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郑文浩不见了
  郑大福心里头憋着怒火,云萝倒是走得心安理得。
  她本与吴氏没多亲近,但眼看着她出事,总是不能安心的,若情况危急,她也并不惧怕出手相助。况且,好歹还有两个堂妹的面子在呢。
  只是她想得多,到了家之后才发现根本没有她表现的余地。
  吴氏已经被抬进了屋,稳婆和郑大夫也都被请了来。
  稳婆在屋内,郑大夫则坐在堂屋里以防万一,孙氏和匆匆赶回来的刘氏也都进了产房,剩下的男子和一群小姑娘却全都被严厉的拒绝在了产房门外。
  产房内,吴氏喊得声嘶力竭,而门外的地上还滴滴答答的染着一地血,并一路延伸到了后院。
  云桃死死的抓着云萝的手,眼中水汪汪的一副随时都会哭出来的模样。
  但她硬是忍住了,还得安抚紧贴在她身上的妹妹。
  云萝抬起手摸了摸她的脸,却也只能说一句:“别怕。”
  灶房里,郑玉莲难得的勤快一次,默默的烧着水一句怨言都没有,只是神思不属,脸色还有些苍白,大概是被吴氏的满身血给吓到了。
  闯了祸的郑文浩却不知去了哪里。
  云萝在院子里搜寻了一圈,没有发现他,但现在也没心思去理会他,便一直陪在云桃和云梅的身边。
  这一等,就等到了傍晚,种田的人都回来了,就连赵老太太都忍不住过来探望。
  她已经很多年没有踏足这里了。
  小胡氏过来了,隔壁的大牛媳妇也来了,还有同族的其他婶婶伯娘奶奶也纷纷过来,或帮忙,或探望,倒是把不小的院子挤得满满的。
  夜渐深,院子里又渐渐的安静下去,太婆也被小胡氏劝说着扶回去了。
  吴氏的声音已经嘶哑,甚至是无力的,血水一盆一盆的往外端,所有人都筋疲力尽,那肚子里的两个宝宝却仍毫无动静。
  云萝有几次忍不住的走到了门口,却都被严厉的拦了回来,她便也没有再试探。
  有些事情,在不是万分必要的时候,她其实都不想显露出来,容易吓到人,她自己还不好解释。
  况且,还有六爷爷在呢。
  他虽现在是个乡下的土郎中,但曾经也是在县城坐诊的老大夫,要不是前几年老母亲过世需要守孝,他也不会回来。
  他进去诊了几次,出来后的脸色虽不好看,但也不很难看,只说是早产,胎位不正,肚子里又有两个娃缠在一起,还得再等等。
  云萝索性就安心的陪着两个堂妹了。
  后来,她自己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就睡着了。
  一觉醒来,发现云桃和云梅在她身边睡得歪歪扭扭的,外面有脚步走动声,夹杂着细碎的说话声。
  孩子还没生出来,也几乎听不见吴氏的声音。
  悄悄的出门,天边已经露了白,郑丰收就蹲在门口台阶上,已经在这儿蹲了一夜,双眼红肿、胡子拉渣,仿佛过了好几个月。
  也不知他在想些什么,忽然就毫无征兆的跳了起来,瞪着血红的一双眼睛四处搜寻着,“郑文浩呢?郑文浩那个小畜生跑哪里去了?”
  说着就往对面东厢跑。
  跑到院中间,身后忽然响起一声稚嫩的啼哭,还有孙氏憔悴的声音:“我的个老天爷,可算是出来一个了!”
