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6章 :佣兵之王希蒙
第666章:佣兵之王希蒙
方辰下午回到家的时候,谈判已经结束了,不过那个叫史都华的还没有离开龙城,他的临时任务已经完成了,所以他也不急着离开。
另外,按照周灵所说的,这个史都华,以后可能会常驻华夏,作为格洛家族在华夏的负责人。
当然,现在格洛家族在这边还没有任何的产业,史都华留在这里,一是旅游,二就是熟悉华夏的风土人情,另外还要租房买房。
史都华其实还有事,就是联系当地的一些望族,二三流的家族,来华之后,这边的朋友自然是越多越好,不过这件事史都华没有说出来,他知道方辰跟这边很多家族的关系都不好,为了避免麻烦,他就没有明说。
回到家,家里来了一位客人,一名叫希蒙的中年男人,三十出头,短平头发,脑袋很圆,下面有短短的络腮胡,前额平滑,鼻梁钩状,椭圆形的脸部,白种人,穿的是西装马甲和衬衣,整个人有一米八五的身高,壮实,气质有范。
给人的第一眼感觉就是干练,不用说,这家伙应该是当兵出生,手里也有功夫。
“小子,给你介绍一下。”在方辰回来时,柏恩来就开口介绍了:“这位就是我托关系,从战场上租借过来的佣兵之王,希蒙,你就这么叫他就行,不过他不会华语。”
佣兵之王啊!听起来好像很牛叉的感觉。
听过介绍,方辰礼节忄生的跟希蒙握手,两个人互相含笑着点点头。
从希蒙的手掌中可以感觉得到,他手里很多茧子,特别是虎口的位子,显然是常年摸枪造成的,茧子很厚,很硬,而且都是老茧。
“工资怎么算?租借多长时间?”方辰松开手后,询问柏恩来。
“说是租借,其实就是要来的,最后的去与留,就看希蒙自己的意愿了,他以前是帮我一个老朋友做事,那家伙欠我一个大人情,还欠我一条命,这才同意把希蒙借给我,至于我还不还,他管不着了。”柏恩来笑着解释道。
“那行,柏老,您帮我翻译一下,我跟他谈谈。”
“没问题。”
“希蒙,我想成立一支佣兵团队,新成立的,邀请你当教官,至于报酬,你可以随便开价,至于这支佣兵团的管理权,在训练期间,全部交给你,我不会插手你们佣兵的训练过程,你想怎么样训练都行,武器弹药可以随时配给,野外拉链的费用,也是无条件支持,也就是说,枪,钱,人,都是我出,我的要求就是以最快的速度,训练一支有战斗力的队伍。”
方辰继续道:“不瞒你说,我选的人,都是杀手出生,这些人的个人实力都是不错的,但问题是,他们不太习惯配合的问题,他们不同于佣兵,所以,你要特别的注意这方面的训练。”
随着柏恩来的解释,希蒙轻轻点头,不过眉头偶尔皱一皱,特别是在听到杀手的时候。
他是应邀前来训练团队的,这件事他来之前就知道,所以他不需要去讨价还价什么。
但问题是,他不知道要训练的人,居然是杀手。
杀手跟佣兵可是不同的两类人,虽说他们都是灰色职业者,可相比起来,佣兵更加正规一些,都是军人出身,外军出身,每个人的个人实力并不一定是最强的,但是配合在一起,就能够发挥出最好的团队配合和战斗力。
一个正规的佣兵团里面,至少要配制两个中队,一个中队在二十五人至三十人之间,一个中队又要分为独立的两个小队,在十人至少十五人之间。
每个小队其中必须要有侦察兵,非常牛叉的侦察兵,这一点是不能有半点水分的,还需要一个电脑高手,一个医务兵,一个反追踪高手,一个狙击高手,一名头脑清醒稳重,冷静的指挥官,加上暴力的机枪手,榴弹炮的火力掩护手……
也就是说,别看一个小队只有十多个人,但正规来讲,除了大型的武器之外,这里面必须要全部包括,甚至有的团队任务不同,还需要配制一些野外生存的牛人才行。
