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霸道表妹俏表姐GL_103
第 106 章
高二到校的几件大事,其一便是从高一教室搬到了高二教室,然后就是文理分班了,这次叶仙没有那么好运了,没有和李梦斌分在同一个班,因为她是年纪第一名,所以被分在了尖子班172班,李梦斌是176班,她们两个班的教室正好相对。再说龙卓那家伙,本来是准备读理的,可放不下莫娴大小姐,怕她遭人家觊觎,心一横,便留在了164班。
叶仙的教室正好在三楼上的角落里,临近教室办公室,只要老师从办公室出来,就能够站在最后面的窗口看到教室里的情况,这对同学们来说无疑是个噩耗,担心自己随意做点什么都会被喜欢查堂的班主任给看到。不过叶仙不担心,该做啥做啥。
叶仙去到172班的时候,倒是没有引起什么轰动,毕竟能上172班的,都只把学习放在首位,谁会知道叶仙子是谁,叶仙来了,也就觉得班里多了个好看的女孩。
叶仙对这种情况倒是喜闻乐见,按照自己的喜好,找了个后排的位置坐了。
对于男生们来说,只要是美女就好,于是,福音就是转来了两位美女,并且以其质量居然是比以前班上的女生质量前所未有的高。
叶仙本来就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而那位叫柳欣欣的女孩,长了一张可爱的娃娃脸,笑起来能甜死人。
于是,男生就沸腾了。
但是,这些对于叶仙来说根本算不上事情,她对这些都不关注,不过,当柳欣欣成了自己的同桌,那就有点奇了。
叶仙是个很冷清的性子,别人不找她说话的时候,她一般也不会去找别人说话,别人找她说话的时候,能少说话就少说话,当然,李梦斌是她的例外。柳欣欣坐在叶仙旁边也没什么,反正自己是不可能主动找她说话的。于是,其实两人就根本没有交流了,这一点叶仙颇为满意。
柳欣欣这种大小姐,她不想招惹,觉得自己惹不起总是躲得起,所以,根本不想和她有什么往来。
不过,叶仙不想理人家,可人家觉得叶仙帅啊,本来柳欣欣还等着叶仙主动和她搭话呢,看叶仙无动于衷,就自己找叶仙讲话。实际上柳欣欣早就注意到叶仙了,她觉得叶仙特别酷,看着叶仙心就会砰砰跳,这是那些男孩不能给她的。可是两人不是一个班,终究没有什么交集,在知道叶仙被分到了172班的时候,她就磨着她爸动用了关系,也转来了这个班,还成了同桌……
被柳欣欣磨久了,叶仙有时候也觉着这个女孩挺可爱的,对着她便也多了几分耐心。
再说176班的李梦斌,她的新同桌王珊大小姐,她就觉得很为难且烦恼了。
因为这位主不仅时常在上课时候找她说话,而且这人还特能够招蜂引蝶,班上后排几个成绩很差且很混很喜欢调戏女生的男生总是喜欢围着她转,和她打情骂俏。
李梦斌经常因为这事而脑仁疼,特想站起来像骂叶仙一样骂王珊几句,但无奈她不可能做出这种事情来,虽然她已经把要骂的话在心里演练了n多遍了。
再说说叶仙上学期期末所取得的成绩,当然没有悬念的依然是年级第一,成绩超过第二名四十多分,班主任对她很满意,把她表扬了一顿,还发给她一个笔记本以作奖励。还让她参加奥数比赛。
叶仙非常不想去,和李梦斌说了,被她骂了一顿。叶仙觉得很委屈,参加奥数比赛的同学要参加每周日上下午的奥赛培训,要参加奥赛的同学连周末都没有了,每周只有一个周六下午晚上可供休息,如此,陪李梦斌的时间就少了。
李梦斌觉得还好,反正两人每天晚上都一起。
这时正是周六上午,这所学校大学重点录取率高绝对不是偶然的,大家周六上午是要上课的,最后一节数学课上完,大家都收拾书准备离开,教室里吵吵嚷嚷的,有人呼朋引伴说要到哪里去,有人大喊饿了要赶紧去吃饭,有人也在询问周末作业的……
李梦斌还安静地坐在那里,低着头做数学题,教室里的各种嘈杂的声音都与她无关,也进不了她的耳朵。
叶仙来的时候,就见到了乖乖做作业的李梦斌。叶仙轻笑,也没想着去打扰,就站在窗口,静静地看着她。
叶仙看见,有一个男生跑到李梦斌这里来,不过不是去找李梦斌的,好像是找李梦斌的同桌。
两人说说笑笑,男生殷勤地帮女生拿书,还说些什么,说着,女生就转过身趴到李梦斌的桌子上,用手把李梦斌的练习册蒙住,说了句什么。
练习册被蒙住,李梦斌眉头就是一皱,心里极不耐烦,当做没有听到王珊的话,笔绕过她的手掌,开始做旁边那一页的选择题,也不用打草稿,心算几秒就直接选择答案。
叶仙看出了李梦斌的不耐烦,抬脚走了进去,才进去,就看到那个女生嘴巴撅起来了,娇声道,“梦斌,你好讨厌,到底要不要回答人家嘛?我下午补习完英语想请你给我讲两道数学题呢,去你宿舍讲啦!”
