  ……
  时间一秒一秒的走着,大厦周围的一家肯德基里面走出了一道倩影,身材婀娜,相貌清丽,不过并不是纯正的华夏人,看上应该是混血儿。
  穿着一套现役的女警制服。
  因为她修长的身材,倒是让更多人觉得死板的制服传出了几分风骚的感觉。
  本来女警的制服,裙子回到膝盖上一拳头处,但她的裙子却好像短了一截一样,更加有让男人去探寻的**。
  女警的墨绿色衬衫因为胸器太过于明显,所以最上面的扣子根本扣不住,露出了一团雪白,照进了周围那些男人的心里。
  腰间别了一把乌黑的手枪,飒爽英姿和绝代风骚集于一身了。
  刚刚出门,一位长相非常猥琐的男人对身边的小伙伴说道:“二哥,二哥,你瞧瞧,这是不是制服诱惑啊?”
  “我觉得像,妈的,这么漂亮的女人,公安局怎么招的?”
  “你管呢?”
  女警走上了街,一个小男孩抱住了她的腿,嘻嘻哈哈的说道:“警察姐姐,警察姐姐,天通街怎么走啊?我爸爸丢了?”
  “爸爸去哪儿了?”
  “天通街。”
  女警有些无语,只好半蹲了下来,扶住了小男孩的肩膀,指着马路东边;“顺着那个地方往前走,走七八十米差不多就到了。”
  “谢谢警察姐姐。”小男孩一溜烟的跑开了。
  女警看着小男孩的方向,微微的笑着。
  扑通,她还在感受那个小男孩到底有多么可爱呢?结果被人给撞倒了。她猛一抬头,发现一个身体瘦长满身酒气的家伙正趴在自己的身上。
  “你干什么?”
  “哟!好大的馒头啊,不知道馒头能不能吃呢?”程世阳一张嘴,真要对着女警的胸部咬下去。
  “有病啊!大白天的喝这么多,疯了么你?”女警用力的推了程世阳一把,骂骂咧咧的离开了,现在的人真是不可理喻,她朝着酒鬼蹬了一脚,将对方踢得踉踉跄跄,一屁股蹲在了地上。
  女警双目喷火,她那间漂亮的墨绿色制服上多出了两个黑色的手印,刚换的衣服啊。
  不过跟醉鬼纠缠也是没用的,女警对躺在地上哼哼唧唧的程世阳骂道:“给我滚,下次你要还敢这样,我就把你带到局子里面去。”
  等女警走远后,程世阳从地上爬了起来,微笑着自言自语:“是头好猎物。”
  ……
  女警的心里一直不能平静,都说华夏的酒疯子多,果不其然,出来吃个饭就碰上了,她进入风影小区十一栋的时候还有些生气,按电梯的力道明显比以往重得多。
  “如果在美国,我碰上这样的混蛋一定开枪毙了他。”女警刚才被浑身酒气的程世阳冒犯的时候,发誓很想拔出枪来打死他,不她还是忍住了。
  电梯到了顶层,女警便往自己的房间走,便掏钥匙,可是掏了所有的口袋,根本没有找到钥匙:“见鬼了不成?”
  她再次细细摸索浑身口袋的时候,一只手扣住了她的喉咙。
  “你是谁?”
  “我叫程世阳。”程世阳拿出另外一只手用刚才在街道从女警身上扒下来的钥匙打开了房门,同时很快速的锁上了房门。
  三个动作一气呵成。
  走廊里面的监视系统还以为程世阳是女警多年的老友一样。
  “你就是程世阳?你不是那个酒鬼吗?”女警恶狠狠的瞧着对方,对方的脸上全是黑色的灰尘,根本让任何人都看不清他的相貌。
  其实在第一眼瞧到女警的时候,程世阳快速去了街角一个药店,同时抓了地上的灰尘往脸上抹。
  最好的易容是毁容。
  当你的容貌都看不见,怎么能够让探子发现你?
  “我觉得你跟人起外号的水平很高,我很喜欢酒鬼这个外号。”程世阳架在女警脖子上的手使了使劲。
  没办法,他对女人没有太高的抵抗力,所以即使是在打猎,小弟弟也难免的硬了起来;“小姐,不要再动了。”
  “你个混蛋,你知道你绑架的是谁吗?我可是警察。”
  “啧啧,别装了,华夏那个警察局女警的配枪是优雅绅士?”
  优雅绅士是以色列研发的一种左轮手枪,经过改装可以在里面塞入八颗子弹,同时威力很大,受到很多雇佣兵的喜欢。
  “你怎么发现我的?”女警干脆也不多说了。
  程世阳笑起来好像饿狼看见绵阳一样:“哼哼,你们黑云流寇的探子是所有雇佣兵里面最优秀的,可以达到单人探查,连续二十个小时不错过目标,但你们也有一个缺点,喜欢在下午两点钟到四点钟去楼外觅食,我说得对吧?”
  “你怎么可能清楚?”女警有些恐惧感了,没有什么比清楚自己身上秘密更加可怕的了。
  没错,黑云流寇不光是探子,包括杀手,保镖都会选择两点钟到四点钟这个时间段放松,因为这是人警惕感最高的一个阶段。
  正是因为人的警惕感高,很多的对手根本不敢在这个时候选择动手,他们自然可以安安心心的去放松了。
  “别问我为什么清楚,你不会不明白你现在的处境,我不是你的老师,你是我的人质。”
  女警长叹了一口气,胸部起伏着,她说道:“我们都低估你了。”
  “谢谢你的夸奖,我想你首先要解决这个问题。”程世阳指了指女警的蓝牙耳机:“你的上级好像在呼叫你啊,回个话吧?”
  “嗯。”女警准备按动腰间的开关时。
  程世阳紧贴着女警的耳朵,哈了一口气后小声的说道:“美女,你是雇佣兵,执行任务是为了钱,不过再多的钱也没有命重要哦。”
  意思很明显,如果你敢说我在这里,我就拗断你的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