这种牛人可不是搭搭帐篷就完事了,他们最差也是需要在荒无人烟的沙漠中,以最快的速度能够找到水源才行。
也就是说,不管在任何恶劣的条件下,这种野外生存的牛人,都能够给你找到水和食物,哪怕食物很差,差到吃完之后拉稀,这也可以,只要吃不死人就行。
这种团队的配合,是很复杂的,不然也不需要请一个老佣兵过来训练他们。
说起来,杀手就不行了,一个顶级的杀手所需要掌握的技能,可能比佣兵更多,比如他需要会各种语言,需要学各种礼节,在普通的时候,表现的就像一个贵族的绅士。
还需要会各种交通工具,会各种武器的使用等等……顶尖杀手所会的东西,是佣兵比不了的,就算是佣兵之王也不一定比得上,但佣兵这边是学一门,精一门,然后互相配合,发挥强大的战斗力。
反观杀手,那边学的多,但技多就导致各种手段不会特别的精通,就好像一个万金油,什么都会,什么都不精。
这也就是杀猪佬和柏恩来为什么一开始说,佣兵团不好成立,佣兵和杀手是完全两种职业,不能混为一谈的。
用杀手去当佣兵,这只有奇葩的脑袋才会这样做。
当然,前面所说的,那都是顶尖的佣兵团队和顶尖的杀手需要具备的因素。
一般普通的杀手,就没有那么负责了,最差的杀手,只要敢杀人,这就行。
至于一般的佣兵团队,也没有这么齐全,更多的是以人多来充数,十几个人一同开枪,那效果还是不错的。
当然,这样普通的团队,能做的任务,也是非常的明确,就是干一些破坏的事情,他们没办法干高科技案件,也很难去解救什么人质。
相比起来,希蒙这边,他更愿意培养新人,什么都不会的新人,只要新人接受能力强一点就行,他可不希望去培养杀手,因为很多杀手的职业都已经固定,已经深入骨髓,如果想把他们改变,那要比重新训练新人更加的麻烦。
方辰下午回到家的时候,谈判已经结束了,不过那个叫史都华的还没有离开龙城,他的临时任务已经完成了,所以他也不急着离开。
另外,按照周灵所说的,这个史都华,以后可能会常驻华夏,作为格洛家族在华夏的负责人。
当然,现在格洛家族在这边还没有任何的产业,史都华留在这里,一是旅游,二就是熟悉华夏的风土人情,另外还要租房买房。
史都华其实还有事,就是联系当地的一些望族,二三流的家族,来华之后,这边的朋友自然是越多越好,不过这件事史都华没有说出来,他知道方辰跟这边很多家族的关系都不好,为了避免麻烦,他就没有明说。
回到家,家里来了一位客人,一名叫希蒙的中年男人,三十出头,短平头发,脑袋很圆,下面有短短的络腮胡,前额平滑,鼻梁钩状,椭圆形的脸部,白种人,穿的是西装马甲和衬衣,整个人有一米八五的身高,壮实,气质有范。
给人的第一眼感觉就是干练,不用说,这家伙应该是当兵出生,手里也有功夫。
“小子,给你介绍一下。”在方辰回来时,柏恩来就开口介绍了:“这位就是我托关系,从战场上租借过来的佣兵之王,希蒙,你就这么叫他就行,不过他不会华语。”
佣兵之王啊!听起来好像很牛叉的感觉。
听过介绍,方辰礼节忄生的跟希蒙握手,两个人互相含笑着点点头。
从希蒙的手掌中可以感觉得到,他手里很多茧子,特别是虎口的位子,显然是常年摸枪造成的,茧子很厚,很硬,而且都是老茧。
“工资怎么算?租借多长时间?”方辰松开手后,询问柏恩来。
“说是租借,其实就是要来的,最后的去与留,就看希蒙自己的意愿了,他以前是帮我一个老朋友做事,那家伙欠我一个大人情,还欠我一条命,这才同意把希蒙借给我,至于我还不还,他管不着了。”柏恩来笑着解释道。
“那行,柏老,您帮我翻译一下,我跟他谈谈。”
