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9节
他甚至不能得到宴会上一颗被很多孩子吃腻了的糖果。
他似乎瞧见了被他的舅舅从王熙臣手中抢去准备给他但又还了回去的糖果,他并没有意识到这意味着什么。
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
到准备出国为止,王熙臣已经很久很久没见过他了,而林行韬根本不知道有一个人叫王熙臣。
赵行懿说林行韬已经长大了,从吃糖果的年纪长成从球场上叱咤风云的英俊少年。
但是王熙臣看着尝试了许多极限运动、会很多很多东西的赵略。
赵略醒过来,对他掷来一个令人心情一下子明媚的慵懒笑容。
王熙臣却一下子颤抖了手。
林行韬,你的篮球哪里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最后几段有借鉴余光中《珍妮的辫子》。
番外还有一章,感情会比较狂野(?),预警。
当初我认识珍妮的时候,
她还是一个很小的姑娘,
长长的辫子飘在背后,
像一对梦幻的翅膀。
但那是很久,很久的事了,
我很久,很久没见过她。
人家说珍妮已经长大了,
长长的辫子变成卷发。
昨天在街上我遇见珍妮,
她抛我一朵鲜红的微笑,
但是我差一点哭出声来,
珍妮的辫子哪儿去了?
第270章 王熙臣番外(二)
赵略不会打篮球, 和王熙臣一样。
但赵略会的, 很多很多。
当赵略不满足只在游戏上玩格斗游戏了,他出乎所有人意料地去了国外的雇佣兵基地。
王熙臣知道这件事, 但不知道原来赵略还去了当地的地下黑拳。想想也对,既然从教官那里学了东西, 赵略怎么可能闲得住?
王熙臣在梦境中看着他对上从ufc退役的常胜王者。
浑身肌肉的男人赤着上身, 将两只手臂护在脑袋边上, 强壮的身体随着呼吸有节奏地颤动着。
赵略则微微侧着头,像是在聆听场外对他的嘘声。比起只围了一条短裤的对手,他装束齐全,不像是站在格斗场上,而像是即将参加一场酒会。
在倒计时结束的第一秒, 他抬起了腿。
是并没有用力的一脚,仅仅踢在了对手的胸膛,速度也不快。
对手眼里闪过明显的轻视。
赵略将脚放下, 另一只脚在地上碾了半圈。
然后瞬间!
旋身,飞腿,砸地!
当他把自己狠狠摔在场地上时, 脚已经借助地面的力量踢在了对手脆弱的脖颈上。
咔嚓。
快,准, 狠。
赵略从地上缓缓起身转了一下手腕,对手才僵直地倒下,“漂亮男孩滚回去”的呼声戛然而止。
掌声口哨声掀翻整个场地,他不顾再来一场的呼声下了场, 伸手解开白衬衫的两粒扣子,皮肤上蒸腾出一小片微微的红色,除此之外,毫无异状。
只有王熙臣听到了他从喉间溢出的低沉喘息声,深沉而热烈,凝练而张扬。
一个外国的小贵族,王熙臣认得,就是介绍赵略去雇佣兵基地、家里养了豹子的那个,在保镖的包围里唧唧哇哇一蹦一跳,指着赵略满脸潮红:“赵家养的龙!!!”
