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下面呢?
  “二姐,你怎么了?”郑云桃身后跟着一个小尾巴,搬着小凳子,又端来针线笸箩,要跟云萱一起做针线。
  她请云蔓姐姐帮她把那块桃红的料子裁了,然后拿了回来她自己做。不过她现在做针线的速度还很慢,二姐都已经做好了三姐的两身中衣,她却一件裙子都没能缝好一半。
  云萱下意识的侧过身子往门口挡了挡,回神与云桃说道:“没啥,就是……有些恍惚。”
  “你这是累着了吧?”最近她们割猪草都得走越来越远的路了,她有时候晚上起夜,还能看到二姐和二婶在屋里做针线。
  唉,有油灯就是好,她也想去挣些钱来买点儿灯油。
  不然的话,她的新衣裳要到啥时候才能做好呐?
  门外又有车轮滚滚的声音,云萱和云桃对视了一眼,然后齐齐往大门外看去。
  今日五月十九,明儿又是大伯和大哥休沐的日子,算算时辰,现在也差不多是他们到家的时辰了。
  驴车在大门外停下,云萱、云桃还有小云梅探着身子,视线从柱子边上绕过,正好能看见大门外,郑丰年和郑文杰先后下了驴车,郑文浩紧跟着跳了下来,然后三人转身,将李氏和两个姑娘扶了下来。
  郑丰年和郑文杰依旧是一身的细布儒衫,一副儒雅斯文的模样。李氏等人却没有穿着往常回来时的粗布衣裳,而是换上了细细软软的棉布裙子。
  云桃的目光忍不住在郑云兰的身上多停留了会儿。
  郑云兰今天穿的是一件浅黄色细布裙子,长长的裙摆逶迤垂落,甚是飘逸。上身穿的是白衫子,外头还罩着件淡黄半臂。
  腰上一根绣花的腰带束得紧紧的,头上双螺髻,左右各戴着一朵珠花,还有一根蝴蝶状的银钗子,袅袅婷婷的站在那儿,显得特别清秀和干净。
  这还是云萝第一次在家里看到这个大堂姐打扮得这么好看,比端午那日在镇上瞧见的还要更精心。
  这是被掀开了遮羞布之后,彻底的放飞自我了吗?
  察觉到云桃落在她身上的目光,郑云兰翘着兰花指轻撩了下垂到颊边的碎发,嘴角勾起一抹略显得意的微笑。
  然后她一手挽着李氏,另一只手轻提裙摆,跟在爹和大哥的身后,一家人亲亲热热的走进了大门。
  云桃挽着袖子露出半截被晒得红通通的手腕,看了看郑云兰,然后转头跟云萱说道:“这么热的天,大姐竟穿了这么多层衣裳,你看她满头大汗的,脸都被闷红了。”
  正迈过门槛的脚尖在门槛上重重的磕了一下,郑云兰瞬间被疼得眼泪花花都冒了出来,挂在李氏的手臂上,几乎跌倒在地。
  胡说!她才不热呢,不过是稍微有点儿闷罢了。
  云桃头顶的窗户忽然打开,云萝趴在窗棂上探出了头来,看到还站在大门口郑云兰那一身小白……哦不,是小黄花的样儿,从她的领口看,她身上至少裹了三层衣服。
  浅黄色半臂、白色小衫子,中衣。
  唔,可能还有个肚兜?
  这在大户人家或许是极为常见的,毕竟大家小姐的,再是热的天,你也不能只在肚兜外面罩一层衣料子,那像个什么样儿?
  怎么也得罩上两层才行!
  可在乡下,就没那么多讲究了。
  大热天的,放眼望去,哪个不是单衣薄衫、挽起袖子露着胳膊的?等到农忙时候,更是男男女女都要下田耕作,哪个不是挽起裤管露出大半截的腿来,也没人会说他们不知羞耻、有伤风化啊!
