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望先锋]你虔诚的灵魂_第11章
他年轻的时候很喜欢美食,也喜欢听吉他弹奏的乡村音乐。农场的成长经历让他热爱生活,他有很多小爱好,有一些古怪得常常让莱耶斯嗤之以鼻。就比如他喜欢收集旧卡片和高达模型,喜欢电子陶艺和家庭手制木工,还喜欢在圣诞夜扮演圣诞老人去街道散发礼物。孩子们简直为他疯狂,他甚至一度想要不要在退休后跟莱耶斯一起领养一个战争孤儿,把她抚养长大,然后教导她要正直和坚强。
可现在他再也看不得那些东西。他有时甚至怨恨曾经的自己,对这个世界投入的爱太多太深,以至于现在仿佛一切都与他为敌。他在回忆之门上加了重重锁链,提防着所有人的接近,但最终他要面对的敌人却只有自己一人。
他停顿了片刻,陷入新的思索之中。
这些年来,他还未尝败绩。76号士兵所到之处,必能得到他想要的讯息。没有人能敌得过一个战场老兵,更不用提在昨夜那样的既定之局中悄无声息地消失,让他两手空空,一无所获。
他第一次觉得,这位神秘的对手就像他一样,是一个本不该存在于这世界上的鬼魂。
如果他终究无法以压迫性的胜利逼迫对方交代他想要知道的事情,那他便没有别的选择,只能想办法永远地消除这个威胁。
否则,终有一天,当他们再次兵刃相见,说不定死的就是他了。
莫里森觉得他差不多也该走了。他花了太多时间重新搜索这个爆炸的厂房,等醒悟过来对方或许早已逃出天外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他想起对方移动时那弥散的黑色身影,像阴影一样笼罩在他的胸口。他们的科技又提升了,竟能把一个人改造成这幅不人不鬼的样子。要攻击这样的对手简直比跟一支智械军队作战还要困难,除非,你能在他毫无察觉时就接近他的身边。
他从工厂的屋顶跳下来,稳稳地落在另一栋稍矮的房屋顶上。他游刃有余地跳过一个又一个矮小的障碍,手里握着脉冲buqiang的样子就像端着一盏茶。多拉多的线索已经中断了,虽然他原计划在这里多停留几天,但现在混在那些受惊的游客之中一起离开也许是个更好的选择。
就在这时候,他眼角的余光瞟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他站在百米外的高处,死神完全没有察觉到他的存在。天还没有全亮,海边常有的迷雾让他看起来跟屋顶上的一个多功能天线盒没什么两样。他密切地注释着匆匆赶路的死神,不自觉地握紧了脉冲buqiang的扶手。
那家伙看起来跟昨天晚上有些不一样,他想。就算隔着迷雾,他也能看出那人脚步虚浮,一副好像随时都会跌倒的样子。或许昨晚伤到他了,76号士兵想道。如果是他自己,就绝不会在这种身体状况下贸然地重新现身。
他看到死神转了个方向,也悄无声息地跟了上去。死神似乎对这边的路不太熟悉,犹豫着要走哪条岔路,还抬头看了看仍然在轻微冒烟的工厂。
废墟里还有什么让他在意的东西吗?这么重要,以至于他要冒着巨大的风险重新回到自己差点被杀的地方去?
