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难以忍耐
  她的唇,绵绵软软,她的身子暖暖柔柔,他的心似水似蜜,辗转探索、霸道索取,春意浓浓……
  她想逃开他的网那简直就是不太可能的,她只能小脸酡红怒气冲冲地说:“无耻、流氓!”
  瞧她的样子,哪里有愤怒的感觉?倒像是含羞带嗔,风情无限,一双媚目想瞪他,又带着羞意地闪躲,这种小模样,真是让他心里痒的难耐,但是在丈母娘家,又得忍着,免得动静太大,担心她脸上不好看。更何况,她的第一次也不能憋屈中完成吧!
  “喂,你还不放开?”
  他就像个登徒子一样不错眼珠儿地盯着她,她哪里还有气?只剩下不好意思了,眼一直垂着,推推他!
  殷权回过神,丝毫没有因为自己急色的样子而羞愧,男人喜欢女色那是本能,再说他又没对别的女人急色,抱着自己的老婆,那是天经地义的。
  “去帮我把睡衣拿出来!”他松开她,目光却还恋恋不舍地在她脸上盘旋。
  如果是往常,她才不听他的命令,凭什么啊?可是现在为了躲避他的目光,也没顾得这些,乖乖地下床去翻他的包。
  结果刚刚拿出衣服,便带出一个盒子,盒子掉在地上,盖子掀开一些,她打开一看,“呀!”地轻叫一声,拿起盒中的东西,举在眼前看。
  这是一双镂空绣鞋,一看就是手工制品,一朵朵花都是由丝线锁边,这是一双小短靴,柔软的料子,不会磨到她的伤口,不是硬鞋帮,更不会碰到她的伤,她都能想到,这样的鞋搭配短款旗袍一定很美!
  “太漂亮了!”她喃喃感叹,抬起头问:“这是给谁的啊?”
  他哧地笑出声,“你是我老婆,你说呢?”
  “给我的?”她眼前一亮,立刻把脚蹬进去试穿。
  这下也不管是不是脚疼了?他觉得好笑,靠在床上,看她穿上鞋,照镜子然后又去找衣服。
  家里的旗袍比较少,不过倒是有一件白色短款的,这件还是她刚到电视台不久买的,虽然是旧的,但保养得当,并没变黄,而且款式比较经典,不过时。
  殷权看她在镜前一点点转身,又有那种旧时光的感觉,她的气质太适合三十年代的大上海,总会令他有那种置身其中、场景变换的错觉,他不由自主地下了床,走到她身后,在镜前揽住她的腰,垂下头轻轻咬着她的耳尖,“真美!”
  人人都喜欢美的事物,男人爱美女也是本性如此,女人的美有千万种,殷权唯独无法抗拒她这一种美。第一次见她,就有恍若隔世之感,第二次、第三次,直至现在和她结婚生活在一起,她就像一块磁铁,牢牢地将自己吸附住,不管身体还是目光,都无法移开。
  其实说起来,她就是一个普通的女人,她也有自己的缺点,虽然精明,有时也迷糊的过分,事儿还多,给点灿烂就蹬鼻子上脸,可不知为什么,这些缺点也都成了优点。
  她只觉身后贴了块火热的铁板,她稍稍动了动,想抗拒,“殷权……”
  她的声音是抖的,还带了些小余音,听起来有一种软糯袅袅之感,他心中一荡,看她羞的连耳尖都是粉色,忍不住又咬了咬,他一把将她抱起来,向床边走去。
  “呀!”
  “闭嘴,你想让他们听到?”他低喝。
  她放低声音,问他:“你干什么?”
  他将灯顺手关上,把她放到床上,“睡觉!”
  “你还没换衣服!”她抓紧领口,她也没换。
  “不换了!”
  黑暗中传来他窸窣的脱衣声,她脸一白,他不会又要脱光光跟她睡吧!她的病都好了,用的着吗?
  果真,黑暗中他的声音又传来,“你自己脱还是我帮你?”
  “我得换睡衣!”她哆嗦着说,为表明自己的坚定,用了肯定句。
  “你自己脱还是我帮你?”这次有些不耐烦了。
  很明显,他不打算让她换睡衣了,她真是欲哭无泪,好端端的试什么衣服。他果真是个干练的人,话音刚落,只给她十秒的时间,见她没有反应,他就开始上下其手,利落地将她衣服给去了,然后又把鞋给扔地上。
  “衣服、衣服不挂好,会皱的!”她着急地说。
  “明早我给你熨!”他说着,已经将她给抱进怀里。
  她的脸、她的唇甚至她的睫都是他的目标,热气来回轻喷,她觉得自己快炸开了,如果他不把她压倒,恐怕她要将他压倒了,不知道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她头一次感到自己也是好男色的。
  门外有一声轻微的响动,她熟悉这里的环境,听出是父亲出来上厕所,她瞬间清醒,有点哭腔地说:“殷权,别在这儿,求你了!”
  他并不打算在这儿要她的,谁让她太勾人,他一时没把持住,他的头闷在她颈里,身子还半压在她身上,如此深呼吸几次,才叹道:“磨人的小妖精!”
  几许无奈,几许宠溺!
  终于平静了,这么一折腾两人也都累了,过一会儿便睡了过去。
  林郁文听老头子回来说那屋灯都黑了,她嘟嚷着说:“还想给倒洗脚水呢,这么早就睡了?”
  “睡早点好!”程佑民轻飘飘说了一句,又去床上看书。
  林郁文瞪着大眼,反应一会儿,才不可置信地看着老头子,一向古板的他竟然能说出这样的话……老了老了,还让她见识到这一幕,真是……
  程佑民淡定地看书,好似他刚刚什么都没说过。
  第二天一早,程一笙还在呼呼大睡,殷权已经找丈母娘借了电熨斗,在客厅里熨衣服。
  林郁文站在一旁,脸上笑的像朵花儿,“殷权啊,这种事情我来做就行,哪用你亲自动手?”
  “妈,反正我也没事儿做,一笙今天说要穿这件衣服,我先帮她熨了,她今晚要录节目,让她多睡会儿!”殷权着说,一边问:“是这样吗?”
  “对,一学就会,真是聪明!”林郁文赞叹。
  程佑民终于开口,“殷权啊,别太惯着一笙,这样太不像话了!”
  “爸,我三十多了,好不容易找到一笙,不珍惜哪能行?”他说的平淡,仿佛做这些事情甘之如饴!
  程佑民可不糊涂,他可记得殷权的身份,这样的男人,多少女人上赶着给他捏肩捶腿呢,这样的男人现在还可以做这些平常的事,可以陪着她住在普通的房子里,的确不简单,他对殷权又多了几分欣赏。
  殷权一边低头忙活,一边说:“妈,我学会了,您忙去吧!”
  “那我去买早点,你有什么想吃的?”林郁文问。
  “什么都行!”殷权随和地回答。
  “油条、豆腐脑行吗?”林郁文又问。
  “行!”殷权痛快地答。
  油条、豆腐脑对于普通家庭来讲是不错的早餐了,一般程一笙回家林郁文才买,要是只有老两口,平时就是做面汤,要不馒头咸菜粥的。殷权平时根本不吃这些东西,林郁文也无法想象殷权一般都吃什么早餐,毕竟生活阶层不同。
  程一笙穿着睡衣懒洋洋地走出来时,眼睛蓦地睁大,殷权竟然在熨衣服,熨的还是今天她要穿的那件,她完全摸不清这是什么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