  云萝看了郑云兰两眼,然后低头跟坐在窗下小板凳上的云桃说道:“瞧见没?你那一身新衣裳做好了之后也得这么配着穿才好看,所以你根本不用着急,尽管慢慢做着,等过几个月天气凉爽了正好能穿。”
  郑云兰忍着脚尖的疼,都不知道云萝这是在夸她穿得好看,还是在骂她傻。
  云桃低头看看手里裁好的料子,又抬头看看郑云兰,顿时觉得三姐说得有道理极了。
  云萝就又跟她说:“我听二姐说,细白布好像有多余的,你问她要一块呗,也做一身中衣中裳,到时候搭配着穿在新衣裳的里头,会更好看。”
  说得好有道理!云桃当即双眼亮晶晶的看向了二姐。
  她头顶,云萝继续跟她说:“你挑几块布头,缝一条好看些的腰带出来……不会绣花?不会绣花你可以找三婶啊,她不是绣得挺好的么!你用布头剪了一双鞋面?全身上下都是一个色的不好看,我这里有好多布头,够给你那小脚剪一双鞋面出来了,我帮你挑一块,你拿去做一双新鞋子,就做一双绣花鞋!”
  云桃就一直点头点头再点头,深深觉得三姐说的,全都对极了。
  大房几人站在大门口,看着西边屋檐下自顾自聊了起来三个小姐妹,期间再夹杂几声小云梅稚气十足的小奶音,忽然就觉得他们好像被排挤了。
  爹带着两个弟弟应该是下田去了还没回来,刘氏和吴氏都在灶房,窸窸窣窣的不知在说些什么,上房也很安静,不知娘和小妹是没听见门外的动静,还是出门去了。
  郑丰年的脸色不禁有些难看,在这个家里,他还从没受过这样的冷待呢。
  西边屋檐下,云萝从窗户里拎出了一包袱皮花花绿绿的碎布,说着:“这些东西留着有什么用?留着等以后哪件衣服破了好补一补?”
  “是的呢。”云萱点头,一脸的理所当然。
  云萝就捏出了细细长长的一条,“你觉得,这个也能剪个补丁出来?”
  “……留着,或许也有用呢。”
  “可我觉得这个正好能缝一条发带出来。”云萝又扯了下自己头上的那根发带,说道,“你瞧这个,得两文钱呢。咱自己做的,可能没这个好看,但值上一文钱还是可以的。”
  云萱顿时眼睛一亮,手中的针线都暂且放下了,来拿云萝手里的那根布条。
  “我们还可以做几朵绢花。”云萝继续说。
  “可我们不知道该怎么做呀!”云桃凑在边上回答道。
  云萝就一愣,默默的放下碎布,转身缩回到了窗户里面。
  本来看到那些碎布,就灵机一动还以为能赚几个零花钱呢,看来还是想得太美了。
  绢花什么的,她也不会做啊。
  但她会用纸折小白花,褶皱匀称、层层叠叠,她折的小白花从来都是小伙伴中最好看的,就是不知道这样的花有人要没有。
  她将书本小心的藏好,保证旁人看不出一丝的痕迹,然后从小文彬的食盒里摸了两块果干,开门找小云梅逗趣去了。
  “六妹妹,你叫我啥?”目光清凌凌的特别正经。
  “三姐姐!”
  “不对,你要叫我好姐姐。”
  “好姐姐!”意志真是超级不坚定,轻易的就改了口。
  “你大声的喊一句三姐姐是这世上最最好的好姐姐,我就把果子给你吃!”
  “三姐姐是这世上最最好的好姐姐!”
  云萱:“……”妹妹最近好似越发的不害臊了。
  云桃:“……”那我这个亲姐姐算个啥?
