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2章 302:鬼乸齐的来历
  中午,烈日当头。
  荒山上一副忙碌的景色,几十名穿着囚服的犯人挑水的挑水,刨坑的刨坑,干的是热火朝天。
  林耀当然不会去干活了,他和狱警们坐在一起打牌,如果不是身上穿着囚服,别人还以为他也是狱警呢。
  “厨房的伙食车来了!”
  正玩着,送饭的伙食车到了。
  黄狱警从车上跳下来,打开金杯车的车门,只见里面放着三个大桶。
  一桶饭,一桶菜,一桶汤。
  饭是米饭和馒头,菜是大乱炖。
  或许是考虑到大家要干活,肚子里不能没油水,大乱炖里居然放了肉。
  “我们的呢?”
  食人鲳放下牌,扫了眼走来的黄成。
  黄成热的直舔嘴唇,喘着粗气说道:“在副驾驶上,我带了二十盒盒饭过来,主食是米饭,菜是炖鸡腿,还有西红柿炒蛋跟啤酒。”
  食人鲳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为了看管这八十名囚犯,他总共抽掉了16名狱警。
  二十盒盒饭,怎么算都够吃了,只是今天热死人了,听到什么鸡腿啊,米饭啊,西红柿炒蛋啊,根本没什么胃口。
  “生鱼出来!”
  想了想,食人鲳对着囚犯们喊道。
  生鱼,是一种监狱内的特殊叫法,特指有钱的肥羊。
  这些肥羊有的是富家子弟,有的是家境殷实的二代,总之就是有钱。
  在监狱里,这种人傻钱多的生鱼,是各个社团争夺的对象。
  多罩几个,烟钱和酒水钱就有了,平日里也能孝敬狱警一些。
  “有!”
  听到食人鲳再喊生鱼,一名二号室的凯子站了出来。
  他叫程安,据说之前是做记者的,家底还算不错。
  因为揭发警队内部腐败被人陷害,发送到赤柱内判了九年。算起来这才是第一年。
  “羊头出来!”
  食人鲳再次开口,喊来了二号室的羊头。
  羊头呢,顾名思义,就是负责管理羊群的头羊。
  谁是羊,就是那些普通犯人,普通犯人在赤柱内被称为绵羊,社团中的普通混混被称为山羊。
  绵羊有绵羊的头头,山羊有山羊的头头。
  双方的地位上,山羊头头更高一些,绵羊的羊头只是山羊头头们嫌麻烦,用来给绵羊们教规矩的人。
  “来了来了。”
  二号仓的羊头,是一名四十多岁的中年人。
  他高举着右手,脸上带着谦卑的笑容,小跑着来到食人鲳面前:“长官,有什么吩咐?”
  “去山下的饭店,买一份海鲜蛋羹,一份咖喱牛肉,一份糖醋鱼,一份四喜丸子,一份冬瓜薏米煲水鸭汤,一分糖醋排骨,一份烧肉,一份烧鹅,再来二十份冰沙,让黄狱警开车带你去。”
  食人鲳挥挥手,今天天气这么热,不吃点清凉的东西怎么行。
  鸡腿,米饭,西红柿炒蛋,天天吃这些都吃腻了,好不容易出来一次必须换换口味啊。
  “是长官!”
  羊头敬了个礼,随后跑到程安面前嘀咕道:“小安,要买的东西不少啊,你的钱够不够?”
