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
所以她阮之之,到底如她所想是得不到的那个人,还是……被偏爱的那一个?
☆、22.c10·纸玫瑰
距离李司晨回国已经有一个星期了, 这一周的时间里,每天清晨阮之之一睁开眼睛就是他的短信。早饭、午饭,晚饭, 甚至包括宵夜甜点,全部都是李司晨一手安排,就算阮之之公司要加班或者是不想出去吃,他也会想方设法买好吃的送到她公司或者小区楼下。
三年前的阮之之,如果能够得到李司晨这样的对待, 恐怕每天晚上就算是做梦也能笑醒。可是三年后, 在经过了整整一周的时间之后, 总算可以认真消化掉李司晨回来倒追她这件事情的不真实感,也终于可以冷静地思考一下他们两个人之间的事情。
李司晨现在对她的好不像是假的,阮之之最是了解李司晨的性格,他这个人粗心大意又怕麻烦, 如果不是真的把她放在心上,根本就不可能每天准时准点照顾她的一日三餐。她曾经不止一次地想要答应他, 可是每当话到嘴边的时候, 却又总是说不出口, 心里面隐隐的总是觉得不安, 好像亏欠了谁一般。
三月已至,天气回暖,路面上再也看不见结冰的霜花, 道路中央的梧桐树光秃秃的枝头也开始抽出嫩芽, 春回大地, 城市中到处都散发着生的气息,一切看上去都很美好。
阮之之今天起得早,打算在上班之前整理一下家里的衣柜。她把一叠厚厚的冬装从衣柜里拿出来,一件件仔细叠好,然后塞到闲置的箱子里。
叠到最后一件羽绒服的时候,她把衣服摊平,例行公事地检查一下,却发现这件羽绒服的口袋里有点鼓,好像装着什么东西。
有些疑惑地皱了皱眉,阮之之把手伸进羽绒服口袋里,下一秒,却无法克制地怔住了。
这里面,是那朵时砚很久之前在丽江酒吧送给她的纸玫瑰。
她已经一周没有见过时砚了。
之前,明明无论在哪里都可以遇到他的,可是这一周里,无论她去到哪里都没有再见过时砚,包括之前他经常去买马卡龙的那家咖啡厅。他就好像是突然人间蒸发了一样,从她的生活里消失地干干净净。
偶尔,阮之之甚至会有种错觉,她是不是其实从来都不曾遇见过时砚。
因为,怎么可能会有一个人,明明与你素昧平生,却心甘情愿地为你付出,一次又一次在你有困难的时候恰好出现,就像是童话里的黑骑士,永远默默付出,不求回报。
要不是阮之之早已经过了相信童话故事的年纪,大概真的会以为时砚是上帝派来拯救她的天使,虽然这个天使长了一张冷淡至极的脸。
阮之之站在衣柜边上出神,直到手机里提醒她出门上班的闹铃响起,才堪堪回过神来。
她扭头看了一眼摊在床上的羽绒服,突然就有些意兴阑珊。
接下来的一整天阮之之都是一副心神不宁的模样,工作的时候也打不起精神来,一个人趴在办公桌上发呆。幸好今天李司晨公司出差,不然一会儿恐怕又要来公司给她送饭。
她现在其实不太想看到李司晨,因为他总会让她动摇。
午休的时候,阮之之没什么胃口,于是无精打采地趴在桌子上玩手机,旁边的陆婉仪悄悄观察了她半天,确认她午休没有计划才走过来搭话:“之之,怎么今天你男朋友没有过来接你吃饭啊?”
