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杜云夕知道自己这大伯一向是说到做到,不过只要能先盖新房子,什么都好。
成功劝服过他们后,她也不由松了口气,心中则思索着到底要做什么生意赚钱好呢。
就在这时,杜周氏说道:“云夕啊,你明天要是有空的话,也送几颗鸡蛋两斤米去那孟家。前些天,若不是孟珩见到你掉水里,及时喊人来救你,你这条命可就没了。”
杜云瑶在旁边说道:“娘,他脸上那疤痕好可怕的。”
杜周氏失笑:“以前我看那孟珩一个人住在山里,又有着那疤痕,只当他人不好,却不曾想到他是个面冷心热的。”
孟珩吗?杜云夕对这个人倒是有些印象。孟珩其人,是在十年前跟着他父亲孟良来到这村里的,皮肤黝黑,脸上有道大大的疤痕,加上他双腿残疾,平时都是用轮椅行动,即使是村里最丑的女子也不愿嫁给他。
至于那让他行动的轮椅,据说是他父亲特地为了他发明出来的。
毕竟是救命之恩,杜云夕去道谢一下也是应该的,她点点头,直接应了下来。
☆、第九章 初遇孟珩
一家人又凑在一起,说了些盖房子的事情,天快黑之前,就连忙各自去洗漱一番。为了不费灯油,像他们这样的平民百姓都会在天黑之前就上船歇息的。
杜云夕洗好以后,见水缸里的水已经空了,又从井里打了几桶起来,将水缸的水填满。力气大就是好,做什么都很轻松。
做好这些事后,她的目光落在了水缸旁的一颗杂草上,忽然心中一动。
前世的她本来就拥有着植物异能,在穿越到这身体后,原本的力气也带了过来,不知道异能是否也带来了。
杜云夕弯下腰,手指轻轻碰了碰杂草,努力回想记忆中那种使用异能的感觉,忽的原本不过两寸高的杂草,慢慢地长成了四寸高,若是有其他人见到这画面,一定会高呼神迹。
杜云夕心中却没有多少喜悦的感觉,反而涌起了淡淡的失望:这异能的能力比起前世简直是天差地别啊。前世的她,即使不亲自碰到草,也能够轻轻松松让方圆一百米内的植物为她所控制,不像这辈子,使出了吃奶的力气,也就让杂草长了这么一点。
这点异能水平就和她刚觉醒时候差不多。
杜云夕毕竟也是经历过大大小小的风浪的,她很快就压下了心中的失望。有异能总比没异能好,就算水平一早回到解放前,那又如何,她依旧可以凭借着自己的努力,锻炼到前世的水平,甚至超过前世。
这样一想,她顿时心平气和了不少,转身直接回房间。
房间中,云瑶早就已经在床上躺好了,杜云夕也爬上床。白天她出去之前,杜周氏已经拿新的草盖住了头顶那破了的地方,不然她还能够从那破洞中看一看星星。
她刚上床,云瑶就拉扯着她的袖子,小小声说道:“姐姐,我也想学你白天那一招。”
云夕怔了怔,问道:“哪招?”