  一个出来,第二个就容易多了。
  似乎没过一刻钟,又一声娇弱的、稚嫩的啼哭响起。
  郑丰收已经没心思去想郑文浩了,转身就又冲了回来,眼巴巴的盯着产房门。
  他虽是个不着调的,对自己的媳妇却稀罕得很,更何况,那里头还有他盼了多年的儿子呢。
  过不多久,房门打开,稳婆率先走了出来。
  虽折腾了一整个晚上神疲力乏的,但她还是挤出了一脸的笑,对郑丰收说:“恭喜恭喜,盼了多年,这一下子可就添了一双儿子呐。”
  郑丰收顿时欢喜得跳了起来。
  一下子添了两个孙子,孙氏也高兴得很,但看着儿子那一心要往屋里钻的样儿,不由得心里又有些不高兴了。一把将他推开,拉着脸说道:“毛毛糙糙的,急个啥?我两个大孙子可是受了老大的罪了,先让你六叔进去瞧瞧。”
  郑丰收高兴,也就不在意她的态度,只乐呵呵的咧着嘴,连连点头说道:“是是是,六叔快请快请。”
  此时,云桃也被外面的声音惊醒,忙走了出来,眼巴巴的往自家屋里看。
  等郑大夫看了吴氏和两个新生儿出来,云萝她们才被允许进去。
  屋里还有一股来不及散去的血腥味,吴氏形容憔悴,早已躺在床上沉沉的睡了过去,在她的身边,两个陈旧的襁褓内,各自包着一个红通通皱巴巴的小毛头。
  云桃看了一眼,忍不住喊道:“好丑!”
  刘氏“噗嗤”笑出了声,笑着说道:“傻丫头,孩子刚出生都这样,等过几天张开了就好。你这两个弟弟提前了一个多月出世,能长这么大已经是极好了的。”
  云桃皱着眉头,一脸不相信。
  云萝趁机摸了摸两个娃娃的脉,不由得眉头一皱。
  太弱了。
  本来在胎里就养得不好,又被冲撞了早产,此时躺在襁褓里,哭声就跟小猫似的几不可闻,就连皮肤都呈现出半透明,下面的血管清晰可见。
  放在现代,这是要被放进保温箱里仔细照料的。
  这么弱的孩子,体质弱,抵抗力差,恐怕连吸奶的力气都没有。
  又悄悄拉开襁褓看了眼。
  跟小猫崽子似的,怕是都没三斤重吧?
  看过了孩子,云萝就赶紧出来了,正好听到郑大夫在跟郑大福和郑丰收说话:“虽说双胎大都会提前出生,但这两个孩子提前得太多了,都还没有全然长好呢。加上在胎里时没养好,又遭了撞击,我瞧着有一个的背上都青紫了一大块,暂且看不出那是胎记,还是被冲撞所致,得等几天再看。”
  郑丰收的脸色就变了,新得了两个儿子的喜悦也一扫而空,甚至带了几分慌乱,“六叔,那那那该如何是好?”
  郑大夫叹了口气,“不好养啊,你们得多费些心思。”
  “六叔,您说,该怎么做?”
  郑大夫细细嘱咐了一通之后才离开,而这个时候郑云兰突然过来,看着堂屋里这些人,不禁咬了咬嘴唇似有些犹豫,却又实在忍不住担忧,说道:“爷爷,文浩至今不见踪影,也不知去了哪里。”
  一听到郑文浩这名儿,郑丰收就气到跳起,怒道:“你还敢来提那个小畜生?他最好躲外头再不要回来了,不然看老子怎么收拾他!”
  郑云兰从昨日听闻郑文浩将吴氏撞倒之后就一直担惊受怕的,回家后又没有见到闯了祸的弟弟,还不敢问家里人。
  她一晚上都没有睡好,眼见着家里终于平静下来了,她才敢过来,但现在面对三叔的怒火时,还是不由得白了小脸,扶着门框摇摇欲坠,模样瞧着煞是可怜。
  郑大福瞪了郑丰收一眼,说道:“你冲你侄女嚷嚷啥?她这不也是担心她兄弟嘛!”
  郑丰收冷笑了一声,倒也没有再冲她撒火,但态度也不见得有多少:“小畜生,还敢躲到外头去,我倒要看看他到底有多能耐!”
  若是那小子现在就在他面前,他只恨不得一巴掌抽死了他!