如烈酒入喉,王熙臣咽下沉浮的酸软情绪,有些恍惚。
赵家养了一条龙。
这条传言不知何时起被传成了赵略就是赵家的龙。
眼前这个赵略逐渐与球场上放倒三人的林行韬重合起来。
但下一个梦境却让王熙臣再次坚定赵略不是林行韬的想法。
除却心血来潮的雇佣兵经历,赵略是真正意义上的贵公子。
一个世家的底蕴成全了赵略的张扬与高傲,世人也许会惊羡那些关于金钱权势的桥段,但在赵略身上,那些只是寻常。
即便是在燕京的圈子里,赵略都是独一无二的中心。
就算他并不十分在意自己的待遇,但无论去哪一个聚会,他都是不可动摇地坐在最中心的位置上。
在他还是少年的时候,无疑可以用两个字“漂亮”来形容。
玩伴簇拥,仆从招之即来挥之即去,浑身的贵气中尚带着少年人特有的骄矜。
别说和别人打架了,就是别人给赵略递东西都是稳稳地呈到他面前,没有人会对着他扔东西。
王熙臣曾经听到与赵略玩得还行的一个人说自己一开始连开玩笑都小心翼翼的,后来发现赵略不是很在意这个,但他还是很小心了一段时间。他说不知为什么,和赵略待一起的时候会很诡异地产生一种“荣幸”的感觉。
只是和赵略说了两句话,就能得到极大的满足——这分明是那些疯狂追求金钱财富的人面对他们这些富几代的态度。
听这些话的时候,王熙臣淡淡一笑。
不得不说,他心里还是有些……得意的。
因为谁都知道赵略对他王熙臣,比起其他人,是有着偏爱的。就算平时一直连名带姓地喊“王熙臣”,但偶尔,他会喊“熙臣哥”。
王熙臣经常开车带赵略,赵略也经常与王熙臣联络玩耍,比如他去当雇佣兵的消息就第一个告诉了王熙臣。
叶飞宇羡慕得嗷嗷直叫。
王熙臣心想,这是应该的。
他们是发小,是玩在一起的哥哥弟弟,彼此都是人生中重要的一部分。
他们一个王家,一个赵家,一个开跑车中的速度之王柯尼塞格,一个开跑车中的艺术之王帕加尼……
他们是最要好的朋友,他们理应关系匪浅,理应默契亲密,理应从今往后,建立着比恋人还要长、就算是恋人都不能随意插手的关系。
他们……他们在同一所大学,他们在一起打篮球,他们被同学相提并论,在灵气复苏后,他们也该是一起修炼,一起承担压力,一起摘取荣耀。
…………不对。
一根弦在王熙臣的脑子里断掉了。
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感觉自己吸进来的都是寒冷到极点的冷气,冻住了他的身体。
错乱的梦境开始像冰层一样崩裂。
一声压抑了不知多久的咆哮声在冰层之下蹿出,沿着裂缝,变作巨大的痛苦贯穿了王熙臣的身体。
他几乎以为自己在惨叫,只是冰封的大山牢牢地压住了沸腾起来的雪水。
他想起来赵略对自己说的一段话。
那一天,他开着柯尼塞格带赵略在路上兜风。那是赵略跟他说出赵言佳有可能想过打胎的第二天。
也不知道赵略知道了些什么,他忽然间问:“你说,我妈要是离家出走,把我生下来会怎么样?”
“大概会跟我那个素未谋面的亲爸姓。”赵略若有所思,“是姓林吧。”
“按我妈的性子,我们会自己过活,我不会认识你们,过惯了大小姐日子的我妈又赚不到什么钱,说不定我连买件上千的外套都得好好琢磨一下,我周围的朋友甚至会觉得——拜托,买一千的外套明明很有钱了好嘛。”
“说不定我成绩不好,连大学都没得上,直接去工地搬砖。然后某一天我一身土地走在街上,你开一辆豪车从我身边经过,你对我充满鄙夷。”
当时王熙臣顺着他的思路纠正了一下:“我不是不该认识你吗,为什么我要对你鄙夷,我应该是根本不在意你。”
赵略一噎,沉吟一下:“……太真实了,我好惨。”
他接着来了兴致,扩充故事:“转折点是在我妈过度操劳,终于生了重病的时候,赵家也终于派了人来接我们。我手足无措地穿着自己的地摊货来到豪华庄园里,正巧遇见了你。身为大少爷的你怎么能忍我,各种为难我,让我在圈子里受尽嘲笑……”
“停。”王熙臣喊了一句,刹车一踩停在路边,神情微妙,“我在你心里是那种趾高气昂的脑残反派吗?再说了,我相信你妈不会让你沦落到工地上去搬砖的,你也不会不上大学吧?”
等他说完,才看见赵略嘴边满是戏谑的笑容,以及爆发出的哈哈哈笑声。
他也跟着笑骂了一句,重新开车。
那些短暂地让他心惊肉跳的假设都随着呼啸的风砸入了被帕加尼碾过的地面。
王熙臣没有令自己仔细思索那些可怕的可能性,因为他知道,世界只有现在一个可能:赵略就在他的身边。
他是如此地确信着,这不会被任何东西动摇。但是有的时候,他也会突兀地害怕起来,像那天赵略说自己差点被打掉一样恐惧得掉进冰天雪地。
那么,为什么王熙臣在赵略的假设里会变成那种反派人物……?
因为,在另一个世界里,他王熙臣真的就相当于那种人啊。
甚至还要更加可怕。
因为他们比起互相仇视,其实是毫不相关的两个陌生人。
陌生人……
那个王熙臣的记忆又喧嚣地涌了过来,王熙臣奋力地挣扎起来。
——怎么可能受得了那种落差啊!