杜云瑶有些急切,“就是你制住奶奶的那招,特别帅气特别厉害呢。”
黑暗之中,杜云夕甚至可以看到她闪亮如星辰的眼睛,她忍不住露出微微笑意,“好,等我有空了就来教你。”
现在正是六月时节,天气炎热,只有到晚上了,才会稍微好一点。
杜云夕心中一动,这种天气恰好可以做冰粉来卖呢。炎热的夏季,若是能够来一份冰粉或者烧仙草,那就再美不过了。只不过冰粉的话,需要冰粉子来搓,烧仙草需要仙人草,这两样也不知道这阳河村附近那座大山里有没有,倘若有的话,她便可以做这些来卖,没有的话,就只能做凉粉了。杜云夕之所以将凉粉作为备用选择,就是觉得凉粉更容易被别人学会。
反正明天她要去孟家,到时候顺便可以进山逛逛。对于别人来说,那大青山很危险,但对于杜云夕来说,以她的身手,即使遇到了老虎和熊瞎子,她也丝毫不惧,或者说她内心还挺期待能够遇到的。
这年头的虎皮可值钱了,至少可以卖个五十两银子。至于保护野生动物什么的,这年头可没有这个概念,那些老虎对于经常进山的人来说,更是一大威胁,她若是打了,还算是为名除害呢。
她脑海中转过了许多的念头,然后迷迷糊糊地进入了睡梦之中。
天刚蒙蒙亮的时候,因为杜周氏两夫妻醒来的动静,杜云夕很快就睁开了眼睛。没办法,前世的她活在四周皆是丧尸的环境中,不得不锻炼出一有风吹草动就立刻醒来的本领,这也算得上是一种职业病,如果打丧尸也算是职业的话。
杜云夕清醒后,便睡不着了,直接从床上摸索着下来,穿好衣服鞋子。她的动作很轻,和她同床的杜云瑶依旧睡得香甜。
从屋内出来后,微凉的风让她精神气爽,杜周氏看到侄女已经起来了,连忙道:“你快回去休息,我来做早饭就好。”
杜云夕笑了笑,“大概是前几天休息太多了,所以反而睡不着。大娘,我来帮你吧。”
然后她轻轻松松将一桶至少有五十斤重的水拎了起来。
杜周氏惊讶地睁大了眼睛,她瞪大眼睛的样子同杜云瑶倒是有些像。
杜云夕羞涩笑了笑,“我也不知道为什么,醒来以后,力气就变大了不少呢。”
杜周氏连忙念佛,“这可是佛祖保佑呢。”
杜云夕只是笑笑没说什么,倘若真有佛祖的话,那么为何前世她的朋友们都没好报呢。她死了后,穿来了这个陌生的朝代,杜云夕只希望她的那些朋友也能如此,而不是真正死亡。
等吃过早饭以后,杜云夕拿着杜周氏准备好的礼物,准备前往大青山。孟珩同他父亲便是住在大青山附近,听闻孟父在打猎这块更是好手,在前年更是亲自打死了一头的黑熊。比起他那残疾又破相的儿子,孟父今年虽然四十岁出头,但是在村里的行情十分不错,邻近的几个村里,更是有好几家的寡妇在打他的主意。只是孟父却一心养着自己那“废了”的儿子,完全没有再成亲的意思。
杜云瑶原本也想跟着杜云夕一起进山,但杜云夕觉得单独一个人更方便她行动,以让她帮忙做一个荷包的理由,让她留了下来。
杜周氏给孟家准备的谢礼是两斤的米,一尾昨天钓的鱼和大概一斤的鸡蛋。
杜云夕走了大概一刻钟的路,才走到大青山的入口。据说孟父每天都会在这附近巡逻,所以不必担心有野兽下山。也因为这个缘故,陶天功甚至每个月给了他一百文,作为守着这附近的工钱。
在孟父住在这里以前,据说就曾发生过几起野猪下山伤了人的事故。
杜云夕手里拎着那些东西,脚步轻快地走着。她虽然不曾来到这里孟家,但路线多少还是知道的。
她沿着进山的路走了大概五分钟,远远的便看到了一个石屋。在石屋的前面,有个人坐在轮椅上,慢慢地用轮椅行动着,整个人沐浴在晨光之中。
杜云夕一看便知道这位大概就是她的救命恩人孟珩了。说起来,从名字来看,孟珩同阳河村就显得格格不入,名字显然是精挑细选过的。
她正要走过去,忽的,似乎有什么动物急速而来,跑动的哒哒声响伴随着大地震动的声响。
杜云夕回头一看,冲过来的正是一头至少有三百斤的野猪,从路线来看,那野猪在撞到她之前,就会先撞到孟珩。
人命关天,加上孟珩还是原身的救命恩人,杜云夕自然无法眼睁睁看着他出事,顾不上藏拙,捡起地上一个大大的石块,用力砸了过去。
下一秒,上一刻还在露出凶狠獠牙的野猪砰地一声,轰然倒地。
猜猜是男主呢还是男配呢!