76号士兵转念就否认了自己的想法。在潜伏的十几个小时和搜寻死神的几个小时里,他几乎把那地方给翻了个底朝天。就算还有肉眼看不见的,战术目镜的红外侦测系统却永远都不会搞错。
那就这样吧,他转念就做下了决定。
他又在屋顶上移动了几百米,重新回到来处附近。他绕了近路,一直等到熟悉的身影重新出现在他的战术目镜之中。那人就像个活靶子,迟缓而笔直地向废墟走过来,像是完全忘了自己在这里的遭遇。
或许这就是命中注定要发生的,他想。再迟几分钟,自己或许已经坐上了前往古巴的轮船。可偏偏就在此刻,他们重新狭路相逢。
他对准死神的头部,为保险起见,先更换了一块全新的脉冲弹夹。
他知道,他将不会再有第二次比这更好的机会。
他毫不犹豫地勾下了扳机。
子弹打在死神的头上和胸口,穿透了人类所有可能的致命部位。
他担心着他的敌人会再次雾化,可他没有。死神倒下了,却没有血液喷涌而出。76号士兵并没有感到意外,就连他自己也很少会流血,可如果心脏和大脑遭到了损坏,就连智械都别想活下来。
但他还是在原地停留了一分钟,屏住呼吸,谨慎地观察着已死的目标。海风吹拂着死神的衣摆,他的两手空空,被杀死时连枪都没有能ba/出来。
世界上,又少了一个威胁。76号士兵站起身,沉默地从后面跳下屋顶。
他本该就这样直接离开。他听说狙击手从不近距离查看自己的目标是不是已经死透了,因为这很容易暴露自己。但他转念一想,为狙击手确认收尾的工作其实也是有另外的人负责的。可他现在就只有自己一个。
于是他半路转身,趁着早起的人们还都没有开始出门活动,加快脚步走回他杀死敌人的位置。那尸体还在那躺着,没有任何活过来、或者被人动过的迹象。他慢慢走近,直到站在那人的面前。
他用脉冲buqiang戳了戳死神的手指,不出他的意外,皮肤的颜色已经变青了。死神的脸上还戴着那个可怖的面具,上面磕掉了一块,露出脸的一角,有什么东西在面具下微微地闪烁着蓝色的光芒。
或许是某种通讯装置,莫里森心里一动。这下他可赚到了,只要那东西还没有损坏,或许他还可以追查到更多跟高层有关的线索。长久以来的追寻终于有了一线曙光,他难以控制激动的心情,在死神面前蹲下身来。
他缓缓地摘掉破损的面具,然后,他终于看到了死神的样子。
莫里森的心跳在那一刻停止了。重新恢复跳动的那一下重重地撞击他的胸膛,他差点跌倒在莱耶斯的身上。先是一阵惊喜在他心里滋润开来,像是早晨刚起床时半睡半醒的吻,甜蜜而梦幻,但紧接着,死神额头上那触目惊心的致命伤口却让莫里森猛然惊醒。
他放下脉冲buqiang,跪在已死之人的身边,伸手去摸莱耶斯伤痕累累的脸颊。
他的手指一点力气都没有,几次都没有能够拨开死神戴在头上的兜帽。莱耶斯总喜欢穿这样的衣服,尽管莫里森一直都觉得这种过大的帽子只会遮蔽视野,会在与隐蔽的敌人作战时让自己处于不利的位置。
黏稠的血液仍然在缓慢地流淌。莫里森伸手去擦,但只是越擦越多。他干脆摘下全是血的手套,粗糙的手指抚摸着莱耶斯脸上的疤痕。他下意识地去握莱耶斯的手,却碰到了莱耶斯腰间冰凉的枪柄。他把它ba/出来,看着那熟悉的型号,突然间颤抖起来。
7年来,他一直独自默默承受的悲恸和心悸在一瞬间将他吞噬。他毕生从未流过的眼泪决堤而出,浸湿他的领子,倒流进他的鼻腔,灌满他的口中,尝起来湿咸又酸涩。在他的脑海深处,野兽一般绝望的嘶嚎渐渐地夺去了他所有的人格和理智。
他看不见,他听不见,他什么都感觉不到。他的世界再没有了寒冷和温暖,快乐和悲伤。
他抱住莱耶斯的身体,手指紧紧地嵌进莱耶斯的后背。过了好长的时间,他才再次看着那张仿佛只是陷入睡梦中的脸,轻轻在莱耶斯的嘴唇上落下一个吻。
“加比,加比,”他呢喃着,“加比,天亮了。”
远处的海面上,太阳正照常升起。朝霞似锦,云散天明,这座南方小镇上的居民,又迎来了新的一天。
☆、第四章下
“你记不记得我们第一次搭档,是在地中海沿岸的战场。”
“他们说有钱人不去佛罗里达度假。他们会直接坐飞机去希腊,在伊利奥斯的海边晒上一两个月,然后再去米兰看时装展。意大利的北边离法国南部很近,拖到七八月份就能在普罗旺斯看到漫天遍野的薰衣草。我从来没见过那玩意儿,我猜什么东西漫天遍野起来,应该都跟大麦田没多大差别。”
“要是再多点时间,可不能错过维也纳的音乐节。地中海沿岸最舒服的季节就是秋天,那时候还没开始玩命下雨,阳光也终于变得没那么晒了。我知道你总是嘲笑我不懂真正的音乐,但我没觉得洛杉矶流行的爵士乐比吉他要高明多少。不过某种意义上我也承认,古典音乐是永恒的经典。虽然,我真想听他们用吉他来弹弹看啊!”