李梦斌因为她那娇柔的声音而鸡皮疙瘩一阵一阵地起,好半天才强忍住了发怒,冷淡答道,“我下午有事,不会在宿舍。”
“那你要去哪里?”她眨巴着大眼睛,盯着李梦斌道。
“她要跟我出去。”叶仙走近,摸了摸李梦斌的头,淡淡地瞥了女生一眼。
那男生拉着王珊从位置上站起来,道,“不要打扰她了,做题就要自己想才会有进步,还会有成就感嘛。”
王珊很不满地瞥了叶仙一眼,哼了一声不再说话。
叶仙看着李梦斌低着头沉默的样子,长长的眼睫毛掩住了那双灵动的眼睛,淡色的唇轻轻抿着,皮肤又白又细,比“小乖乖”柳欣欣的还来得好。
李梦斌看叶仙来了,便抓紧时间把题做好,然后把书收了。出去的时候就遇见了龙卓,专门来找叶仙的,道,“下午你要做什么,打球不?”
周围的人听了,都看过来。
第 107 章
王珊那双大眼睛盯向龙卓,叶仙怀疑这个女孩喜欢粘着李梦斌其实不是因为对李梦斌有好感,而是对李梦斌的好友兼“校草”龙卓有意思,想要从李梦斌这里来攻克龙卓,不过,叶仙在心里暗爽地想,王珊这种做法显然是不行的,人家是忠犬。
龙卓这一问,叶仙看了看旁边的李梦斌,回他道,“不打了,我要去。”
“买书也用不到一下午。”龙卓说道,看着两人,眼里是不怀好意的笑,他其实知道叶仙是要陪李梦斌,但他就要这样故意说这话来为难他,谁让她们都成双成对,自己还是大老爷们一个。
王珊于是也插嘴道,“买书又用不了多久,你要买什么书,我把我自行车借你,你快去买了下午来打球,三点开始怎么样,打一个多小时正好一起去吃晚饭。我当你们的拉拉队。
叶仙看李梦斌也不抬头表一下态,她心里其实也想去和他们打球,毕竟好久没碰球了,手痒,但是陪李梦斌那才是一等一的大事,于是,她说道,“我要和梦梦一起去书店。打球的话,下次吧。”
于是大家目光都放到李梦斌身上去,李梦斌听到他们在说什么了,但她不想说话,对于叶仙总是和这些人打篮球而很反感,虽然当初叶仙是因为自己觉得打篮球的人帅才去学的,但在她还是很不爽。再说,高中的三年时间是很短暂的,应该多花时间在学习上,别的事情上不能放那么多精力,而叶仙总是控制不住自己,于是,她此时其实是在吃醋了。
即使大家看着他,她依然不说话,头也没有抬一下。
王珊看李梦斌又闷上了,就拍板做了决定,道,“去书店要什么人陪嘛,又不是小学生,她买她的书去,你跟着去干什么,说好了,三点钟篮球场,不到的人下次在篮球场裸奔。”
王珊说完就走了,剩下龙卓看着叶仙笑,叶仙眯了眯眼,轻笑道,“莫娴最近在忙些啥呢,我觉得有些关于你招蜂引蝶的事儿……得跟她说一下……”叶仙说完,也没管龙卓什么反应,拉着李梦斌的手走了。剩下脸色僵硬的龙卓。
叶仙拉着李梦斌的手,柔声道,“那个,梦梦呀,我们先吃饭去吧!”
“我又不是小学生,不需要你陪着一起吃饭。”李梦斌闷闷地说着,把自己的手从叶仙的手里躲开,一个人朝前走。
叶仙心想李梦斌果然生气了,笑道,“是我要你陪着吃饭,这下行了吧。先吃饭去吧,啊?”