  院子里的大房几人:“……”几天不见,突然有点不认识这个侄女了。
  就连在灶房里忙碌的刘氏和吴氏都忍不住的探了头出来,吴氏更是冲着她小闺女说道:“这是在干啥呢?都晓得你三姐姐是个好姐姐!呦,大哥大嫂回来了?怎么都没个声响的?娘刚带了小姑出门去了,说是要去陈二婶子家里坐坐。”
  郑丰年还愣了下,不明白好好的,娘怎么带着小妹去了陈二婶家,两家往常好像也没多大交情啊。
  倒是李氏神色一动,看着吴氏笑问道:“娘这是要给小妹说人家了?”
  陈二婶可不就是村里那个虽不是正经媒婆,但也经常给人说媒的吗?
  吴氏就看了她一眼,三个妯娌中,也就只有大嫂是喊小姑做小妹的,跟小姑的感情也最好,毕竟当年,她还奶过这个比她儿子还要小了好几个月的小姑呢。
  “我也不晓得。”吴氏说,“不过小姑的年纪确实是不小了,哎呀饭都要烧焦了!”
  吴氏匆匆的转身回了灶房里头,刘氏朝着院子里几人笑笑,也进了灶房。
  大房一家又被孤零零的扔在了院子里。
  郑丰年就轻咳了一声,对着身旁身后的妻儿说道:“行了,也别都站在这儿了,先回屋去吧。”
  身周围冷冷清清的就自己一房人,还真是不习惯。
  到了晚间,一家人吃罢晚饭之后就坐在院子里乘凉,刘氏在灶房帮吴氏一起洗碗,她还得看着些正在另一口锅里扑腾的猪草。
  郑丰年和李氏围在郑大福和孙氏身边,问候着这十天家里的情况,还有孙氏今日带了郑玉莲去陈二婶家的情况。
  云萝几人则都躲到他们自己屋前头的檐下,排排坐在石阶上面,听小文彬背《千字文》。
  最前面的一段他已经背得很流利,但越到后面就越是忍不住的要打磕巴,偶尔还要错上几个字,一直到“爱育黎首,臣伏戎羌。遐迩一体,率宾归王。”
  这就是今天要学的十六个字。
  不到十天的时间,他们从目不识丁到学会了整整一百十二个字,从一开始的一天学四个字,到后来一天学八个字,再到现在,他们已经开始一天学十六个字了。
  这速度看似不算很快,但对曾目不识丁的蒙童来说,也确实不慢。
  天色渐渐的黑了下来,云萱进屋去拿了油灯出来搁在台阶上,云萝看着他们拿根树枝在地上划拉。
  那字真是又大又丑,但至少,没少一笔也没多一笔。
  如此,她已经很满足了,一点都不嫌弃。
  或许,明天可以试着再多教八个字?
  “你们在干啥?这是在……写字!?”
  耳边突然想起的咋呼声打断了这边的平静,也将另一边谈天的大人们吸引了过来。
  云萝抬头就看到胖墩墩的郑文浩正站在云桃的身后,瞪大了眼睛直勾勾的盯着他们划拉在地上的那些大字。
  文彬也抬头看着他,挺着身板儿,神情特别骄傲的说道:“我们正在学《千字文》呢,二哥你不认识这些字吗?”
  郑文浩把眼睛瞪得大大的,指着地上说道:“这写得也太丑了,谁能认得出来?”
  看到这些字,他真是一瞬间就找到了满满的优越感。
  文彬也瞪大了眼睛,不服气的说道:“才不丑呢!三姐说我们刚开始学,能写成这样就已经很厉害了,一点都没有写错!”
  郑文浩撇着嘴角不屑一顾。
  他并没有想太多,只是忽然找到了往日里他爹和大哥嫌弃他字写得不好时的那种感觉,他现在也能同样的嫌弃别人了!
  但他没想太多,他的爹娘大哥却明显是想了。
  先前见他们几个小孩凑在这里嘀嘀咕咕的,郑丰年和李氏也只当他们是凑在一块儿玩耍,虽然对于他们将他家的孩子排挤在了外头有些不高兴,但也并不很在意。
  一直以来,似乎都是这样的,二房三房的几个孩子们玩成一团,大房的几个孩子则又是另外一团,相互之间总也玩不到一块儿。
  可现在,他们听见了什么?