“等等。我记得你不是说学会怎么弹吉他了吗?我怎么从来不记得听你弹过?”
“……哦,仔细想想是我记错了,学会弹吉他的是杰西。这小子学什么都快,就是一根死脑筋。我都不知道他现在是不是也还活着,他连我们的葬礼都没有出席。我打从心底惦记他,如果他知道你最终死在我手上,搞不好他会拿着‘维和者’来找我拼命。”
“在我离开苏黎世之后,那些国家,我全都去过了。”
“我去了很多地方,加比。比我们这一辈子为了跟智械作战去过的地方还要多,你根本没法想象。我翻越阿尔卑斯山,从瑞士到奥地利,从意大利到法国。我还用飞机炸弹威胁过航空公司,潜伏在货箱里四十多个小时,成功偷渡回美国本土。没有什么人帮助我,他们不知道我是谁。但我想就算他们知道,也不会再觉得我是那个曾经拯救了世界的英雄了。”
“这个世界不再需要英雄了,加比。我为之战斗了一生,可我却直到头发都白了才明白这个道理。人们从来都不需要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注定的宿命,生而开始,至死如斯。智械也是人类自己埋下的恶果,一小部分人为了利益隐瞒真相而导致危机蔓延,最后却是我们来替他们收拾残局。”
可现在他再也看不得那些东西。他有时甚至怨恨曾经的自己,对这个世界投入的爱太多太深,以至于现在仿佛一切都与他为敌。他在回忆之门上加了重重锁链,提防着所有人的接近,但最终他要面对的敌人却只有自己一人。
他停顿了片刻,陷入新的思索之中。
这些年来,他还未尝败绩。76号士兵所到之处,必能得到他想要的讯息。没有人能敌得过一个战场老兵,更不用提在昨夜那样的既定之局中悄无声息地消失,让他两手空空,一无所获。
他第一次觉得,这位神秘的对手就像他一样,是一个本不该存在于这世界上的鬼魂。
如果他终究无法以压迫性的胜利逼迫对方交代他想要知道的事情,那他便没有别的选择,只能想办法永远地消除这个威胁。
否则,终有一天,当他们再次兵刃相见,说不定死的就是他了。
莫里森觉得他差不多也该走了。他花了太多时间重新搜索这个爆炸的厂房,等醒悟过来对方或许早已逃出天外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他想起对方移动时那弥散的黑色身影,像阴影一样笼罩在他的胸口。他们的科技又提升了,竟能把一个人改造成这幅不人不鬼的样子。要攻击这样的对手简直比跟一支智械军队作战还要困难,除非,你能在他毫无察觉时就接近他的身边。
他从工厂的屋顶跳下来,稳稳地落在另一栋稍矮的房屋顶上。他游刃有余地跳过一个又一个矮小的障碍,手里握着脉冲buqiang的样子就像端着一盏茶。多拉多的线索已经中断了,虽然他原计划在这里多停留几天,但现在混在那些受惊的游客之中一起离开也许是个更好的选择。
就在这时候,他眼角的余光瞟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他站在百米外的高处,死神完全没有察觉到他的存在。天还没有全亮,海边常有的迷雾让他看起来跟屋顶上的一个多功能天线盒没什么两样。他密切地注释着匆匆赶路的死神,不自觉地握紧了脉冲buqiang的扶手。
那家伙看起来跟昨天晚上有些不一样,他想。就算隔着迷雾,他也能看出那人脚步虚浮,一副好像随时都会跌倒的样子。或许昨晚伤到他了,76号士兵想道。如果是他自己,就绝不会在这种身体状况下贸然地重新现身。
他看到死神转了个方向,也悄无声息地跟了上去。死神似乎对这边的路不太熟悉,犹豫着要走哪条岔路,还抬头看了看仍然在轻微冒烟的工厂。
废墟里还有什么让他在意的东西吗?这么重要,以至于他要冒着巨大的风险重新回到自己差点被杀的地方去?