  程安看了看两旁的人,小心翼翼的解开囚犯的衣扣,露出了缝在衬衣内的口袋。
  摸一摸,从里面掏出一沓钱,林耀坐在远处抬眼看去,最外面有几张1000面额的大金牛,里面还有好多张500面额的小金牛。
  就这一沓钱,少说也有万八千块,难怪能成为肥羊。
  “一千块,绝对够了。”
  程安拿出一张大金牛,不动声色的塞进羊头手里。
  羊头自己算了算,绰绰有余,没准还能省回来两三百块。
  “你想吃什么啊,我顺便帮你买呀。”
  羊头是监狱里的老人,很清楚肥羊得哄着来,尤其是小安这种有钱的肥羊,论起来比他这个羊头重要的多。
  “随便买点糖块和巧克力吧,到时候分给大家吃。”
  程安今年虽然刚满三十,可他之前是著名记者,工资和奖金不低。
  自从他发现成为肥羊,能够让自己好好的在监狱内生存下去,没人会欺负他之后,他就不在吝啬于给狱警和老大们花钱了。
  还别说,真的很管用。
  一个月万八千的花出去,给老大们买烟,给狱警们买西装手表,一来二去,监狱内再也没人敢欺负他了。
  其他人也不傻,都知道他是肥羊,上面有牧羊人罩着。
  所幸,眼不见为净,除了偶尔从程安这里刮点油水之外,见面还会叫声安哥客气客气。
  “这个人叫程安,他家里家境不错,每个月都给他存一两万进来,算是一号仓内的极品肥羊了。”
  食人鲳指着程安,小声跟林耀解释道。
  林耀微微点头,一号仓关押的是普通犯人,比不得北仓关押的都是经济犯,肥羊数量在四大仓中是最少的。
  程安这种家里有人,每月存个一两万的肥羊,在里面比大熊猫还少。
  “耀哥,你的电话。”
  正说着,茶壶从旁边走了上来,手里拿着个大哥大。
  林耀接过大哥大,也不背着食人鲳,坐在椅子上接起了电话:“喂?”
  “耀哥,我是刀仔,鬼乸齐的底细摸清了。”
  “说...”
  “鬼乸齐,港岛屯门区人,十六岁加入三湘帮,一直在三湘帮内做事,他老大是豺哥!”
  “豺哥?你确定?”
  “确定,我拿到了他和豺哥的合照,错不了的。”
  听着这样的话,林耀目光微眯。
  他想到鬼乸齐是谁了,当日他带着刀仔去麻将馆找豺狼帮忙,豺狼身后站着个小弟。
  这个小弟,不是鬼乸齐是谁?
  只是那时候,鬼乸齐留的是长头发,而且还戴着墨镜。
  林耀那时也不认识他,扫了眼就没有再关注,要不是刀仔提到豺狼的名字,他都快忘记有这个人了。
  “有点意思呀!”
  林耀的目光中闪烁着冷芒。
  他们那天去找豺狼,是想请他出面,搭救刀仔的女友李美凤。
  之后他们借助豺狼的面子,确实从老爷车那带走了小凤,并在不久之后,林耀也带着刀仔加入了豺狼的抢劫计划。
  后面的事就不用提了,计划不是很顺利,他们死了很多人,就连豺狼都被陈家驹打死了。
  虽然抢走了两百万美金,可这些钱是连号的,到现在林耀也没有动用,还因为分钱的事干掉了鸡心。
  “难怪你总盯着我看,你也认出我来了吧?”
  想到鬼乸齐就是站在豺狼身后的小弟,林耀明天他为什么会盯着他看了。
  鬼乸齐肯定认出了他,只是迫于他的实力装聋作哑,好似没有把他认出来一样。
  甚至林耀怀疑,鬼乸齐知道他参与了黄金大劫案,最少也知道他是大劫案的成员之一。
  如果有一天,他跑去警署作证,说有证据证明他和大劫案有关,林耀觉得自己一定会很头疼的。
  “耀哥!”
  鬼乸齐正带人过来吃午饭,对上林耀的目光后笑着摆了摆手。
  嘿嘿!!
  林耀报以冷笑,这家伙装的还真像。
  要不是回忆起来了,想到了他这个人,还真被他给糊弄过去了。
  “怎么,跟他有过节?”
  注意到林耀的目光,食人鲳也将目光望来,小声道:“要不要我帮你收拾他?”
  “不用,收拾他做什么。”
  林耀嘴上虽然拒绝,心里却在想:“只是收拾他怎么够,谁知道他清不清楚我和豺狼的事,万一知道一些...哼哼!”
  他们做过的事,林耀以为只有三个人知道,他、刀仔、叶继欢。
  没有第四个人了,就连陈家驹也只是怀疑他,没有证据证明他真的和豺狼有关。
  现在又多出个鬼乸齐,更要命的是,鬼乸齐是豺狼的手下,很难说豺狼有没有跟他说过大劫案的事。
  不怕他不知道,就怕他知道。
  更有甚者,他知道的比林耀想的还多,那就不好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