  倒是郑丰谷有些担心,站了起来说道:“爹,我去村里找找吧。这一整个晚上,那么小个孩子也不晓得躲去了哪里。”
  郑大福挥挥手,说:“快去吧,昨儿家里乱糟糟的,谁都没想起要管他。那孩子虽鲁莽了些,但也晓得闯了祸,所幸没有酿下更大的错,先去把他寻回来吧。”
  便是要打要罚,也得先把人找回来。
  郑丰谷撑着困乏的身子出门找侄儿去了,郑云兰犹豫了下,还是快步的跟了上去。而郑丰收则阴着脸出了堂屋,在院子里把自个儿收拾清洗了一遍,这才进屋去守着还在昏睡的媳妇和两儿子。
  天光已大亮,刺目的阳光从敞开的大门照射进去,却在照不到的地方投下了大片的阴影。
  郑大福垂着头坐在阴影中,整个轮廓都似模糊了。
  孙氏小心的看了他一眼,莫名的有些心口发憷,一时坐在那儿不敢说话。
  却忽见他抬头看她,说:“你也跟着折腾到了现在,快去歇着吧。”
  呐呐的点头,“你呢?”
  “我昨晚上和老二一起闭了会儿,也差不多了。”
  说着就站起来出了门,整理整理农具又要种田去。
  孙氏追到门口,“我窝了两个鸡蛋,你吃了再去吧。”
  “吃过稀饭了,那两鸡蛋你给老三媳妇留着,她才是吃了大苦头了。”顿了下,又说,“老三媳妇生了俩小子,你回头托个人给亲家那边捎句话。还有,老二寻了文浩回来之后,你让他带着那混账小子到田里来,不许他躲在家里!”
  “唉,好。”
  此时的孙氏前所未有的柔顺,郑大福说啥她就应啥,没有一句反驳。
  郑大福又嘱咐了几句,然后将需要的农具都放到牛车上,也没有招呼其他人,只自个儿牵着牛就出了门。
  身后追上来一串脚步声,很快就追到他身边,静静的相伴在身侧。
  他低头看了眼,又继续自顾自的赶着牛往前走。
  一直到将要出村,他忽然叹了口气,似要将满腔的压抑都从这一口气里叹出去,“你是个好孩子。”
  听到“好孩子”三个字,云萝还是有些惊讶的,忍不住抬头看他,目光清澄,脸上却没什么表情,“我以为在爷爷的心里,我一直都不是个听话的好孩子。”
  郑大福摇了摇头,沉默了好一会儿才又说:“你确实不是个听话的孩子,但在几个兄弟姐妹中,却是最灵透知事的。”
  聪明得不像是个乡下的孩子。
  许多年前,他曾在走商的途中遇见过一个极聪明的小公子,也不过是七八岁的年纪,却轻易的将一群大人耍得团团转,手段极为狠辣。
  他一直以为,那小公子或许确实天生就比别人要聪明些,但更多的应该是家世显赫、家学渊博,让他从小就能挑着名师和本事去学习,自然不是他们这些普通人能相比的。
  没想到几十年后,他的孙辈中也出了个与众不同的孩子,比别人更聪明,还似乎天生就通晓许多世事道理。
  应该高兴的,毕竟这可是他的亲孙女。
  但事实上,他对她却有一股说不出的忌惮。
  太聪明的孩子,她总会做一些出人意料、超脱控制,甚至是胆大妄为的事情,谁都猜不透他们的心思,自然也就让人不能安心。
  可这个往常冷淡随性不安分,还总想挑衅礼教规矩,让他不大喜欢的孙女,却是现在唯一一个追着他出来,陪他走了这一路的人。
  如果长子他们在家的话,刚才也会追上来吗?