76号士兵转念就否认了自己的想法。在潜伏的十几个小时和搜寻死神的几个小时里,他几乎把那地方给翻了个底朝天。就算还有肉眼看不见的,战术目镜的红外侦测系统却永远都不会搞错。
那就这样吧,他转念就做下了决定。
他又在屋顶上移动了几百米,重新回到来处附近。他绕了近路,一直等到熟悉的身影重新出现在他的战术目镜之中。那人就像个活靶子,迟缓而笔直地向废墟走过来,像是完全忘了自己在这里的遭遇。
或许这就是命中注定要发生的,他想。再迟几分钟,自己或许已经坐上了前往古巴的轮船。可偏偏就在此刻,他们重新狭路相逢。
他对准死神的头部,为保险起见,先更换了一块全新的脉冲弹夹。
他知道,他将不会再有第二次比这更好的机会。
他毫不犹豫地勾下了扳机。
子弹打在死神的头上和胸口,穿透了人类所有可能的致命部位。
他担心着他的敌人会再次雾化,可他没有。死神倒下了,却没有血液喷涌而出。76号士兵并没有感到意外,就连他自己也很少会流血,可如果心脏和大脑遭到了损坏,就连智械都别想活下来。
但他还是在原地停留了一分钟,屏住呼吸,谨慎地观察着已死的目标。海风吹拂着死神的衣摆,他的两手空空,被杀死时连枪都没有能ba/出来。
世界上,又少了一个威胁。76号士兵站起身,沉默地从后面跳下屋顶。
他本该就这样直接离开。他听说狙击手从不近距离查看自己的目标是不是已经死透了,因为这很容易暴露自己。但他转念一想,为狙击手确认收尾的工作其实也是有另外的人负责的。可他现在就只有自己一个。
于是他半路转身,趁着早起的人们还都没有开始出门活动,加快脚步走回他杀死敌人的位置。那尸体还在那躺着,没有任何活过来、或者被人动过的迹象。他慢慢走近,直到站在那人的面前。
他用脉冲buqiang戳了戳死神的手指,不出他的意外,皮肤的颜色已经变青了。死神的脸上还戴着那个可怖的面具,上面磕掉了一块,露出脸的一角,有什么东西在面具下微微地闪烁着蓝色的光芒。
或许是某种通讯装置,莫里森心里一动。这下他可赚到了,只要那东西还没有损坏,或许他还可以追查到更多跟高层有关的线索。长久以来的追寻终于有了一线曙光,他难以控制激动的心情,在死神面前蹲下身来。
他缓缓地摘掉破损的面具,然后,他终于看到了死神的样子。
莫里森的心跳在那一刻停止了。重新恢复跳动的那一下重重地撞击他的胸膛,他差点跌倒在莱耶斯的身上。先是一阵惊喜在他心里滋润开来,像是早晨刚起床时半睡半醒的吻,甜蜜而梦幻,但紧接着,死神额头上那触目惊心的致命伤口却让莫里森猛然惊醒。
他放下脉冲buqiang,跪在已死之人的身边,伸手去摸莱耶斯伤痕累累的脸颊。
他的手指一点力气都没有,几次都没有能够拨开死神戴在头上的兜帽。莱耶斯总喜欢穿这样的衣服,尽管莫里森一直都觉得这种过大的帽子只会遮蔽视野,会在与隐蔽的敌人作战时让自己处于不利的位置。