阮之之一愣,思考了半晌才意识到她口中说的“男朋友”应该是指李司晨,她抿了抿唇解释道:“他不是我男朋友,只是一个朋友,我们……曾经是大学同学。”
陆婉仪听她这么说也愣住了,然而很快她就反应过来,打趣道:“你就别骗我啦,哪有普通朋友愿意一天二十四小时那么准时的来送饭啊?而且他看你的那个眼神,瞎子都能看出来,满满的全是爱好吗。”
“真的不是,我们——”阮之之话说到这里顿了顿,想到陆婉仪是自己在公司里唯一交心的朋友,还是决定对她实话实说:“我们之间的关系比较复杂。之前在读大学的时候,我一直很喜欢他,可是那个时候他对我好像没有那方面的意思,后来我毕业回国,他留美工作,我们之间断了联系,我也觉得自己已经从那段无疾而终的暗恋里走出来了。可是偏偏就在这个时候,他又回国了,还跟我说他喜欢我。”
“我现在脑袋一团糟,根本就不知道该怎么办。”
阮之之一口气把这些话说完,顿时觉得心里轻松了不少。
陆婉仪似懂非懂地点点头,随即有些不解地问:“之之,你还喜欢他吗?喜欢的话就答应,不喜欢就拒绝,明明就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了,有什么好烦心的呢。”
“我不知道。”阮之之叹了口气,“我觉得自己应该是对他还有感情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心里又有一个声音告诉我,我不应该答应他。”
“我懂了。”陆婉仪扬扬眉,“一定是你心里还有其他人,对不对?”
“其他人?”阮之之微微皱眉。
“对啊,比如上次我们吃饭时遇到的那个帅哥,你看他长了一张祸国殃民的脸不说,还懂得跟女生保持距离。那天我们在一起这么久,他的眼睛没有在我身上停留过一秒,这种男人是个女孩子都会喜欢的。我猜啊,你一定是因为心里面已经有他了,所以在面对另外一个人的追求时才会犹豫不决。”
陆婉仪手里抱着一杯热咖啡,语气十分肯定,说完之后低头吹吹热气喝了一口,余下阮之之一个人发呆。
所有人都说时砚喜欢她,可是即便这样,她也不能真的就想当然地认为时砚喜欢她吧。万一不是的话,自己该有多丢脸。
而且,如果他真的喜欢她,为什么这么久都不跟她联络呢。
亦或是说……因为李司晨的出现,他决定放弃她了。
*
最后阮之之还是拗不过陆婉仪,穿了件外套跟她一起出去吃饭。
由于午休时间只有一个半小时,所以两人就在公司附近随便找了一家麦当劳,准备速战速决。
麦当劳里不管什么时间段永远都是人满为患,阮之之和陆婉仪百无聊赖地站在人群里排队,周围人来人往,空气拥挤,声音嘈杂。
陆婉仪盯着人群出神:“记得我刚来公司实习的那会儿,几乎每天都来这家麦当劳吃饭,那时候觉得时间就是金钱,为了能顺利转正一分一秒的时间都不想浪费。”她说到这里笑了笑,继续道,“我还记得我当时接手的第一个采访稿是关于一个贪污案的,那段时间为了整理资料,我几乎每天都是日夜颠倒。”
被陆婉仪的情绪所感染,阮之之也跟着她一起回忆起来,歪着脑袋想了想,道:“我当时拿到的新闻稿是一桩情杀案,案件内容我记得特别清楚,一个男人在经过精心设计之后杀害了出轨的妻子,没想到却被自己八岁的儿子看见整个作案过程。然后儿子报警,亲口向警察指认了自己的父亲,随后男人被判处无期徒刑。”
“那个小男孩好可怜啊……才八岁就要经历这样惨痛的事情。我光是听你讲就已经觉得浑身都是鸡皮疙瘩了,真不敢想象他当时的心情。”
“是啊,那是一桩二十多年前的案子了,现在那个男孩应该有二十六七岁了,不知道过得怎么样。”
“肯定不会过得好吧,父亲是杀人犯,母亲婚内出轨,死在自己丈夫手上,而且他还亲眼目睹了整个过程。那个孩子顶着世人的流言蜚语,就算能平安活到现在,估计也早得精神病了。”
两个人叽叽喳喳地讨论了一会儿,队伍排到她们,两个人赶紧收心过去点餐,很快就忘记了这个话题。
在这个世界上,除非刀子也插到你身上,否则永远也不可能对另外一个人的痛苦感同身受。
点好餐找到座位坐下之后,陆婉仪去前台拿番茄酱和纸巾,阮之之刚把餐盘放下,就听到身后响起一个熟悉清朗的声音:“不好意思,请问能拼个桌吗?”