  郑大福突然觉得有些累了。
  云萝又抬头看了他一眼,看着这个年近花甲的老人家好似遭了打击,连脸色都灰暗了的模样,哪怕一直不大喜欢他,此时却也有点不忍心。
  年近六十,在这个时代,真的已经是个老人家了。
  手指在衣裳下摆的补丁边缘抠了抠,她寻了话题想要缓和一下眼下的气氛,便问道:“找回二哥之后,爷爷你会怎么罚他?”
  郑大福愣了下,低头看着她,反问了一句:“你觉得该怎么罚他?”
  “我不知道,他又没得罪我。”
  “那他若是得罪了你呢?”
  这不依不饶的,竟是一副定要她给出个答案的架势。
  见他这么没自觉,云萝当即也就不客气了,张嘴便说道:“这事儿没法假设,我一般都是当场报仇的,当场报不了仇才会想着十年不晚。再说,就郑文浩那样儿,他也不敢跟我硬顶。但三叔三婶可是被他得罪得透透的,往后两个弟弟但凡是有一丁点不好,都会算到他的头上。”
  一旦开了口,云萝也就不管老爷子的脸色如何了,言辞锋利,简直是刀刀见血,“您总是想着家人和睦,兄弟妯娌堂兄弟姐妹们之间一团和气,可世上哪里来的这么好的事?便是您自己,又是否能做到兄弟和睦,视侄儿如亲子,无视媳妇和亲生儿女的委屈只一心供养着兄弟和侄子,哪怕吃糠咽菜都能毫无怨言?”
  “这不一样。”
  “哪里不一样?是您没有一心读书、啃你血肉的亲兄弟和亲侄儿?还是太婆从不会因为您的儿子读书好而心生不安、难以入眠?”
  郑大福脸色大变,一时间牵着牛站在原地,大口的喘气。
  看着老爷子那似要脑充血的样儿,云萝连忙伸手在他身体的几个穴位上用力一掐,以免他太过激动,当真出个好歹。
  虽是个偏心的老头,但也没做什么恶事不是吗?
  等他略微缓过神,她估摸着他的承受能力,将最后一把刀吐了出来,“我要给二姐攒嫁妆,送弟弟去上学,三叔也想让两个弟弟去读书,四妹妹和六妹妹虽是女娃,但三叔也很疼她们,不像村里的某些人家会把丫头当赔钱货卖掉。可家里有了银子,你们却只会给大伯花,给大哥花,给大伯娘他们在镇上花,还要给小姑攒多多的嫁妆,从来就没想到过我们。而更奇怪的是,大伯还觉得我们现在依靠着他,吃他的喝他的都成了他的拖累。”
  郑大福的脸色接连变化,最后一句更是让他脸色大变,“哪里听来的胡话?”
  云萝的手指正状似不经意的搭在他手腕上,却感觉他此时的心情并没有表现出的这么激动。
  顿时心中一凉,只觉得自己刚才的那点不忍心简直是犯贱,还以为他终于对大儿子一家有点失望了,也良心发现对另两儿子有点过于刻薄了呢,却原来他其实也知道郑丰年的心思,只是因为偏心,不愿意责怪长子。
  不动声色的将手指缩回,云萝也没回答他的问题,只是说:“爷爷,我先前看到一个词,叫将心比心。还有一句话,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您知道是什么意思吗?”