☆、第十章 信任,父子
孟珩瞳孔缩了缩,看了看地上的野猪,又看向杜云夕。
杜云夕露出十分无辜的眼神,她的视线落在孟珩身上。就如同记忆中那少数几面一样,孟珩的皮肤是一种有些不自然的黑,若是仔细看五官的话,会发现他的五官十分完美,只是黝黑的皮肤却遮挡住了完美的五官,加上还有三道大大的疤痕,交叉地布在他的脸上,越发显得狰狞起来。
孟珩用审视的眼神看着她,“你的功夫倒是不错。”
杜云夕垂下头,作羞涩状,“我只是力气大了点而已,没想到运气那么好,居然直接砸死野猪了。”
孟珩说道:“你今日过来是?”
杜云夕走了过去,说道:“前几日,多亏了你,我这条命才活了下来,这是谢礼。”
孟珩淡淡道:“我救你一命,你也救我一命,我们之间也算扯平了。”
杜云夕发现他的声音十分好听,低沉的嗓音落在耳中,即使语气冷淡,也有种勾人的魅惑。用现代的话语来说,那就是耳朵听了会怀孕。
杜云夕没说什么,只是十分自然地想要帮他推轮椅。
孟珩眉毛微微皱起,“我自己来。”
杜云夕扬了扬眉,也不强求。自然对方不需要帮助,那么她也不必多管闲事。这孟珩的自尊心出乎意料的强啊。
她看见屋里的门开着,但孟珩的父亲孟良却不在的样子,心中不由生起疑惑:这孟良的心还真大啊,人不在,也敢放任自己的儿子外出。
她直接将手中的东西放在院子中的一张桌子上。
孟珩慢慢地推着轮椅,视线长长地落在她身上,似乎在疑惑她与过去的差别。
杜云夕放好东西以后,走到那头野猪面前。她出手的时候可没留力气,一个石头过去就让野猪毙命。
她的眉头微微皱起,这头野猪该如何处理呢?野猪是她杀的,那么肯定是属于她的。野猪肉就算按照猪肉来卖的话,这样一头野猪也能够卖个五两银子了。
只是她若是扛着这么重的一头野猪去城里的话,恐怕会吓死不少熟人吧。
她转头看向孟珩,按照记忆中所得,这孟珩并非那种多话的人,事实上,他也鲜少同村里人交流,仿佛将自己隔绝于所有人之中。
所以,这个人应该不会说出去吧?
像是看穿了她的想法,孟珩淡淡道:“放心吧,我不会说出去的。”
杜云夕怔了怔,随即露出一个清浅的笑容,“多谢。”
孟珩微微怔了怔,垂下眼睑,什么都没说。
杜云夕犹豫了一下,既然已经在他面前表现出自己的不寻常了,加上孟珩也不是那种多话的,同村里人也没什么交流。即使真的说出去,恐怕也没人会相信,云夕心中自然就更放松了点。
她直接问道:“你们家的刀子可以借我吗?”她正好将这野猪给解刨一下,一些猪肉拿回去自己家里煮着吃,一些直接带到城里去卖。
这么多猪肉他们自己吃也吃不完,还不如卖出去赚点银子呢。在这里,没钱寸步难行啊,特别是像她这样想要尽快改善自己家环境的。
孟珩微微抬了抬下巴,“桌子下面有一把。”
“谢了。”杜云夕说道,然后还真的在桌子下翻出了一把大刀子,这刀子磨得十分锋利,一看就知道平时时常使用的。毕竟孟良也是出了名的打猎好手,平时肯定没少进山打猎物贴补家用。也难怪孟珩身上穿的衣服都是簇新的,而且布料一看就是上乘的那种。
她拿起刀子,掂量了一下,这把大刀大概有七八斤的重量吧。
她拿起大刀,动作利落地顺着纹理,开始解刨了起来,手法干脆,一看就是老手,虽然达不到庖丁解牛那种级别,但显然不比城里卖猪肉的差多少。
她这样一个长相柔弱的女子,却面无表情地解刨着一头至少有三百斤重的野猪,形成了鲜明的反差,画面冲击感太强。
孟珩坐在轮椅上,安安静静地看着这一幕,眼神晦涩难辨,让人看不出他眼中的情绪。
一刻钟后,杜云夕终于将这头野猪给解刨得差不多了,她直接割了一块差不多十斤重的肉,随手搁在桌上,然后补充了一句:“这是谢礼,虽然你们家应该不缺肉。”
她刚刚去拿刀子的时候,可是看到里面挂着一排熏好的肉。也难怪不少寡妇将目光盯上了孟珩的父亲孟良。嫁入孟家有肉吃啊!