阮之之回过头来,果然看到了许久未见的陈嘉言。
“之之?!竟然真的是你,刚刚我就看你的背影特别眼熟来着。”陈嘉言看到她也很惊讶,下一秒脸上立刻挂起了熟悉的笑容,看上去一派阳光灿烂。
被他的笑容所感染,阮之之的心情也开朗起来,指着对面的空座位道:“坐吧,这里只有我和婉仪。”
陈嘉言刚把东西放在座位上,陆婉仪就回来了,她看到陈嘉言显然也很惊讶:“真是冤家路窄,怎么吃个麦当劳都能碰见你。”
陈嘉言眨眨眼,一副你能拿我怎么办的样子:“a市就这么大,而且a大离这里也不远,碰见我有什么好稀奇的。”
a市就这么大,可是,她却再也没有碰见过时砚了。
阮之之忍不住动了动嘴,最终还是强自压制住想要开口问时砚消息的话。
她有什么立场去询问他的近况呢。
陆婉仪挨着阮之之坐下,扭头看她眼神,像是想起来了什么似的:“哎,我说,之前跟你一起吃饭的那个帅哥怎么今天没来啊?”
陈嘉言一边用手撕开汉堡的包装纸,一边随意回答:“你说阿砚啊,他今天请假没来上班,而且我看他最近心情不太好,不敢去招惹这个祖宗。”
说到这里,他顿了顿,又补充道:“不过他前段时间心情是真的很好,整个人看起来冰消雪融的,我都要怀疑他被外星人附体了。”
时砚他……最近心情不太好?
不会是因为她吧?
阮之之默默听着陈嘉言和陆婉仪聊天,偶尔低头食不知味地咬口汉堡,思绪早已神游天外。
☆、23.c11·红糖水(修bug)
也许是这几天工作太过疲惫, 再加上每天因为私事心神不定,阮之之这天一大早起床就觉得头晕目眩,连站都站不稳。
知道自己贫血严重, 阮之之一只手摁着太阳穴,慢慢从床上下来走到客厅里,想要从茶几上拿几颗红枣先将就吃一下。
没想到由于头晕,她刚走几步就不小心撞到了茶几的菱形桌角,想都没想地就伸手去挡, 结果下一秒就传来钻心的痛。
阮之之这下子彻底清醒过来, 她晃晃脑袋, 低头一看,果然,自己的手掌心已经被尖锐的玻璃桌角划出了一道深深的伤口。鲜血一点一点从里面浸出来,阮之之皱眉, 努力忍住想要开口喊痛的冲动,深吸一口气, 开始尝试着自己处理伤口。
一个人独居惯了, 平时一些小的磕磕绊绊她自己完全应付得来, 只是……阮之之一边用碘酒往伤口上消毒, 一边用绷带把手掌绑起来止血,尝试了半天还是宣告放弃。
这次的伤口有些深,看来还是得去一趟医院。
胡乱套了件外套, 阮之之连唇膏都没有来得及涂, 就这样素面朝天的走出了家门。
等到阮之之到达a市最为出名的军区医院时, 痛感已经快要忍耐不住。她咬咬牙,每走一步都用尽全力,就这样一个人强撑着挂号,排队,最后当她见到医生的时候,连嘴唇都已经全无血色。
诊室里穿着白大褂正在低头写字的医生看到她明显一愣,立刻就直起身来让她坐下:“怎么回事,脸色这么差?”
“医生,没什么事,我就是今天早上不小心手上割了一道口子,流了点血。然后因为平时有点贫血,所以现在才显得气色差。”阮之之小心翼翼坐在医生对面,有气无力地阐述病情。
医生很快就安排人手给她包扎止血,处理好伤口之后,阮之之走出诊室,仍然觉得眼前视线一片模糊,无奈之下只能先走到诊室门外的休息区稍做休息。
真是流年不利。
阮之之把脑袋缩进高领毛衣里,掌心先前钻心的刺痛已经逐渐缓解,可是由于没有补充足够的糖分,她的大脑仍然昏昏沉沉。
靠着医院冰凉的座椅坐下,阮之之咬着下唇,开始思考要不要给顾念打个电话寻求支援。手机都已经拿在手上了,转念又一想现在是顾念的蜜月期,还是决定先不去打扰她。
“没事,睡一会儿就好了。”
自顾自地低头安慰着自己,思绪越来越沉,终于,阮之之把头埋进衣领里,控制不住昏昏噩噩地睡去。
不知道过去了多久——
“之之,醒醒。”
好像有人在叫她,一遍又一遍,声音低沉中带着一丝哑。语气原本是平静的,然而在她的无回应中变得越来越焦灼。
阮之之皱了皱眉,在那个人的声音中有些不情愿地挪动了一下身子,然后,渐渐睁开眼睛。
眼前视线仍然恍惚一片,她还没来得及抬头,就看到面前有人放着一杯红糖水。舔了舔干涸的嘴唇,阮之之伸手握住玻璃杯,想也没想就将面前温热的红糖水一饮而尽。
“好点了吗?”
