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章生日礼物(下)
  小山坡我们去过,从现在的位置步行过去用不着十分钟,然而当我们走了大概五分钟时,我的手机便收到一条信息,是见华发过来的。她这时候应该在课室里上晚修,怎么会发信息给我呢?她可不是那种不守课堂纪律的人。我带着疑惑查看这条信息,一看就不由紧张起来了,因为消息的内容是:“申羽哥,快来救我!我在湖边的小树林。见华”
  “怎么了?”蓁蓁也许是看见我面色不对劲。
  我没有回答她,马上回拨见华的手机,可是她却已经关机了。
  “发生什么事了?”蓁蓁又再问道。我把手机递给她看,她过后也大为紧张,连忙问:“现在该怎么办?”
  吴宇方面可以晚一点再过去,但见华这边却不能耽误片刻,因为她现在可能正遇到危险,所以我让蓁蓁跟我先到湖边查看,然后再去找吴洁。然而,当我们一路狂奔地来到小树林时,却发现这里一个人也没有。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再次拨打见华的手机,还是处于关机状态。我正为此心烦意乱时,又收到一条消息,这次是吴宇发来的:“到了没有?我约了凶手在这里见面,我已经看见她了。”长生天啊!你刚才怎么不说要跟凶手见面啊!
  虽然吴宇有可能是撒谎,不过他是唯一可能知道凶手是谁的人,所以我们必须相信他。可是,我们身处的湖边树林跟小山坡一个东一个西,就算我们用尽全力跑过去,至少也要十五分钟左右,希望他能尽量拖住凶手。
  为了让他有所准备,我冒着被凶手发现危险给他回了个消息,表示我们将会在十五分钟后到达。发完消息后,我们一同往小山坡的方向跑。
  蓁蓁虽然跑得很快,无奈我的体能有限,所以我们到达的时间比预计要晚五分钟。当我喘着气跑上山坡时就发现情况不妙,因为我听一声惨叫,应该是吴宇发出的。
  山坡上有两个人影,因为光线昏暗,而且有些距离,所以我没能看清楚他们的样子,只能从身影判断是一男一女。男的应该是吴宇,那女的肯定就是凶手,随后所见的景象也验证我的推测——女的从对方身上拔出一把类似短剑的物体,男的随即倒下。
  “你在干嘛!”蓁蓁冲那女性身影大叫,对方闻声立刻逃走,她迅即追过去。
  我真怀疑蓁蓁的智商有没有90,这时候干嘛要大呼小叫,就不能悄悄走到对方身旁再亮手铐吗?然而这时候责怪她也无补于事,只希望她能追上凶手,且不会挨上一刀。
  我没蓁蓁跑得快,跟过去也帮不了忙,所以我就走到倒下的男人身前查看。借助月色我看见的是一具枯干的干尸了,不过他的认衣着跟吴宇完全一样,且刚才的惨叫也是吴宇的声音,所以几乎能肯定他就是吴宇。
  我给流年打了个电话后,就在死者身上查找线索,在他的口袋里找到了一封信。我掏出手机,启动手机电筒软件以此照明。借助屏幕的光线,我发现这封信竟然是写给我的——
  慕申羽警官,您好:
  现在你应该明白,我昨晚为何不告诉你凶手是谁吧!就算我告诉你,你也没有足够的证据拘捕她,所以我想让你当场把她抓获,这样她就没有狡辩的机会。
  你别以为我这样做很伟大,也不用为我的死感到难过,因为我是为了替自己赎罪才这样做。我实在是作孽太深了,不但害死了阿采,还害死了小浩。
  现在我是孤家寡人,活着对我来说只是一种折磨,致使我一度有自杀的念头。但我不想死得毫无意义,最起码在我死之前,我得为小浩讨回一个公道,以及弥补我所犯下的过错。所以,我打算像小浩一样,死于神器的剑刃之下,让你们将凶手绳之以法。
  希望我死后能在天堂跟小浩及阿采团聚,而不是被打下十八层地狱。
  永别了!
  救赎的罪人吴宇
  看完这封信后,我有种想跳河的冲动。怎么会这么巧,本来我们能当场把凶手抓获,可偏偏在这个时候见华却发来了消息,使我们耽误了些许时间。然而,就是这些许时间使我们与凶手失之交臂。要不是见华的消息,或许我们不但能将凶手当场拘捕,吴宇可能也不用死。希望蓁蓁能把追到凶手,不然吴宇就白白牺牲了。
  然而,事实却总是让人感到失望,当看见蓁蓁一个人回来,我就知道凶手已经跑掉了。虽然大感失落,但我还是期望她能给我带来有关凶手的线索,于是便问道:“有看清楚凶手的相貌吗?”
  蓁蓁摇了下头:“没能看清楚,她很熟识这里的地形,专挑一些昏暗的地方跑,我根本没能看见她长什么样子。”
  “那可麻烦了,现在吴宇死了,线索全断了。”我无奈叹息。
  “你看看这个,凶手在逃跑时掉落的。”她的语气突然变得很怪,向我伸出紧握的右手,并缓缓地打开。
  当她把手掌打开时,我看见了一串珠链。一种窒息的感觉突然袭来,我觉得心脏有片刻的停顿,因为在她手中的并不是普通的珠链,而是一串定魂铁。我慌忙把左手伸出,确定我手中的定魂铁是否存在。自幼就踪随我的珠链仍然依偎在手腕上,她手上的珠链并非我所掉落,然而这正是我感到吃惊的原因。
  “我记得见华好像也有一条这样的手链……”她欲言又止,把珠链递给我。
  我把手机的亮度调至最高,借助屏幕的光线仔细观察她递上的珠链。懂得佩戴定魂铁的人并不多,而且每颗珠子都有独特的花纹,所以我能肯定这条串珠链是见华十六岁生日时,我送给她的生日礼物。
  难道,凶手是见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