  郑丰年神色一怔,下意识就站了起来往那边走过去,低头往地上一瞧。
  油灯的光线不足,还随着夜风总是摇晃着,但加上头顶还算明亮的月光,郑丰年清清楚楚的看到了地上用树枝划拉出来的那些字,歪歪扭扭、又大又丑,但好像都没有写错。
  下一秒,他直接盯上了郑文彬,状似不在意的说道:“文彬这字儿倒是写得不错,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学的?怎么以前都没见你写过?”
  文彬看了他三姐一眼,见她没什么反应,也就顺着自己的心思开口说道:“就从上次大伯你们回镇上之后开始学的,我都会背好多字了呢。”
  郑丰年的目光就一闪,脸上却露出了笑容,语气温柔的说道:“是吗?那你现在就背一段。”
  文彬当即就脆生生的背了起来:“天地玄黄,宇宙洪荒……遐迩一体,率宾归王!”
  一百二十八个字,一口气背了下来,中间虽有几个磕巴,还背错了三个字,但对一个才学了不到十天的五岁小孩子来说,已经很厉害了。
  郑丰年只觉得心口都禁不住的震了震,看着这个仰着脑袋瞧他的小侄儿,忽然心里有些很不是滋味。
  郑文浩却在旁边催促道:“下面呢?你接着背啊!”
  文彬就看向他说道:“下面的还没有教呢,我不会背!”
  郑文浩明显不相信这话,“不会背就直说呗,找什么借口呀?要不我背几句让你听听?”
  郑丰年看了眼小儿子,沉声说道:“不许胡闹!”
  你学了两年,也不过能磕磕巴巴的背完全篇《千字文》,还没你堂弟背得顺溜呢!
  郑丰年又认真的看着这个以前都没怎么刻意关注过的小侄子,眼中闪着些不知名的思绪。
  又低头去看地上那些字,才发现竟不只有一个人的字迹,而顺着那字迹的方向,竟是三弟家的大闺女!
  这时他忽然想起刚才好像有听到小侄儿说他三姐。
  “文彬啊,这都是谁教你的?”
  “我三姐啊!”
  “哦?”郑丰年转头去看云萝,眼里比往常的任何时候都要更多了些探究,问道,“小萝啊,你又是谁教得你读书识字?”
  云萝似笑非笑的看了他一眼,就又低下头去看地上,淡淡的说了两个字:“你猜。”
  郑丰年:“……”
  孙氏在旁边瞪眼,见她竟还敢对大伯这般不恭敬,忍不住骂道:“真是越来越不着调了,你瞧瞧你现在像个什么样子?有你这么跟长辈说话的吗?”
  云萝将手上的枝条在地上横着一划,一下子就把满地的大字都划了个干净,低着头幽幽的说道:“大伯你担心什么?我弟弟又不会跟你和大哥争抢读书的名额,我们都说好了,只是自己在家里识得几个字。”
  话音未落,她就已经牵起小文彬的手要回屋里去,踏上台阶时还顺手将油灯也一起带进了屋。
  屋外一下子暗了下来,月光蒙蒙,照得郑丰年脸上一片晦暗。
  院子里的气氛也因为她的这句话忽然变得异样,就连刚才还只是在津津有味的看着侄儿侄女和自家闺女蹲地上写大字的郑丰收都一愣,然后心里忽的咯噔了一下。
  小萝这话是啥意思?啥叫不跟大哥大侄儿抢读书的名额?这读书还要抢的么?
  这一晚,又有好几个人不能安然入睡。
  云萝却睡得好极了,第二天又是早早的起来听弟弟背书,蹲地上写字。
  云桃在地上划拉了两下,忍不住的凑到了云萝的身边来,又是犹豫半天,才问道:“三姐,你昨晚说的那话是啥意思?”