还是那个声音,只是这一次更加清晰。
阮之之放下玻璃杯,视线一点点向上蔓延,从男人的深蓝牛仔裤一路蜿蜒,最后终于定格在那熟悉的一双漆黑眼瞳。
那双眼睛向来是漫不经心贯了的,可是此刻望着她,却带着隐隐的担忧。
阮之之看着这个眉眼熟悉的男人,恍惚之间竟分不清现在自己究竟是身处梦境抑或现实。
半晌,她张张嘴,声音仍旧虚弱至极:“时砚,你怎么会在这里?”
眼前的男人发色漆黑,白毛衣牛仔裤,看上去根本不像一个二十八岁的大学教授,任谁看都会觉得是一个眉眼精致的大学生。
时砚盯着她的脸色看了一会儿,然后弯下腰,半蹲在她面前,从口袋里拿出来一颗橘子味的水果糖,剥开包装纸放到她嘴边:“吃糖。”
他撕糖纸的动作很温柔,面对着她时的声音更温柔,温柔得让她眼眶几乎酸涩。
“谢谢。”空无一人的休息区,阮之之低着头道谢,极力控制住自己语气中的哽咽。
时砚没有回答,只是伸出手极其轻柔地摸了摸她的头发,半晌才低声道:“吃完我送你回家。”
他的手指仍旧带着淡淡挥之不去的烟草味道,掌心落到她头顶,是温热的。
所以她阮之之,到底如她所想是得不到的那个人,还是……被偏爱的那一个?
☆、22.c10·纸玫瑰
距离李司晨回国已经有一个星期了, 这一周的时间里,每天清晨阮之之一睁开眼睛就是他的短信。早饭、午饭,晚饭, 甚至包括宵夜甜点,全部都是李司晨一手安排,就算阮之之公司要加班或者是不想出去吃,他也会想方设法买好吃的送到她公司或者小区楼下。
三年前的阮之之,如果能够得到李司晨这样的对待, 恐怕每天晚上就算是做梦也能笑醒。可是三年后, 在经过了整整一周的时间之后, 总算可以认真消化掉李司晨回来倒追她这件事情的不真实感,也终于可以冷静地思考一下他们两个人之间的事情。
李司晨现在对她的好不像是假的,阮之之最是了解李司晨的性格,他这个人粗心大意又怕麻烦, 如果不是真的把她放在心上,根本就不可能每天准时准点照顾她的一日三餐。她曾经不止一次地想要答应他, 可是每当话到嘴边的时候, 却又总是说不出口, 心里面隐隐的总是觉得不安, 好像亏欠了谁一般。
三月已至,天气回暖,路面上再也看不见结冰的霜花, 道路中央的梧桐树光秃秃的枝头也开始抽出嫩芽, 春回大地, 城市中到处都散发着生的气息,一切看上去都很美好。
阮之之今天起得早,打算在上班之前整理一下家里的衣柜。她把一叠厚厚的冬装从衣柜里拿出来,一件件仔细叠好,然后塞到闲置的箱子里。
叠到最后一件羽绒服的时候,她把衣服摊平,例行公事地检查一下,却发现这件羽绒服的口袋里有点鼓,好像装着什么东西。
有些疑惑地皱了皱眉,阮之之把手伸进羽绒服口袋里,下一秒,却无法克制地怔住了。
这里面,是那朵时砚很久之前在丽江酒吧送给她的纸玫瑰。
她已经一周没有见过时砚了。