——他们本来可以那么亲近的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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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似乎瞧见了被他的舅舅从王熙臣手中抢去准备给他但又还了回去的糖果,他并没有意识到这意味着什么。
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
到准备出国为止,王熙臣已经很久很久没见过他了,而林行韬根本不知道有一个人叫王熙臣。
赵行懿说林行韬已经长大了,从吃糖果的年纪长成从球场上叱咤风云的英俊少年。
但是王熙臣看着尝试了许多极限运动、会很多很多东西的赵略。
赵略醒过来,对他掷来一个令人心情一下子明媚的慵懒笑容。
王熙臣却一下子颤抖了手。
林行韬,你的篮球哪里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最后几段有借鉴余光中《珍妮的辫子》。
番外还有一章,感情会比较狂野(?),预警。
当初我认识珍妮的时候,
她还是一个很小的姑娘,
长长的辫子飘在背后,
像一对梦幻的翅膀。
但那是很久,很久的事了,
我很久,很久没见过她。
人家说珍妮已经长大了,
长长的辫子变成卷发。
昨天在街上我遇见珍妮,
她抛我一朵鲜红的微笑,
但是我差一点哭出声来,
珍妮的辫子哪儿去了?
第270章 王熙臣番外(二)
赵略不会打篮球, 和王熙臣一样。
但赵略会的, 很多很多。
当赵略不满足只在游戏上玩格斗游戏了,他出乎所有人意料地去了国外的雇佣兵基地。
王熙臣知道这件事, 但不知道原来赵略还去了当地的地下黑拳。想想也对,既然从教官那里学了东西, 赵略怎么可能闲得住?
王熙臣在梦境中看着他对上从ufc退役的常胜王者。
浑身肌肉的男人赤着上身, 将两只手臂护在脑袋边上, 强壮的身体随着呼吸有节奏地颤动着。
赵略则微微侧着头,像是在聆听场外对他的嘘声。比起只围了一条短裤的对手,他装束齐全,不像是站在格斗场上,而像是即将参加一场酒会。
在倒计时结束的第一秒, 他抬起了腿。
是并没有用力的一脚,仅仅踢在了对手的胸膛,速度也不快。
对手眼里闪过明显的轻视。
赵略将脚放下, 另一只脚在地上碾了半圈。
然后瞬间!
旋身,飞腿,砸地!
当他把自己狠狠摔在场地上时, 脚已经借助地面的力量踢在了对手脆弱的脖颈上。
咔嚓。
快,准, 狠。
赵略从地上缓缓起身转了一下手腕,对手才僵直地倒下,“漂亮男孩滚回去”的呼声戛然而止。
掌声口哨声掀翻整个场地,他不顾再来一场的呼声下了场, 伸手解开白衬衫的两粒扣子,皮肤上蒸腾出一小片微微的红色,除此之外,毫无异状。
只有王熙臣听到了他从喉间溢出的低沉喘息声,深沉而热烈,凝练而张扬。
一个外国的小贵族,王熙臣认得,就是介绍赵略去雇佣兵基地、家里养了豹子的那个,在保镖的包围里唧唧哇哇一蹦一跳,指着赵略满脸潮红:“赵家养的龙!!!”