李梦斌又闷了一阵,也不看叶仙,一个人往前走。
叶仙脸马上就苦上了,追到李梦斌的身边和她一起走,边走边道,“你别生气,我下午不去打篮球,就和你去书店。”
高二到校的几件大事,其一便是从高一教室搬到了高二教室,然后就是文理分班了,这次叶仙没有那么好运了,没有和李梦斌分在同一个班,因为她是年纪第一名,所以被分在了尖子班172班,李梦斌是176班,她们两个班的教室正好相对。再说龙卓那家伙,本来是准备读理的,可放不下莫娴大小姐,怕她遭人家觊觎,心一横,便留在了164班。
叶仙的教室正好在三楼上的角落里,临近教室办公室,只要老师从办公室出来,就能够站在最后面的窗口看到教室里的情况,这对同学们来说无疑是个噩耗,担心自己随意做点什么都会被喜欢查堂的班主任给看到。不过叶仙不担心,该做啥做啥。
叶仙去到172班的时候,倒是没有引起什么轰动,毕竟能上172班的,都只把学习放在首位,谁会知道叶仙子是谁,叶仙来了,也就觉得班里多了个好看的女孩。
叶仙对这种情况倒是喜闻乐见,按照自己的喜好,找了个后排的位置坐了。
对于男生们来说,只要是美女就好,于是,福音就是转来了两位美女,并且以其质量居然是比以前班上的女生质量前所未有的高。
叶仙本来就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而那位叫柳欣欣的女孩,长了一张可爱的娃娃脸,笑起来能甜死人。
于是,男生就沸腾了。
但是,这些对于叶仙来说根本算不上事情,她对这些都不关注,不过,当柳欣欣成了自己的同桌,那就有点奇了。
叶仙是个很冷清的性子,别人不找她说话的时候,她一般也不会去找别人说话,别人找她说话的时候,能少说话就少说话,当然,李梦斌是她的例外。柳欣欣坐在叶仙旁边也没什么,反正自己是不可能主动找她说话的。于是,其实两人就根本没有交流了,这一点叶仙颇为满意。
柳欣欣这种大小姐,她不想招惹,觉得自己惹不起总是躲得起,所以,根本不想和她有什么往来。
不过,叶仙不想理人家,可人家觉得叶仙帅啊,本来柳欣欣还等着叶仙主动和她搭话呢,看叶仙无动于衷,就自己找叶仙讲话。实际上柳欣欣早就注意到叶仙了,她觉得叶仙特别酷,看着叶仙心就会砰砰跳,这是那些男孩不能给她的。可是两人不是一个班,终究没有什么交集,在知道叶仙被分到了172班的时候,她就磨着她爸动用了关系,也转来了这个班,还成了同桌……
被柳欣欣磨久了,叶仙有时候也觉着这个女孩挺可爱的,对着她便也多了几分耐心。
再说176班的李梦斌,她的新同桌王珊大小姐,她就觉得很为难且烦恼了。
因为这位主不仅时常在上课时候找她说话,而且这人还特能够招蜂引蝶,班上后排几个成绩很差且很混很喜欢调戏女生的男生总是喜欢围着她转,和她打情骂俏。
李梦斌经常因为这事而脑仁疼,特想站起来像骂叶仙一样骂王珊几句,但无奈她不可能做出这种事情来,虽然她已经把要骂的话在心里演练了n多遍了。
再说说叶仙上学期期末所取得的成绩,当然没有悬念的依然是年级第一,成绩超过第二名四十多分,班主任对她很满意,把她表扬了一顿,还发给她一个笔记本以作奖励。还让她参加奥数比赛。
叶仙非常不想去,和李梦斌说了,被她骂了一顿。叶仙觉得很委屈,参加奥数比赛的同学要参加每周日上下午的奥赛培训,要参加奥赛的同学连周末都没有了,每周只有一个周六下午晚上可供休息,如此,陪李梦斌的时间就少了。
李梦斌觉得还好,反正两人每天晚上都一起。
这时正是周六上午,这所学校大学重点录取率高绝对不是偶然的,大家周六上午是要上课的,最后一节数学课上完,大家都收拾书准备离开,教室里吵吵嚷嚷的,有人呼朋引伴说要到哪里去,有人大喊饿了要赶紧去吃饭,有人也在询问周末作业的……
李梦斌还安静地坐在那里,低着头做数学题,教室里的各种嘈杂的声音都与她无关,也进不了她的耳朵。
叶仙来的时候,就见到了乖乖做作业的李梦斌。叶仙轻笑,也没想着去打扰,就站在窗口,静静地看着她。
叶仙看见,有一个男生跑到李梦斌这里来,不过不是去找李梦斌的,好像是找李梦斌的同桌。
两人说说笑笑,男生殷勤地帮女生拿书,还说些什么,说着,女生就转过身趴到李梦斌的桌子上,用手把李梦斌的练习册蒙住,说了句什么。
练习册被蒙住,李梦斌眉头就是一皱,心里极不耐烦,当做没有听到王珊的话,笔绕过她的手掌,开始做旁边那一页的选择题,也不用打草稿,心算几秒就直接选择答案。
叶仙看出了李梦斌的不耐烦,抬脚走了进去,才进去,就看到那个女生嘴巴撅起来了,娇声道,“梦斌,你好讨厌,到底要不要回答人家嘛?我下午补习完英语想请你给我讲两道数学题呢,去你宿舍讲啦!”