之前,明明无论在哪里都可以遇到他的,可是这一周里,无论她去到哪里都没有再见过时砚,包括之前他经常去买马卡龙的那家咖啡厅。他就好像是突然人间蒸发了一样,从她的生活里消失地干干净净。
偶尔,阮之之甚至会有种错觉,她是不是其实从来都不曾遇见过时砚。
因为,怎么可能会有一个人,明明与你素昧平生,却心甘情愿地为你付出,一次又一次在你有困难的时候恰好出现,就像是童话里的黑骑士,永远默默付出,不求回报。
要不是阮之之早已经过了相信童话故事的年纪,大概真的会以为时砚是上帝派来拯救她的天使,虽然这个天使长了一张冷淡至极的脸。
阮之之站在衣柜边上出神,直到手机里提醒她出门上班的闹铃响起,才堪堪回过神来。
她扭头看了一眼摊在床上的羽绒服,突然就有些意兴阑珊。
接下来的一整天阮之之都是一副心神不宁的模样,工作的时候也打不起精神来,一个人趴在办公桌上发呆。幸好今天李司晨公司出差,不然一会儿恐怕又要来公司给她送饭。
她现在其实不太想看到李司晨,因为他总会让她动摇。
午休的时候,阮之之没什么胃口,于是无精打采地趴在桌子上玩手机,旁边的陆婉仪悄悄观察了她半天,确认她午休没有计划才走过来搭话:“之之,怎么今天你男朋友没有过来接你吃饭啊?”
阮之之一愣,思考了半晌才意识到她口中说的“男朋友”应该是指李司晨,她抿了抿唇解释道:“他不是我男朋友,只是一个朋友,我们……曾经是大学同学。”
陆婉仪听她这么说也愣住了,然而很快她就反应过来,打趣道:“你就别骗我啦,哪有普通朋友愿意一天二十四小时那么准时的来送饭啊?而且他看你的那个眼神,瞎子都能看出来,满满的全是爱好吗。”
“真的不是,我们——”阮之之话说到这里顿了顿,想到陆婉仪是自己在公司里唯一交心的朋友,还是决定对她实话实说:“我们之间的关系比较复杂。之前在读大学的时候,我一直很喜欢他,可是那个时候他对我好像没有那方面的意思,后来我毕业回国,他留美工作,我们之间断了联系,我也觉得自己已经从那段无疾而终的暗恋里走出来了。可是偏偏就在这个时候,他又回国了,还跟我说他喜欢我。”
“我现在脑袋一团糟,根本就不知道该怎么办。”
阮之之一口气把这些话说完,顿时觉得心里轻松了不少。
陆婉仪似懂非懂地点点头,随即有些不解地问:“之之,你还喜欢他吗?喜欢的话就答应,不喜欢就拒绝,明明就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了,有什么好烦心的呢。”
“我不知道。”阮之之叹了口气,“我觉得自己应该是对他还有感情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心里又有一个声音告诉我,我不应该答应他。”
“我懂了。”陆婉仪扬扬眉,“一定是你心里还有其他人,对不对?”