“没问题。”
“希蒙,我想成立一支佣兵团队,新成立的,邀请你当教官,至于报酬,你可以随便开价,至于这支佣兵团的管理权,在训练期间,全部交给你,我不会插手你们佣兵的训练过程,你想怎么样训练都行,武器弹药可以随时配给,野外拉链的费用,也是无条件支持,也就是说,枪,钱,人,都是我出,我的要求就是以最快的速度,训练一支有战斗力的队伍。”
方辰继续道:“不瞒你说,我选的人,都是杀手出生,这些人的个人实力都是不错的,但问题是,他们不太习惯配合的问题,他们不同于佣兵,所以,你要特别的注意这方面的训练。”
随着柏恩来的解释,希蒙轻轻点头,不过眉头偶尔皱一皱,特别是在听到杀手的时候。
他是应邀前来训练团队的,这件事他来之前就知道,所以他不需要去讨价还价什么。
但问题是,他不知道要训练的人,居然是杀手。
杀手跟佣兵可是不同的两类人,虽说他们都是灰色职业者,可相比起来,佣兵更加正规一些,都是军人出身,外军出身,每个人的个人实力并不一定是最强的,但是配合在一起,就能够发挥出最好的团队配合和战斗力。
一个正规的佣兵团里面,至少要配制两个中队,一个中队在二十五人至三十人之间,一个中队又要分为独立的两个小队,在十人至少十五人之间。
每个小队其中必须要有侦察兵,非常牛叉的侦察兵,这一点是不能有半点水分的,还需要一个电脑高手,一个医务兵,一个反追踪高手,一个狙击高手,一名头脑清醒稳重,冷静的指挥官,加上暴力的机枪手,榴弹炮的火力掩护手……
也就是说,别看一个小队只有十多个人,但正规来讲,除了大型的武器之外,这里面必须要全部包括,甚至有的团队任务不同,还需要配制一些野外生存的牛人才行。
这种牛人可不是搭搭帐篷就完事了,他们最差也是需要在荒无人烟的沙漠中,以最快的速度能够找到水源才行。
也就是说,不管在任何恶劣的条件下,这种野外生存的牛人,都能够给你找到水和食物,哪怕食物很差,差到吃完之后拉稀,这也可以,只要吃不死人就行。
这种团队的配合,是很复杂的,不然也不需要请一个老佣兵过来训练他们。
说起来,杀手就不行了,一个顶级的杀手所需要掌握的技能,可能比佣兵更多,比如他需要会各种语言,需要学各种礼节,在普通的时候,表现的就像一个贵族的绅士。
还需要会各种交通工具,会各种武器的使用等等……顶尖杀手所会的东西,是佣兵比不了的,就算是佣兵之王也不一定比得上,但佣兵这边是学一门,精一门,然后互相配合,发挥强大的战斗力。
反观杀手,那边学的多,但技多就导致各种手段不会特别的精通,就好像一个万金油,什么都会,什么都不精。
这也就是杀猪佬和柏恩来为什么一开始说,佣兵团不好成立,佣兵和杀手是完全两种职业,不能混为一谈的。
用杀手去当佣兵,这只有奇葩的脑袋才会这样做。
当然,前面所说的,那都是顶尖的佣兵团队和顶尖的杀手需要具备的因素。
一般普通的杀手,就没有那么负责了,最差的杀手,只要敢杀人,这就行。
至于一般的佣兵团队,也没有这么齐全,更多的是以人多来充数,十几个人一同开枪,那效果还是不错的。
当然,这样普通的团队,能做的任务,也是非常的明确,就是干一些破坏的事情,他们没办法干高科技案件,也很难去解救什么人质。
相比起来,希蒙这边,他更愿意培养新人,什么都不会的新人,只要新人接受能力强一点就行,他可不希望去培养杀手,因为很多杀手的职业都已经固定,已经深入骨髓,如果想把他们改变,那要比重新训练新人更加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