孟珩道:“里面有个麻袋,你可以把肉装在里面带走。”
杜云夕原本还想借一下袋子,没想到孟珩先提出来了,她怔了一下,点点头,“好。”
她在屋里翻找出一个挺大的袋子,把一块块清洗后的猪肉往里塞。
然后放在院子中,对孟珩道:“我打算进山找几种青菜,这些肉先放这里,可以吗?”
孟珩点点头,没有拒绝。
杜云夕觉得孟家的肉那么多,不可能贪了她这点野猪肉,所以才放心地进山去了。
她想了想,直接从左边那条路走。在那之前,她又借了一个装东西的麻袋。
等待她离开没多久,孟良也回来了,他打了个哈欠,和孟珩一样,他的皮肤同样挺黑的。
孟良眼尖地看到桌上的猪肉,又嗅到了空气中的血腥味,他漫不经心说道:“你刚刚宰杀了一头野猪吗?没被人看到吗?”
他说话的语气十分的随意,一点都不像是父亲应该对儿子说的。更重要的是,听他话语之中的意思,他似乎不觉得孟珩这个双腿残疾的人遇到野猪会出什么事。
孟珩的唇角微微勾起,“不是我杀的,是先前救起的那杜家三娘杀的。”他的眼神闪过深思,他今日所见到的杜家三娘同之前相比,性格简直是天差地别。看来带着面具的不只是他一个人啊,有趣。
成功劝服过他们后,她也不由松了口气,心中则思索着到底要做什么生意赚钱好呢。
就在这时,杜周氏说道:“云夕啊,你明天要是有空的话,也送几颗鸡蛋两斤米去那孟家。前些天,若不是孟珩见到你掉水里,及时喊人来救你,你这条命可就没了。”
杜云瑶在旁边说道:“娘,他脸上那疤痕好可怕的。”
杜周氏失笑:“以前我看那孟珩一个人住在山里,又有着那疤痕,只当他人不好,却不曾想到他是个面冷心热的。”
孟珩吗?杜云夕对这个人倒是有些印象。孟珩其人,是在十年前跟着他父亲孟良来到这村里的,皮肤黝黑,脸上有道大大的疤痕,加上他双腿残疾,平时都是用轮椅行动,即使是村里最丑的女子也不愿嫁给他。
至于那让他行动的轮椅,据说是他父亲特地为了他发明出来的。
毕竟是救命之恩,杜云夕去道谢一下也是应该的,她点点头,直接应了下来。
☆、第九章 初遇孟珩
一家人又凑在一起,说了些盖房子的事情,天快黑之前,就连忙各自去洗漱一番。为了不费灯油,像他们这样的平民百姓都会在天黑之前就上船歇息的。
杜云夕洗好以后,见水缸里的水已经空了,又从井里打了几桶起来,将水缸的水填满。力气大就是好,做什么都很轻松。
做好这些事后,她的目光落在了水缸旁的一颗杂草上,忽然心中一动。
前世的她本来就拥有着植物异能,在穿越到这身体后,原本的力气也带了过来,不知道异能是否也带来了。
杜云夕弯下腰,手指轻轻碰了碰杂草,努力回想记忆中那种使用异能的感觉,忽的原本不过两寸高的杂草,慢慢地长成了四寸高,若是有其他人见到这画面,一定会高呼神迹。
杜云夕心中却没有多少喜悦的感觉,反而涌起了淡淡的失望:这异能的能力比起前世简直是天差地别啊。前世的她,即使不亲自碰到草,也能够轻轻松松让方圆一百米内的植物为她所控制,不像这辈子,使出了吃奶的力气,也就让杂草长了这么一点。
这点异能水平就和她刚觉醒时候差不多。
杜云夕毕竟也是经历过大大小小的风浪的,她很快就压下了心中的失望。有异能总比没异能好,就算水平一早回到解放前,那又如何,她依旧可以凭借着自己的努力,锻炼到前世的水平,甚至超过前世。
这样一想,她顿时心平气和了不少,转身直接回房间。
房间中,云瑶早就已经在床上躺好了,杜云夕也爬上床。白天她出去之前,杜周氏已经拿新的草盖住了头顶那破了的地方,不然她还能够从那破洞中看一看星星。
她刚上床,云瑶就拉扯着她的袖子,小小声说道:“姐姐,我也想学你白天那一招。”
云夕怔了怔,问道:“哪招?”