“其他人?”阮之之微微皱眉。
“对啊,比如上次我们吃饭时遇到的那个帅哥,你看他长了一张祸国殃民的脸不说,还懂得跟女生保持距离。那天我们在一起这么久,他的眼睛没有在我身上停留过一秒,这种男人是个女孩子都会喜欢的。我猜啊,你一定是因为心里面已经有他了,所以在面对另外一个人的追求时才会犹豫不决。”
陆婉仪手里抱着一杯热咖啡,语气十分肯定,说完之后低头吹吹热气喝了一口,余下阮之之一个人发呆。
所有人都说时砚喜欢她,可是即便这样,她也不能真的就想当然地认为时砚喜欢她吧。万一不是的话,自己该有多丢脸。
而且,如果他真的喜欢她,为什么这么久都不跟她联络呢。
亦或是说……因为李司晨的出现,他决定放弃她了。
*
最后阮之之还是拗不过陆婉仪,穿了件外套跟她一起出去吃饭。
由于午休时间只有一个半小时,所以两人就在公司附近随便找了一家麦当劳,准备速战速决。
麦当劳里不管什么时间段永远都是人满为患,阮之之和陆婉仪百无聊赖地站在人群里排队,周围人来人往,空气拥挤,声音嘈杂。
陆婉仪盯着人群出神:“记得我刚来公司实习的那会儿,几乎每天都来这家麦当劳吃饭,那时候觉得时间就是金钱,为了能顺利转正一分一秒的时间都不想浪费。”她说到这里笑了笑,继续道,“我还记得我当时接手的第一个采访稿是关于一个贪污案的,那段时间为了整理资料,我几乎每天都是日夜颠倒。”
被陆婉仪的情绪所感染,阮之之也跟着她一起回忆起来,歪着脑袋想了想,道:“我当时拿到的新闻稿是一桩情杀案,案件内容我记得特别清楚,一个男人在经过精心设计之后杀害了出轨的妻子,没想到却被自己八岁的儿子看见整个作案过程。然后儿子报警,亲口向警察指认了自己的父亲,随后男人被判处无期徒刑。”
“那个小男孩好可怜啊……才八岁就要经历这样惨痛的事情。我光是听你讲就已经觉得浑身都是鸡皮疙瘩了,真不敢想象他当时的心情。”
“是啊,那是一桩二十多年前的案子了,现在那个男孩应该有二十六七岁了,不知道过得怎么样。”
“肯定不会过得好吧,父亲是杀人犯,母亲婚内出轨,死在自己丈夫手上,而且他还亲眼目睹了整个过程。那个孩子顶着世人的流言蜚语,就算能平安活到现在,估计也早得精神病了。”
两个人叽叽喳喳地讨论了一会儿,队伍排到她们,两个人赶紧收心过去点餐,很快就忘记了这个话题。
在这个世界上,除非刀子也插到你身上,否则永远也不可能对另外一个人的痛苦感同身受。
点好餐找到座位坐下之后,陆婉仪去前台拿番茄酱和纸巾,阮之之刚把餐盘放下,就听到身后响起一个熟悉清朗的声音:“不好意思,请问能拼个桌吗?”
阮之之回过头来,果然看到了许久未见的陈嘉言。
“之之?!竟然真的是你,刚刚我就看你的背影特别眼熟来着。”陈嘉言看到她也很惊讶,下一秒脸上立刻挂起了熟悉的笑容,看上去一派阳光灿烂。
被他的笑容所感染,阮之之的心情也开朗起来,指着对面的空座位道:“坐吧,这里只有我和婉仪。”
陈嘉言刚把东西放在座位上,陆婉仪就回来了,她看到陈嘉言显然也很惊讶:“真是冤家路窄,怎么吃个麦当劳都能碰见你。”
陈嘉言眨眨眼,一副你能拿我怎么办的样子:“a市就这么大,而且a大离这里也不远,碰见我有什么好稀奇的。”
a市就这么大,可是,她却再也没有碰见过时砚了。
阮之之忍不住动了动嘴,最终还是强自压制住想要开口问时砚消息的话。
她有什么立场去询问他的近况呢。
陆婉仪挨着阮之之坐下,扭头看她眼神,像是想起来了什么似的:“哎,我说,之前跟你一起吃饭的那个帅哥怎么今天没来啊?”
陈嘉言一边用手撕开汉堡的包装纸,一边随意回答:“你说阿砚啊,他今天请假没来上班,而且我看他最近心情不太好,不敢去招惹这个祖宗。”
说到这里,他顿了顿,又补充道:“不过他前段时间心情是真的很好,整个人看起来冰消雪融的,我都要怀疑他被外星人附体了。”
时砚他……最近心情不太好?
不会是因为她吧?