李梦斌因为她那娇柔的声音而鸡皮疙瘩一阵一阵地起,好半天才强忍住了发怒,冷淡答道,“我下午有事,不会在宿舍。”
“那你要去哪里?”她眨巴着大眼睛,盯着李梦斌道。
“她要跟我出去。”叶仙走近,摸了摸李梦斌的头,淡淡地瞥了女生一眼。
那男生拉着王珊从位置上站起来,道,“不要打扰她了,做题就要自己想才会有进步,还会有成就感嘛。”
王珊很不满地瞥了叶仙一眼,哼了一声不再说话。
叶仙看着李梦斌低着头沉默的样子,长长的眼睫毛掩住了那双灵动的眼睛,淡色的唇轻轻抿着,皮肤又白又细,比“小乖乖”柳欣欣的还来得好。
李梦斌看叶仙来了,便抓紧时间把题做好,然后把书收了。出去的时候就遇见了龙卓,专门来找叶仙的,道,“下午你要做什么,打球不?”
周围的人听了,都看过来。
第 107 章
王珊那双大眼睛盯向龙卓,叶仙怀疑这个女孩喜欢粘着李梦斌其实不是因为对李梦斌有好感,而是对李梦斌的好友兼“校草”龙卓有意思,想要从李梦斌这里来攻克龙卓,不过,叶仙在心里暗爽地想,王珊这种做法显然是不行的,人家是忠犬。
龙卓这一问,叶仙看了看旁边的李梦斌,回他道,“不打了,我要去。”
“买书也用不到一下午。”龙卓说道,看着两人,眼里是不怀好意的笑,他其实知道叶仙是要陪李梦斌,但他就要这样故意说这话来为难他,谁让她们都成双成对,自己还是大老爷们一个。
王珊于是也插嘴道,“买书又用不了多久,你要买什么书,我把我自行车借你,你快去买了下午来打球,三点开始怎么样,打一个多小时正好一起去吃晚饭。我当你们的拉拉队。
叶仙看李梦斌也不抬头表一下态,她心里其实也想去和他们打球,毕竟好久没碰球了,手痒,但是陪李梦斌那才是一等一的大事,于是,她说道,“我要和梦梦一起去书店。打球的话,下次吧。”
于是大家目光都放到李梦斌身上去,李梦斌听到他们在说什么了,但她不想说话,对于叶仙总是和这些人打篮球而很反感,虽然当初叶仙是因为自己觉得打篮球的人帅才去学的,但在她还是很不爽。再说,高中的三年时间是很短暂的,应该多花时间在学习上,别的事情上不能放那么多精力,而叶仙总是控制不住自己,于是,她此时其实是在吃醋了。
即使大家看着他,她依然不说话,头也没有抬一下。
王珊看李梦斌又闷上了,就拍板做了决定,道,“去书店要什么人陪嘛,又不是小学生,她买她的书去,你跟着去干什么,说好了,三点钟篮球场,不到的人下次在篮球场裸奔。”
王珊说完就走了,剩下龙卓看着叶仙笑,叶仙眯了眯眼,轻笑道,“莫娴最近在忙些啥呢,我觉得有些关于你招蜂引蝶的事儿……得跟她说一下……”叶仙说完,也没管龙卓什么反应,拉着李梦斌的手走了。剩下脸色僵硬的龙卓。
叶仙拉着李梦斌的手,柔声道,“那个,梦梦呀,我们先吃饭去吧!”
“我又不是小学生,不需要你陪着一起吃饭。”李梦斌闷闷地说着,把自己的手从叶仙的手里躲开,一个人朝前走。
叶仙心想李梦斌果然生气了,笑道,“是我要你陪着吃饭,这下行了吧。先吃饭去吧,啊?”
李梦斌又闷了一阵,也不看叶仙,一个人往前走。
叶仙脸马上就苦上了,追到李梦斌的身边和她一起走,边走边道,“你别生气,我下午不去打篮球,就和你去书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