黏稠的血液仍然在缓慢地流淌。莫里森伸手去擦,但只是越擦越多。他干脆摘下全是血的手套,粗糙的手指抚摸着莱耶斯脸上的疤痕。他下意识地去握莱耶斯的手,却碰到了莱耶斯腰间冰凉的枪柄。他把它ba/出来,看着那熟悉的型号,突然间颤抖起来。
7年来,他一直独自默默承受的悲恸和心悸在一瞬间将他吞噬。他毕生从未流过的眼泪决堤而出,浸湿他的领子,倒流进他的鼻腔,灌满他的口中,尝起来湿咸又酸涩。在他的脑海深处,野兽一般绝望的嘶嚎渐渐地夺去了他所有的人格和理智。
他看不见,他听不见,他什么都感觉不到。他的世界再没有了寒冷和温暖,快乐和悲伤。
他抱住莱耶斯的身体,手指紧紧地嵌进莱耶斯的后背。过了好长的时间,他才再次看着那张仿佛只是陷入睡梦中的脸,轻轻在莱耶斯的嘴唇上落下一个吻。
“加比,加比,”他呢喃着,“加比,天亮了。”
远处的海面上,太阳正照常升起。朝霞似锦,云散天明,这座南方小镇上的居民,又迎来了新的一天。
☆、第四章下
“你记不记得我们第一次搭档,是在地中海沿岸的战场。”
“他们说有钱人不去佛罗里达度假。他们会直接坐飞机去希腊,在伊利奥斯的海边晒上一两个月,然后再去米兰看时装展。意大利的北边离法国南部很近,拖到七八月份就能在普罗旺斯看到漫天遍野的薰衣草。我从来没见过那玩意儿,我猜什么东西漫天遍野起来,应该都跟大麦田没多大差别。”
“要是再多点时间,可不能错过维也纳的音乐节。地中海沿岸最舒服的季节就是秋天,那时候还没开始玩命下雨,阳光也终于变得没那么晒了。我知道你总是嘲笑我不懂真正的音乐,但我没觉得洛杉矶流行的爵士乐比吉他要高明多少。不过某种意义上我也承认,古典音乐是永恒的经典。虽然,我真想听他们用吉他来弹弹看啊!”
“等等。我记得你不是说学会怎么弹吉他了吗?我怎么从来不记得听你弹过?”
“……哦,仔细想想是我记错了,学会弹吉他的是杰西。这小子学什么都快,就是一根死脑筋。我都不知道他现在是不是也还活着,他连我们的葬礼都没有出席。我打从心底惦记他,如果他知道你最终死在我手上,搞不好他会拿着‘维和者’来找我拼命。”
“在我离开苏黎世之后,那些国家,我全都去过了。”
“我去了很多地方,加比。比我们这一辈子为了跟智械作战去过的地方还要多,你根本没法想象。我翻越阿尔卑斯山,从瑞士到奥地利,从意大利到法国。我还用飞机炸弹威胁过航空公司,潜伏在货箱里四十多个小时,成功偷渡回美国本土。没有什么人帮助我,他们不知道我是谁。但我想就算他们知道,也不会再觉得我是那个曾经拯救了世界的英雄了。”
“这个世界不再需要英雄了,加比。我为之战斗了一生,可我却直到头发都白了才明白这个道理。人们从来都不需要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注定的宿命,生而开始,至死如斯。智械也是人类自己埋下的恶果,一小部分人为了利益隐瞒真相而导致危机蔓延,最后却是我们来替他们收拾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