阮之之默默听着陈嘉言和陆婉仪聊天,偶尔低头食不知味地咬口汉堡,思绪早已神游天外。
☆、23.c11·红糖水(修bug)
也许是这几天工作太过疲惫, 再加上每天因为私事心神不定,阮之之这天一大早起床就觉得头晕目眩,连站都站不稳。
知道自己贫血严重, 阮之之一只手摁着太阳穴,慢慢从床上下来走到客厅里,想要从茶几上拿几颗红枣先将就吃一下。
没想到由于头晕,她刚走几步就不小心撞到了茶几的菱形桌角,想都没想地就伸手去挡, 结果下一秒就传来钻心的痛。
阮之之这下子彻底清醒过来, 她晃晃脑袋, 低头一看,果然,自己的手掌心已经被尖锐的玻璃桌角划出了一道深深的伤口。鲜血一点一点从里面浸出来,阮之之皱眉, 努力忍住想要开口喊痛的冲动,深吸一口气, 开始尝试着自己处理伤口。
一个人独居惯了, 平时一些小的磕磕绊绊她自己完全应付得来, 只是……阮之之一边用碘酒往伤口上消毒, 一边用绷带把手掌绑起来止血,尝试了半天还是宣告放弃。
这次的伤口有些深,看来还是得去一趟医院。
胡乱套了件外套, 阮之之连唇膏都没有来得及涂, 就这样素面朝天的走出了家门。
等到阮之之到达a市最为出名的军区医院时, 痛感已经快要忍耐不住。她咬咬牙,每走一步都用尽全力,就这样一个人强撑着挂号,排队,最后当她见到医生的时候,连嘴唇都已经全无血色。
诊室里穿着白大褂正在低头写字的医生看到她明显一愣,立刻就直起身来让她坐下:“怎么回事,脸色这么差?”
“医生,没什么事,我就是今天早上不小心手上割了一道口子,流了点血。然后因为平时有点贫血,所以现在才显得气色差。”阮之之小心翼翼坐在医生对面,有气无力地阐述病情。
医生很快就安排人手给她包扎止血,处理好伤口之后,阮之之走出诊室,仍然觉得眼前视线一片模糊,无奈之下只能先走到诊室门外的休息区稍做休息。
真是流年不利。
阮之之把脑袋缩进高领毛衣里,掌心先前钻心的刺痛已经逐渐缓解,可是由于没有补充足够的糖分,她的大脑仍然昏昏沉沉。
靠着医院冰凉的座椅坐下,阮之之咬着下唇,开始思考要不要给顾念打个电话寻求支援。手机都已经拿在手上了,转念又一想现在是顾念的蜜月期,还是决定先不去打扰她。
“没事,睡一会儿就好了。”
自顾自地低头安慰着自己,思绪越来越沉,终于,阮之之把头埋进衣领里,控制不住昏昏噩噩地睡去。
不知道过去了多久——
“之之,醒醒。”
好像有人在叫她,一遍又一遍,声音低沉中带着一丝哑。语气原本是平静的,然而在她的无回应中变得越来越焦灼。
阮之之皱了皱眉,在那个人的声音中有些不情愿地挪动了一下身子,然后,渐渐睁开眼睛。
眼前视线仍然恍惚一片,她还没来得及抬头,就看到面前有人放着一杯红糖水。舔了舔干涸的嘴唇,阮之之伸手握住玻璃杯,想也没想就将面前温热的红糖水一饮而尽。
“好点了吗?”
还是那个声音,只是这一次更加清晰。
阮之之放下玻璃杯,视线一点点向上蔓延,从男人的深蓝牛仔裤一路蜿蜒,最后终于定格在那熟悉的一双漆黑眼瞳。
那双眼睛向来是漫不经心贯了的,可是此刻望着她,却带着隐隐的担忧。
阮之之看着这个眉眼熟悉的男人,恍惚之间竟分不清现在自己究竟是身处梦境抑或现实。
半晌,她张张嘴,声音仍旧虚弱至极:“时砚,你怎么会在这里?”
眼前的男人发色漆黑,白毛衣牛仔裤,看上去根本不像一个二十八岁的大学教授,任谁看都会觉得是一个眉眼精致的大学生。
时砚盯着她的脸色看了一会儿,然后弯下腰,半蹲在她面前,从口袋里拿出来一颗橘子味的水果糖,剥开包装纸放到她嘴边:“吃糖。”
他撕糖纸的动作很温柔,面对着她时的声音更温柔,温柔得让她眼眶几乎酸涩。
“谢谢。”空无一人的休息区,阮之之低着头道谢,极力控制住自己语气中的哽咽。
时砚没有回答,只是伸出手极其轻柔地摸了摸她的头发,半晌才低声道:“吃完我送你回家。”
他的手指仍旧带着淡淡挥之不去的烟草味道,掌心落到她头顶,是温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