杜云瑶有些急切,“就是你制住奶奶的那招,特别帅气特别厉害呢。”
黑暗之中,杜云夕甚至可以看到她闪亮如星辰的眼睛,她忍不住露出微微笑意,“好,等我有空了就来教你。”
现在正是六月时节,天气炎热,只有到晚上了,才会稍微好一点。
杜云夕心中一动,这种天气恰好可以做冰粉来卖呢。炎热的夏季,若是能够来一份冰粉或者烧仙草,那就再美不过了。只不过冰粉的话,需要冰粉子来搓,烧仙草需要仙人草,这两样也不知道这阳河村附近那座大山里有没有,倘若有的话,她便可以做这些来卖,没有的话,就只能做凉粉了。杜云夕之所以将凉粉作为备用选择,就是觉得凉粉更容易被别人学会。
反正明天她要去孟家,到时候顺便可以进山逛逛。对于别人来说,那大青山很危险,但对于杜云夕来说,以她的身手,即使遇到了老虎和熊瞎子,她也丝毫不惧,或者说她内心还挺期待能够遇到的。
这年头的虎皮可值钱了,至少可以卖个五十两银子。至于保护野生动物什么的,这年头可没有这个概念,那些老虎对于经常进山的人来说,更是一大威胁,她若是打了,还算是为名除害呢。
她脑海中转过了许多的念头,然后迷迷糊糊地进入了睡梦之中。
天刚蒙蒙亮的时候,因为杜周氏两夫妻醒来的动静,杜云夕很快就睁开了眼睛。没办法,前世的她活在四周皆是丧尸的环境中,不得不锻炼出一有风吹草动就立刻醒来的本领,这也算得上是一种职业病,如果打丧尸也算是职业的话。
杜云夕清醒后,便睡不着了,直接从床上摸索着下来,穿好衣服鞋子。她的动作很轻,和她同床的杜云瑶依旧睡得香甜。
从屋内出来后,微凉的风让她精神气爽,杜周氏看到侄女已经起来了,连忙道:“你快回去休息,我来做早饭就好。”
杜云夕笑了笑,“大概是前几天休息太多了,所以反而睡不着。大娘,我来帮你吧。”
然后她轻轻松松将一桶至少有五十斤重的水拎了起来。
杜周氏惊讶地睁大了眼睛,她瞪大眼睛的样子同杜云瑶倒是有些像。
杜云夕羞涩笑了笑,“我也不知道为什么,醒来以后,力气就变大了不少呢。”
杜周氏连忙念佛,“这可是佛祖保佑呢。”
杜云夕只是笑笑没说什么,倘若真有佛祖的话,那么为何前世她的朋友们都没好报呢。她死了后,穿来了这个陌生的朝代,杜云夕只希望她的那些朋友也能如此,而不是真正死亡。
等吃过早饭以后,杜云夕拿着杜周氏准备好的礼物,准备前往大青山。孟珩同他父亲便是住在大青山附近,听闻孟父在打猎这块更是好手,在前年更是亲自打死了一头的黑熊。比起他那残疾又破相的儿子,孟父今年虽然四十岁出头,但是在村里的行情十分不错,邻近的几个村里,更是有好几家的寡妇在打他的主意。只是孟父却一心养着自己那“废了”的儿子,完全没有再成亲的意思。
杜云瑶原本也想跟着杜云夕一起进山,但杜云夕觉得单独一个人更方便她行动,以让她帮忙做一个荷包的理由,让她留了下来。
杜周氏给孟家准备的谢礼是两斤的米,一尾昨天钓的鱼和大概一斤的鸡蛋。
杜云夕走了大概一刻钟的路,才走到大青山的入口。据说孟父每天都会在这附近巡逻,所以不必担心有野兽下山。也因为这个缘故,陶天功甚至每个月给了他一百文,作为守着这附近的工钱。