  “什么话?”云萝头都不抬一下。
  “就是你说只是在家里自己识得几个字,不会跟大伯和大哥争抢读书的名额。”
  云萝就侧头看向了她,淡然说道:“你担心什么?等你弟弟长大能读书了,说不准大伯和大哥都考上了举人呢。”
  “啊?”云桃更加困惑的瞪大了眼,又问,“这又是啥意思?”
  云萝就瞅了毫无动静的东厢一眼,凑到云桃的耳边轻声嘀咕道:“咱家总共才多少家产?供大伯和大哥读书考科举就已经是极限了,再拿不出更多的银子来供小文彬去外头读书。”
  这事情,云桃显然是从没有想过的,此时听云萝一说,顿时也惊呆了。
  可仔细想想,好像说得也没有错。
  那她弟弟怎么办?
  “为啥说等大伯和大哥都考上了举人,就没啥担心的了?”
  “考了举人之后,官府就会每年给他们送银子,最重要的是,举人不仅免除徭役,还不必再交赋税,到时候肯定有许多人捧着自家的田契地契想要挂靠到大伯和大哥的名下,咱家自然也就不用为区区几十两银子的读书花费担心了。”
  云桃似懂非懂的点头,想了想又说道:“其实等大哥考上了秀才,咱家就不用花许多银子了呢。大伯不就是考了秀才之后不仅不用再费银子读书,还能往家里拿银子吗?”
  “大伯那点束脩银子也就够他去府城科考一回。”
  “啊?去考试还得花钱呐?”
  “当然!且不说进场考试的花费,单只是来回府城的路费,住在城里的住宿费、吃食生活费就要不少,若想住得离考场近一些,那花费更贵。大伯先前几次去往府城,每次身上所带的银子都不曾少于二十两。”
  云桃顿时倒抽了一口冷气。
  偏云萝还嫌刺激不够大,又悠悠的加了一句:“而且大伯考中了秀才之后就愿意开学堂教书,那是因为他自觉得考举人无望。但即便如此,他还是会每三年都去参加乡试想要搏上一搏。可你觉得大哥若是考中了秀才之后,也会愿意放弃读书去教书挣钱吗?县城,甚至是府城里,都还有更好的书院在等着他呢。”
  听完云萝的这一番话之后,云桃顿时连识字的心思都没有了,深一脚浅一脚的晃进了三房的屋里。
  她觉得她弟弟真是太命苦了,还没出生就已经被截断了日后出人头地的希望。
  云萝目送着她回屋里去,听见从那屋里传出的细细碎碎的说话声,眼中有流光闪过。
  低头看见郑小弟已经将学过的一百二十八个字从头默写了大半,写了好大的一块地儿。
  她摸了下他的脑袋,跟他说:“等我下次去镇上就买些纸和笔墨回来,这样你也能用笔在纸上面写字了。”
  文彬眼睛一亮,随后又摇摇头说道:“不用了三姐,纸和笔都好贵的。我看到栓子哥哥都是自己做了一支笔,然后沾着水在石板上面练字。”
  “哦?那给你做一支笔,也让你沾着水在石板上练字?”
  “好呀好呀!”
  云萝就想起了曾不止一次见过的,栓子那根奇丑无比的笔,不由得信心大增。
  她觉得,她那么点手艺还是有的!
  事实证明,她真是想得太简单了。
  当第三天傍晚,郑小弟双手接过他人生中的第一支笔的时候,他忍不住瞪大了眼睛,惊叹一句:“好大呀!”
  笔杆倒是细细巧巧的,打磨得也十分光滑一点都不刺手,但是其中一端用丝线紧密缠绕着的那一撮毛,简直就像是个扫把!
  不不,这就是个小拖把!
  云萝忍不住的眼角一抽,半边脸上的肌肉都跟着微微的抖了一下,不禁伸手扶额,一脸的生无可恋。
  她就这么点手艺,将就着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