  郑大福目光一沉,“小丫头懂个啥?读书考功名,那是全家甚至是全族人都受益的大事,改换门庭、光宗耀祖,现在短暂的辛苦换来的是往后几辈子孙的荣华富贵。”
  他果然还是不大喜欢这个孙女。
  云萝还真的没法理解这个似乎是被这个时代大部分人都接受的思想,更不愿意自己也成为烘托这种荣耀的踏板之一。
  便也不接老爷子的话,只伸手在牛身上拍了两下,让它重新往前慢悠悠的走。
  她则跟在牛旁边,侧头对它说话,“郑文浩把三婶给撞倒了害得两个小堂弟早产,我去看了,就跟俩小猫崽子似的,哭都哭不大出来。三叔和三婶肯定不会善罢甘休的,要是过后跟大伯闹了起来,也不知道会不会影响到大伯他们继续在镇上过好日子。大伯他们以前每月三两……不,是每月都能使二两五钱银子,在镇上过得又清净又舒坦,现在过了一个月的拮据日子已是觉得苦不堪言,如果再闹一闹,不晓得他们还能不能过得惯乡下的苦日子。”
  迎面遇到一个身板儿魁梧的九尺壮汉,右肩上扛着个破麻布袋子,左手拎着大大小小的好几个瓦罐酒坛子,穿着破衣裳,踩着破草鞋,一步迈出,足抵得上小短腿的四五步。
  “师父。”
  这还是自上次在山里遇见之后的第一次见面,因为那天他把野猪扛下山来分给了村民之后,竟然又不见了踪影。
  云萝的目光在他身上转了两圈,“师父,你又去哪了?”
  张拂在云萝面前站定,硬是空出了一只手来揉揉她的脑袋,咧嘴笑着说道:“去置办了些吃食和家里要用的东西。”
  云萝瞪着他,一脸的不相信。
  哄我呢,买点东西需要又消失好几天吗?而且你真以为我感觉不到你身上那藏都藏不住的腥气啊?
  张拂还真没想这么多,只是看着小徒儿,那两条又黑又粗的眉毛又忽的往中间一拧,“不过几天没见,怎么忽然瘦了这许多?”
  云萝顿时目光微亮,真的瘦了吗?
  想想,确实有好几天没有上山找肉吃了。
  张拂却根本不需要她的回答,只冷冷的扫了旁边的郑大福一眼。
  这一眼冷且利,哪怕他已经在刻意的压制,但几乎是印刻在他灵魂中的杀气还是在他冷下脸来的时候不能控制的泄露,让郑大福不由得呼吸一窒,忍不住后退了好几步。
  不知是不是他的错觉,这张猎户消失了几个月,一身的气势竟越发的骇人了。
  张拂已经又转了回去,拧着眉头看人,显得他特别凶。
  云萝却似乎感觉不到他身上有点控制不住的气息,也不问为什么几天不见,他身上的血腥气更重了。
  她这师父本就不是寻常人,当年碰巧将她捡到,随之一路逃避追杀的时候那才凶呢。后来好不容易甩开了追杀的人,他在村子里待了几年,便渐渐的把外放的气势收敛了起来。
  但他也只在村子里安分了三四年而已,之后又开始时不时的失踪,尤其最近一年,他失踪的频率急剧上升,时间也一次比一次长,每次回来都携着满身的寒气。
  不懂的人只当他是越来越凶,让人不敢靠近。云萝站在他身边,却很清楚那是经历了浴血厮杀后才有的杀气,当时太激烈,以至于短时间内都收不回去了。
  只是他不说,她就不问,而他也一直以为她啥都不知道。
  那就当个干净无邪的小姑娘吧。
  他放下肩膀上的破麻布袋子,蹲在她面前,抓着她的手腕看了看她因为拔秧而长时间与烂泥接触,以至于黑乎乎还破了皮的手指头,又低头拉起裤腿,露出一小节也黑乎乎,被水泡到发白起皱的脚脖子,两根眉毛越拧越紧。
  他当年要不是差点把小丫头给养死了,是怎么也不愿意将她送给郑家的,瞧瞧他们把小丫头给欺负的。
  应该找个宽厚又富裕的人家,哪怕是顶着个养女的名头呢。
  他现在把小丫头要回来还来得及不?
  抬头对上她清泠泠特别干净澄澈的双眼,他又将这个念头压了回去。
  罢了,有爹有娘还有姐妹兄弟,怎么也比跟着个师父东奔西走的好。
  只是不知她亲爹娘是什么人,当年是谁、且为何要把她扔到河里的,总觉得当年遇到这小丫头的情景不寻常,恐怕她的身世也不普通。
  这些年也曾暗中回去过两次,却没听说有哪户人家在八年前丢过一个刚出生的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