如烈酒入喉,王熙臣咽下沉浮的酸软情绪,有些恍惚。
赵家养了一条龙。
这条传言不知何时起被传成了赵略就是赵家的龙。
眼前这个赵略逐渐与球场上放倒三人的林行韬重合起来。
但下一个梦境却让王熙臣再次坚定赵略不是林行韬的想法。
除却心血来潮的雇佣兵经历,赵略是真正意义上的贵公子。
一个世家的底蕴成全了赵略的张扬与高傲,世人也许会惊羡那些关于金钱权势的桥段,但在赵略身上,那些只是寻常。
即便是在燕京的圈子里,赵略都是独一无二的中心。
就算他并不十分在意自己的待遇,但无论去哪一个聚会,他都是不可动摇地坐在最中心的位置上。
在他还是少年的时候,无疑可以用两个字“漂亮”来形容。
玩伴簇拥,仆从招之即来挥之即去,浑身的贵气中尚带着少年人特有的骄矜。
别说和别人打架了,就是别人给赵略递东西都是稳稳地呈到他面前,没有人会对着他扔东西。
王熙臣曾经听到与赵略玩得还行的一个人说自己一开始连开玩笑都小心翼翼的,后来发现赵略不是很在意这个,但他还是很小心了一段时间。他说不知为什么,和赵略待一起的时候会很诡异地产生一种“荣幸”的感觉。
只是和赵略说了两句话,就能得到极大的满足——这分明是那些疯狂追求金钱财富的人面对他们这些富几代的态度。
听这些话的时候,王熙臣淡淡一笑。
不得不说,他心里还是有些……得意的。
因为谁都知道赵略对他王熙臣,比起其他人,是有着偏爱的。就算平时一直连名带姓地喊“王熙臣”,但偶尔,他会喊“熙臣哥”。
王熙臣经常开车带赵略,赵略也经常与王熙臣联络玩耍,比如他去当雇佣兵的消息就第一个告诉了王熙臣。
叶飞宇羡慕得嗷嗷直叫。
王熙臣心想,这是应该的。
他们是发小,是玩在一起的哥哥弟弟,彼此都是人生中重要的一部分。
他们一个王家,一个赵家,一个开跑车中的速度之王柯尼塞格,一个开跑车中的艺术之王帕加尼……
他们是最要好的朋友,他们理应关系匪浅,理应默契亲密,理应从今往后,建立着比恋人还要长、就算是恋人都不能随意插手的关系。
他们……他们在同一所大学,他们在一起打篮球,他们被同学相提并论,在灵气复苏后,他们也该是一起修炼,一起承担压力,一起摘取荣耀。
…………不对。
一根弦在王熙臣的脑子里断掉了。
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感觉自己吸进来的都是寒冷到极点的冷气,冻住了他的身体。
错乱的梦境开始像冰层一样崩裂。
一声压抑了不知多久的咆哮声在冰层之下蹿出,沿着裂缝,变作巨大的痛苦贯穿了王熙臣的身体。
他几乎以为自己在惨叫,只是冰封的大山牢牢地压住了沸腾起来的雪水。
他想起来赵略对自己说的一段话。
那一天,他开着柯尼塞格带赵略在路上兜风。那是赵略跟他说出赵言佳有可能想过打胎的第二天。
也不知道赵略知道了些什么,他忽然间问:“你说,我妈要是离家出走,把我生下来会怎么样?”
“大概会跟我那个素未谋面的亲爸姓。”赵略若有所思,“是姓林吧。”
“按我妈的性子,我们会自己过活,我不会认识你们,过惯了大小姐日子的我妈又赚不到什么钱,说不定我连买件上千的外套都得好好琢磨一下,我周围的朋友甚至会觉得——拜托,买一千的外套明明很有钱了好嘛。”
“说不定我成绩不好,连大学都没得上,直接去工地搬砖。然后某一天我一身土地走在街上,你开一辆豪车从我身边经过,你对我充满鄙夷。”
当时王熙臣顺着他的思路纠正了一下:“我不是不该认识你吗,为什么我要对你鄙夷,我应该是根本不在意你。”
赵略一噎,沉吟一下:“……太真实了,我好惨。”
他接着来了兴致,扩充故事:“转折点是在我妈过度操劳,终于生了重病的时候,赵家也终于派了人来接我们。我手足无措地穿着自己的地摊货来到豪华庄园里,正巧遇见了你。身为大少爷的你怎么能忍我,各种为难我,让我在圈子里受尽嘲笑……”
“停。”王熙臣喊了一句,刹车一踩停在路边,神情微妙,“我在你心里是那种趾高气昂的脑残反派吗?再说了,我相信你妈不会让你沦落到工地上去搬砖的,你也不会不上大学吧?”
等他说完,才看见赵略嘴边满是戏谑的笑容,以及爆发出的哈哈哈笑声。
他也跟着笑骂了一句,重新开车。
那些短暂地让他心惊肉跳的假设都随着呼啸的风砸入了被帕加尼碾过的地面。
王熙臣没有令自己仔细思索那些可怕的可能性,因为他知道,世界只有现在一个可能:赵略就在他的身边。
他是如此地确信着,这不会被任何东西动摇。但是有的时候,他也会突兀地害怕起来,像那天赵略说自己差点被打掉一样恐惧得掉进冰天雪地。
那么,为什么王熙臣在赵略的假设里会变成那种反派人物……?
因为,在另一个世界里,他王熙臣真的就相当于那种人啊。
甚至还要更加可怕。
因为他们比起互相仇视,其实是毫不相关的两个陌生人。
陌生人……
那个王熙臣的记忆又喧嚣地涌了过来,王熙臣奋力地挣扎起来。
——怎么可能受得了那种落差啊!
——他们本来可以那么亲近的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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