在孟父住在这里以前,据说就曾发生过几起野猪下山伤了人的事故。
杜云夕手里拎着那些东西,脚步轻快地走着。她虽然不曾来到这里孟家,但路线多少还是知道的。
她沿着进山的路走了大概五分钟,远远的便看到了一个石屋。在石屋的前面,有个人坐在轮椅上,慢慢地用轮椅行动着,整个人沐浴在晨光之中。
杜云夕一看便知道这位大概就是她的救命恩人孟珩了。说起来,从名字来看,孟珩同阳河村就显得格格不入,名字显然是精挑细选过的。
她正要走过去,忽的,似乎有什么动物急速而来,跑动的哒哒声响伴随着大地震动的声响。
杜云夕回头一看,冲过来的正是一头至少有三百斤的野猪,从路线来看,那野猪在撞到她之前,就会先撞到孟珩。
人命关天,加上孟珩还是原身的救命恩人,杜云夕自然无法眼睁睁看着他出事,顾不上藏拙,捡起地上一个大大的石块,用力砸了过去。
下一秒,上一刻还在露出凶狠獠牙的野猪砰地一声,轰然倒地。
猜猜是男主呢还是男配呢!
☆、第十章 信任,父子
孟珩瞳孔缩了缩,看了看地上的野猪,又看向杜云夕。
杜云夕露出十分无辜的眼神,她的视线落在孟珩身上。就如同记忆中那少数几面一样,孟珩的皮肤是一种有些不自然的黑,若是仔细看五官的话,会发现他的五官十分完美,只是黝黑的皮肤却遮挡住了完美的五官,加上还有三道大大的疤痕,交叉地布在他的脸上,越发显得狰狞起来。
孟珩用审视的眼神看着她,“你的功夫倒是不错。”
杜云夕垂下头,作羞涩状,“我只是力气大了点而已,没想到运气那么好,居然直接砸死野猪了。”
孟珩说道:“你今日过来是?”
杜云夕走了过去,说道:“前几日,多亏了你,我这条命才活了下来,这是谢礼。”
孟珩淡淡道:“我救你一命,你也救我一命,我们之间也算扯平了。”
杜云夕发现他的声音十分好听,低沉的嗓音落在耳中,即使语气冷淡,也有种勾人的魅惑。用现代的话语来说,那就是耳朵听了会怀孕。
杜云夕没说什么,只是十分自然地想要帮他推轮椅。
孟珩眉毛微微皱起,“我自己来。”
杜云夕扬了扬眉,也不强求。自然对方不需要帮助,那么她也不必多管闲事。这孟珩的自尊心出乎意料的强啊。
她看见屋里的门开着,但孟珩的父亲孟良却不在的样子,心中不由生起疑惑:这孟良的心还真大啊,人不在,也敢放任自己的儿子外出。
她直接将手中的东西放在院子中的一张桌子上。
孟珩慢慢地推着轮椅,视线长长地落在她身上,似乎在疑惑她与过去的差别。
杜云夕放好东西以后,走到那头野猪面前。她出手的时候可没留力气,一个石头过去就让野猪毙命。
她的眉头微微皱起,这头野猪该如何处理呢?野猪是她杀的,那么肯定是属于她的。野猪肉就算按照猪肉来卖的话,这样一头野猪也能够卖个五两银子了。
只是她若是扛着这么重的一头野猪去城里的话,恐怕会吓死不少熟人吧。
她转头看向孟珩,按照记忆中所得,这孟珩并非那种多话的人,事实上,他也鲜少同村里人交流,仿佛将自己隔绝于所有人之中。
所以,这个人应该不会说出去吧?
像是看穿了她的想法,孟珩淡淡道:“放心吧,我不会说出去的。”
杜云夕怔了怔,随即露出一个清浅的笑容,“多谢。”
孟珩微微怔了怔,垂下眼睑,什么都没说。
杜云夕犹豫了一下,既然已经在他面前表现出自己的不寻常了,加上孟珩也不是那种多话的,同村里人也没什么交流。即使真的说出去,恐怕也没人会相信,云夕心中自然就更放松了点。
她直接问道:“你们家的刀子可以借我吗?”她正好将这野猪给解刨一下,一些猪肉拿回去自己家里煮着吃,一些直接带到城里去卖。
这么多猪肉他们自己吃也吃不完,还不如卖出去赚点银子呢。在这里,没钱寸步难行啊,特别是像她这样想要尽快改善自己家环境的。
孟珩微微抬了抬下巴,“桌子下面有一把。”
“谢了。”杜云夕说道,然后还真的在桌子下翻出了一把大刀子,这刀子磨得十分锋利,一看就知道平时时常使用的。毕竟孟良也是出了名的打猎好手,平时肯定没少进山打猎物贴补家用。也难怪孟珩身上穿的衣服都是簇新的,而且布料一看就是上乘的那种。
她拿起刀子,掂量了一下,这把大刀大概有七八斤的重量吧。
她拿起大刀,动作利落地顺着纹理,开始解刨了起来,手法干脆,一看就是老手,虽然达不到庖丁解牛那种级别,但显然不比城里卖猪肉的差多少。
她这样一个长相柔弱的女子,却面无表情地解刨着一头至少有三百斤重的野猪,形成了鲜明的反差,画面冲击感太强。
孟珩坐在轮椅上,安安静静地看着这一幕,眼神晦涩难辨,让人看不出他眼中的情绪。
一刻钟后,杜云夕终于将这头野猪给解刨得差不多了,她直接割了一块差不多十斤重的肉,随手搁在桌上,然后补充了一句:“这是谢礼,虽然你们家应该不缺肉。”
她刚刚去拿刀子的时候,可是看到里面挂着一排熏好的肉。也难怪不少寡妇将目光盯上了孟珩的父亲孟良。嫁入孟家有肉吃啊!
孟珩道:“里面有个麻袋,你可以把肉装在里面带走。”
杜云夕原本还想借一下袋子,没想到孟珩先提出来了,她怔了一下,点点头,“好。”
她在屋里翻找出一个挺大的袋子,把一块块清洗后的猪肉往里塞。
然后放在院子中,对孟珩道:“我打算进山找几种青菜,这些肉先放这里,可以吗?”
孟珩点点头,没有拒绝。
杜云夕觉得孟家的肉那么多,不可能贪了她这点野猪肉,所以才放心地进山去了。
她想了想,直接从左边那条路走。在那之前,她又借了一个装东西的麻袋。
等待她离开没多久,孟良也回来了,他打了个哈欠,和孟珩一样,他的皮肤同样挺黑的。
孟良眼尖地看到桌上的猪肉,又嗅到了空气中的血腥味,他漫不经心说道:“你刚刚宰杀了一头野猪吗?没被人看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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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珩的唇角微微勾起,“不是我杀的,是先前救起的那杜家三娘杀的。”他的眼神闪过深思,他今日所见到的杜家三娘同之前相比,性格简直是天差地别。看来带着面具的不只是他一个人啊,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